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9 岁的刘某在人行道“突然转身往回走”,后方行人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撞人致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赔偿 7 万元。
文|浅冰吟
编辑|黄毅来了
2025 年 5 月,“青岛行人相撞案”的普法案例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59 岁的刘某在人行道“突然转身往回走”,后方行人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撞人致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赔偿 7 万元。
这一事件迅速登顶热搜,“走路需守安全距离”“谁受伤谁有理”等质疑声铺天盖地,“司法和稀泥”“偏袒弱者”的批评也甚嚣尘上。
没人想到,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即将在几天后迎来惊天反转,更将司法宣传与公众认知的深层矛盾推向风口浪尖。
究竟是什么样的事实错位与表述偏差,让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为全民关注的法治焦点?
在司法宣传与公众理解的互动中,我们又该如何架起一座精准、透明的沟通桥梁?
在青岛电视台的一档普法节目中,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案件时称:
经监控证实,刘女士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事故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同时认定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作为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赔偿刘某 7 万元,案件以调解方式了结。
这一报道中,“突然转身往回走” 的情节描述成为舆论焦点。
该表述将刘某的日常转身动作渲染为“具有危险性”,暗示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而关于后方行人王某的责任,报道直接采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将其认定为法律层面的“过错”并要求担责。
该表述一经传播便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接连抛出质疑:
“前面的人突然转身造成事故,后面行人好端端地走路,为何却要赔7万块钱?”
“行人之间是否存在法定的‘安全距离’之说呢?”
更值得注意的是,报道未明确双方均为女性,却搭配“男撞女”的冲突性配图,导致舆论误判王某为男性,进而引发“男性为女性受伤买单”的性别对立争议。
有网友质疑:“司法是否默认女性为‘弱势方’而在责任划分上有所倾斜?”
法律界人士随即提出专业质疑,认为“安全距离”概念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物理限制要求,将其强加于灵活行走的行人,本质上违背了《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仅需对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承担责任。
早在2019 年,北京就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例。
67岁的王老太在逆行时被正常行驶旅客的行李箱绊倒,后因脑出血而不幸去世,王家人向其索赔62万元。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所有诉讼请求,以“顺行方无法预见突发情况”判决顺行方无责。
两起案件中“主动过错”与“被动担责”的逻辑差异,加剧了公众对“同案不同判”的担忧。
当青岛案被贴上“谁受伤谁有理”的标签,司法实践中对“合理注意义务”的划分标准,成为舆论追问的核心。
随着更多细节浮出水面,这起案件即将迎来戏剧性的转折。
面对持续发酵的舆论,央视《法治在线》独家连线李沧区法院。
法院方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画面显示,2023 年 5 月 19 日,刘某边接电话边缓慢转身站定,整个过程平稳,转身时与王某仍有一段距离;
而王某低头看手机、快步前行,抬头时已来不及避让,径直撞上刘某。
所谓“突然转身”不过是普法中的夸张描述,真实过错在于王某“未注意前方”,与“安全距离”毫无关系。
更重要的是,视频中双方均为女性,法院在普法时仅用刘某、王某指代,未提及性别,却被地方媒体误配图片,导致性别争议被人为放大。
法院同时公布调解细节,称王某因分心行走承担主要责任,7 万元赔偿系双方自愿协商结果。
最后,法院对于“安全距离”的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进行道歉。
承认普法过程中存在 “突然转身”“安全距离” 等表述不当问题,并表示将改进案例解读方式,避免模糊表述。
事件反转后,公众的关注点转向司法宣传的严谨性。
“官方发文太不严谨,视频和之前的发文严重不符!”
“本来一个很好的案例,普法怎么就偏离轨道了呢?”
网友们的这些追问,也将我们引向更深层次的思考。
青岛行人相撞案的惊天反转,不仅是事实真相与法律表述的激烈博弈,更是司法宣传与公众认知矛盾冲突的生动缩影。
在短视频传播的时代浪潮下,如何平衡普法内容的通俗化表达与法律条文的严谨性?
当司法机关尝试以“接地气”的语言解读法律时,又该如何规避因过度简化导致的事实扭曲?
破局的关键,在于构建“证据可视化”的普法新机制。
青岛法院在舆论重压下公开的监控视频,让公众通过直观画面清晰理解“注意义务”与“结果责任”的内在逻辑。
这种“让证据说话”的方式,远比抽象的法条解释更具说服力。
正如专家所言,司法机关应当常态化推行“证据可视化”,主动公开监控视频、裁判文书等关键证据,让公众能够直观感受司法裁判的逻辑脉络,彻底告别依赖“故事化”改编的普法模式。
这起事件为法治建设带来了多维度的深刻启示。
法院直面问题,坦诚承认“表述不当”并计划完善案例审核机制,彰显了有错必纠的勇气,但更需要从制度层面杜绝此类失误的再次发生;
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下,任何司法个案都可能迅速演变为公共议题,司法机关必须主动出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化被动为主动;
公众也应当摆脱“谁受伤谁有理”的朴素认知,而司法机关更需严格恪守“过错责任”原则,以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决,捍卫法律的确定性与权威性。
这段公开的监控视频,不仅还原了案件全貌,更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它让我们看到,司法机关的权威始于对事实的敬畏,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扎根于司法实践的严谨与透明。
当人行道上的脚印被岁月冲淡,这起事件留下的启示却愈发清晰:
法律的温度,在于精准界定每个人的责任边界;
司法的进步,离不开对错误的坦诚反思与持续改进。
唯有以事实为基石,以法治为准绳,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深入人心。
部分资料来源:
封面新闻|现场视频公布!法院就“青岛行人相撞案”道歉
澎湃新闻|马上评丨行人转身相撞案: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
来源:黄毅来了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