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位好,前两天,在《比董小姐更可怕的,是太多人“恨爹不成董”》一文中,我提到了近代大思想家严复和他所作的《天演论》和《群己权界论》,文末有读者点题,让我详细聊聊《天演论》的故事,感谢他的打赏点题,那今天就写一篇文字,详细聊聊这其中的故事。
《天演论》,到底错在哪里。
各位好,前两天,在《比董小姐更可怕的,是太多人“恨爹不成董”》一文中,我提到了近代大思想家严复和他所作的《天演论》和《群己权界论》,文末有读者点题,让我详细聊聊《天演论》的故事,感谢他的打赏点题,那今天就写一篇文字,详细聊聊这其中的故事。
1、《天演论》:百年前的《三体》
前几年国内经济最高歌猛进的时期,科幻作家刘慈欣老师的《三体》一度备受推崇,并达到了一种火热的状态——“黑暗森林”、“降维打击”、“失去人性失去许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毁灭你,与你何干”等等词汇一度成为了破圈的流行语。更有很多自称“三体教”的信徒,借助讲述这本书,其实是在讲述竞争就是一切、道德和既有规则都算个屁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我在多篇文章中谈过对《三体》这本书的观感,我曾经提到过,当下“三体热”对大刘老师原著的这种过度阐发,其实已经远远超出了刘慈欣老师的本意。而且作为一本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只是一种宇宙思想实验的假说,而绝非真理。连大刘老师自己都说,也许他自己下一部作品中就会提出一个完全不同的宇宙模型(非常可惜,《三体》书成之后,大刘老师就封笔了),所以很多人对《三体》的理解是扭曲,推崇也过了头。
而这种狂热、奉若圭臬、乃至对社会思潮的影响,让我想起了百年前另一本书,也曾给当时的中国带来相似的震撼,这就是严复的《天演论》。
1898年,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出版,这本书给当时的大清带来了极大的思想震撼,这一年是戊戌维新,戊戌维新正在进行中,康有为在北京成立的“保国会”就借助《天演论》中的说法,把“保国、保种、保教”作为了纲领和口号——当然,康有为保了半天,最后最终落笔到了保皇上,当然这是后话了。
这一年湖广总督张之洞过生日,一口气收到十多本《天演论》作为生日礼物,作为李鸿章臭了名声之后的洋务派魁首,很明显大家期望这位“香帅”读读这本新书,意识到变法维新的紧迫性。
还有近代另一位大思想家胡适先生,他的原名叫洪骍,就是读了《天演论》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段话之后,颇为激赏赞叹,才把自己的名改为“适”、字“适之”。同时期把自己或儿子的名字改为“适”、或“天择”“求强”“自奋”“图存”等等的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其实非常的多,热潮丝毫不逊于后世一些时代给孩子起名叫“援朝”“国庆“等等……
《天演论》还让中国知识分子主流道德审美情趣,从过去儒家所倡导的温良恭俭让一变而为了“弱肉强食”和“生存斗争”,竞争乃至斗争成为了一个正向的词汇。
从此之后本就生存压力巨大的中国人似乎染上了一种极致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都是冷酷无情的,人必须为了自己和种族的延续无所不用其极的奋力挣扎图存,而这种努力的方法则是“斗争”,与天斗、与人斗,斗争就像呼吸一样是人一刻不停活下去的凭证。
而所有这些思想的最初缘起,都来源于这本《天演论》,说《天演论》是19世纪末的《三体》,不仅不算夸张,甚至还有点小巧了该书——甚至可以说,之所有只有中国人才能写出《三体》,就是因为我们先有了《天演论》。
那么《天演论》为什么会给中国人带来如此巨大的震撼呢?这跟当时中国的处境是有关系的。
1898年,整个中国的知识精英阶层已经在极致的苦闷与世界观崩溃当中度过了三个年头。此前的1894-1895年,大清在甲午战争中败给了日本,《马关条约》的签订引发了极大的震撼。因为其实在甲午战争之前,大清曾经有过三十年的开放、稳定时期,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大清通过“洋务运动”的有限度开放和向西方学习其实获得了古代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繁荣——西方科技涌入带来的经济的发展,关税、商税代替传统农业税成为政府的主要收入从而极大的缓解了社会矛盾,以及中法战争、平定西北等战争“胜利”带来的喜悦,都让当时的中国精英阶层觉得一条最适合大清的发展道路已经找到了——“西学为体,中学为用。”大清不仅将以凭借这八个字抵御外辱,甚至可以凭借“事事远超西人”的文武制度赶超西方。
可是甲午战争惨败,却抽了大清一个大嘴巴子——大清不仅败了,而且败给了东亚原有秩序圈内自己看不起的“蕞尔小邦”日本。这种崩塌和幻灭,就像一个原本自认为在班里名列前茅的学生一遇考试,反考了个吊车尾一样。难道大清朝不仅不是东亚的优等生,反而要被打入劣等名录么?
