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持续打响“乐”文化品牌,中共将乐县委宣传部、将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乐县融媒体中心拟开展“乐说·乐有理”栏目2025年优秀宣讲微视频征集活动,邀您一起用镜头记录我们的美好新时代。
为持续打响“乐”文化品牌,中共将乐县委宣传部、将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乐县融媒体中心拟开展“乐说·乐有理”栏目2025年优秀宣讲微视频征集活动,邀您一起用镜头记录我们的美好新时代。
一、征集内容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六个将乐”建设,用微视频的直观形式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宣传阐释将乐在宜业、幸福、生态、活力、人文、平安六个维度的独特魅力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对象: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机构均可参加。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
3.作品要求:坚持原创、导向正确,科学准确,富有思想性;主题鲜明,贴近实际,体现时代性;情理交融,形象感人,具有生动性;画面精美,制作精良,具有艺术感;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简体中文字幕,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 960*720(4:3)。
三、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和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压缩打包,以“作品名称+作者名字+报送单位+手机号码”为文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jlxcbllgz@163.com (无作者及联系方式信息的作品,无法参加评选)。
四、评选奖励
由中共将乐县委宣传部、将乐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乐县融媒体中心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拟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作品将在“乐说·乐有理”栏目播出,并推荐至“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和省级重点新媒体平台展播。
五、版权约定
1.活动参与者须对作品版权负责,确保拥有完整的作品版权,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音乐版权等。因作品上述著作权等引起的纠纷,由投稿人(机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相应损失。
2.凡参与征集活动,即视为授权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拥有对投稿作品的编辑权、使用权,被授权单位可将相关素材用于媒体宣传推广及网络传播,且不需另付稿酬。
附件:宣讲微视频征集活动申报表
编辑:彭浩 初审:熊儒清
复审:邹观长 终审:肖久慧
商务合作、新闻线索、打击假新闻举报:0598-2322923
投稿邮箱:25181313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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