摘要:该案中,A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长期委托B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理货物出口代理事宜。双方签订书面货运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业务操作模式与结算方式。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A公司委托B公司对3票运输至台湾等地区的货物开展清关派送业务,该批货物分别于约定期间完成派送交付。
近日,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简称“中心”)联合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完成首单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调解。
该案中,A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长期委托B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理货物出口代理事宜。双方签订书面货运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业务操作模式与结算方式。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A公司委托B公司对3票运输至台湾等地区的货物开展清关派送业务,该批货物分别于约定期间完成派送交付。因A公司未能及时付清上述费用,双方就该批货物清关派送费用产生纠纷。
2025年4月,B公司向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中心基于案件性质、案情概况,充分发挥多元调解资源优势,邀请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共同开展调解,助推纠纷“一门入、一站办、一次结”。中心在接受调解申请后,成立了以厦门海事局、港口管理局和船东协会为主体的多名兼职调解员团队,同当事双方开展“背靠背”摸底和“面对面”一次性调解,于一个月内促成双方就具体赔偿金额和履行方式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既保障申请人合同权益,又为被申请人留存经营空间,以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机制大幅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全媒记者 王有哲)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