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9.9元买3桶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折合每桶(600g)23.3元,还是“香港纽崔莱”监制,这样的优惠力度发生在“胖东莱食品中转仓(现已更名‘范范食品中转仓’)”直播间。此前,该直播间多次推荐一款“百香萱”羊奶粉,并频繁使用“高端羊奶粉”“纽崔莱”
69.9元买3桶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折合每桶(600g)23.3元,还是“香港纽崔莱”监制,这样的优惠力度发生在“胖东莱食品中转仓(现已更名‘范范食品中转仓’)”直播间。此前,该直播间多次推荐一款“百香萱”羊奶粉,并频繁使用“高端羊奶粉”“纽崔莱”等字眼。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香港纽崔莱公司”是客户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与人们熟知的安利纽崔莱公司没有关系。
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
记者在该直播间购买这款产品发现,其正面包装上方印有“香港纽崔莱醫藥有限公司 监制”字样,中间用大字号深蓝色字体印有“GOAT MILK(山羊奶)”“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字样,左下角则印有小号白色字体“方便食品”四个字,左右两侧还分别印有中英文生产信息。然而,仔细查看可以发现,其产品类型为“方便食品”,执行的是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不属于乳粉或调制乳粉产品。产地也并非新西兰,而是产自江西宜春的“江西倍安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依照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定义,乳粉是指“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调制乳粉则规定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且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同时明确调制羊乳粉的单位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6.5g/100g。相比之下,《冲调谷物制品》标准对产品中的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含量没有具体限值。
以上述标准为参照,这款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的单位蛋白质含量仅为3g/100g,不足《乳粉和调制乳粉》国标中对调制羊乳粉最低限值的1/3,甚至不如一些纯牛奶、巴氏奶等液奶产品的单位蛋白质含量。产品虽名为“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但主要成分(配料表首位)却显示为燕麦粉。羊奶粉虽位列配料表第二位,但标注的添加量仅有4000mg/100g,即4%。主播宣称的钙、铁、锌、维生素等含量也仅是NRV%值(营养素参考值),而非实际含量。在评论区,有不少买家指出该产品不是真正的羊奶粉,没有奶粉味道,“比豆浆味还淡”。
记者以商家身份联系上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生产方江西倍安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一位饶姓负责人称,这款产品属于客户独家定制产品,定制费用大概在10元每罐。以此计算,即便商家以69.9元3罐的价格销售,每罐也可获得13.3元的毛利,毛利率超过130%。
饶先生坦言,这款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配料表首位是燕麦粉,因为执行的是《冲调谷物制品》标准,类似麦片之类的谷物,所以才能做出低价款。如果配料表第一位是羊奶粉,“就不是这个价格了”。他补充道,如果做真正的纯羊奶粉,一罐出厂价在七八十元,“像我们高端的乳清蛋白粉,一公斤合200多元,而且是正儿八经纯的,蛋白质含量90%,但是不好喝。所以我们有时做产品要调口感,有时候客户要求摊低成本,相应地就会调整(原料)。”
记者注意到,江西倍安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另一款“美吉冠初乳益生菌高钙羊奶营养粉”,批发价低至13元/罐(现已降至10元/罐),配料表首位也是燕麦粉。饶先生坦言,这款产品也不是奶粉,而是方便食品,标准没有奶粉高。
产品类型标称“方便食品”,但商品名称是“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这样的标签标示是否合规?饶先生解释称,“只能说有添加了新西兰进口的调制乳粉,我们有报关单,只是添加的含量各有不同,上边应该有标,5%左右(实际为4%),不标的话就是虚假宣传了。我们的‘方便食品’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标在最明显的正面,消费者可以自己来选择,不能买了拆开(认为是方便食品)就不要了。”
一家奶粉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国内目前尚无“方便食品”国家标准,因此该产品使用的专属名称应为“冲调谷物制品”,也可以使用新创名称,但因技术术语或专用名称颜色设计存在误导产品真实属性时,新创名称需要与专属名称的字号(或不大于)及颜色相同。
依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当“新创名称”“商标名称”等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由此判断,这款百香萱“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的名称标示情况不符合这一规定。
另据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颁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7年3月16日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其名称体现畜禽肉或者动物性水产品原料的,该原料应当为主要原料。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模拟动物源性食品,应当在名称中冠以“仿”“素”或者“某植物”等字样。
在电商平台尤其是直播间,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方便食品通过名称、标签、营销话术等手段,将产品包装成“新西兰羊奶初乳高钙粉”“澳洲牛奶营养粉”等。这些产品系在国内生产,使用的也是国内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标准,却通过突出“新西兰”“澳洲”等原料产地信息,及中英文混用的产品商标或标签,变身“进口奶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苏号朋分析认为,上述产品标签存在很多误导性内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例如,产品本身是普通食品,却说是香港的医药公司监制,会让消费者误解其具有保健功能或药品功能。还有产品实际产地在安徽,执行的也是国内生产许可证号和安全标准,但又标称是澳大利亚公司委托生产,包装标签也全部是英文信息,会令消费者误以为是进口产品。在直播间销售过程中,主播对此类国产产品的“新西兰进口奶源”“澳洲品牌蓝胖子”等表述涉嫌虚假宣传或误导,也有傍真正的“蓝胖子”名牌之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我国《食品安全法》也规定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如果主播在直播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误导性和虚假夸大内容,消费者有权要求直播间与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丨来源:新京报
丨本期编辑:冯晓敏
丨校读:冯晓敏
丨监制:张耀 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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