一个原本极度自信甚至自傲的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最容易陷入最深刻的自我怀疑和世界观崩塌,国家和民族其实也如是。
甲午战败以后,再也无法安于自己原有认知结构的清朝,陷入了极度的世界观危机之中,这个时候它最容易接受一种虽不严谨、但却因极端、简洁而“提气”“解气”的思想。
严复《天演论》,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它所传达的思想,本质上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但是后世在极度推崇《天演论》的同时,其实忽略了一个大问题——这本《天演论》其实严重扭曲了原著的思想、并存在很大问题的。
2、严复也难
名义上《天演论》所翻译的是英国思想家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但实际上《天演论》之翻译了赫胥黎原著的前两章而已,占译著整本书的比重不到30%。
更讽刺的是,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其实是一本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书。
当时英国社会达尔文主义主义的旗手是斯宾塞。斯宾塞认为他继承和发展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将其引入了社会层面,所以称之为“社会达尔文主义”。
但真正懂生物学,自称“达尔文的斗犬”的赫胥黎对斯宾塞的社达理论非常之愤怒,他认为斯宾塞根本就不懂生物学、更曲解了达尔文的原意。所以赫胥黎就写了《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试图以正视听。
也就是说,《天演论》号称翻译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其实恰恰是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
这其实也是为什么严复只敢翻译该书的前两章的原因——因为在后续三章中,赫胥黎公然向着严复最推崇的斯宾塞社达理论开战,他写道:
Social progress means a checking of the cosmic process at every step and the substitution for it of another, which may be called the ethical process; the end of which is not the survival of those who may happen to be the fittest, in respect of the whole of the conditions which obtain, but of those who are ethically the best.
社会发展的每一步都在对宇宙进程进行反思(检查),并用另一种方式去代替它,所以它也可以被称之为“伦理进程”;它的结果并不是“适者生存”(那些最适应既有生存环境的个体存活下来),而是“德者生存”(那些有最好伦理的个体存活了下来)。
也就是说,虽然严复在打着翻译他著作的《天演论》中公然提出了“适者生存”的口号,但斯宾塞恰恰是反社达,并提倡“德者生存”的先驱,《进化论与伦理学》本意就是这个。
那严复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么?打着赫胥黎的名目为他批判的斯宾塞张目?他又为什么要这样作呢?
抛开当时的中国社会已经被甲午战争的惨败伤害深了、认定世界一团漆黑的举国激愤之下不可能接受赫胥黎“德者生存”这种说法。我们也必须简单聊一下严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在现实的翻译中遭遇了什么困境。
1854年出生的严复,毕业于福建船政学堂,和甲午战争中覆灭的北洋水师管带们都是同期的同学,且是同学中成绩是最优秀的,毕业后,严复与刘步蟾、方伯谦等人一道被保送去了英国留学,最先的专业也是船政,但在英国,他结识了当时的大清驻英公使郭嵩焘,并与之结成了忘年交。
郭嵩焘这人,其实是中国近代史上真正开眼世界的第一人,而且他的思想颇为超前,在同期的中国的知识精英都还只认为中国应该学习西洋的“器物”,郭嵩焘率先认识到,中国要想实现自强,必须彻底塌下心来、老老实实学习西洋的制度乃至改造自身文化。
当然,郭嵩焘的这种过于超前(甚至时至今日依然超前)的主张,导致了他后来悲惨的结局。但严复正是在郭嵩焘的影响和建议下,才从单纯学习船政,转向了阅览群书,彻底了解西方的整个历史、思想和文化脉络。
其实同时期的日本,也有大量的知识精英在作相同的工作,中日在这一点上也在竞赛,万元大钞上的福泽谕吉只是这批人中的翘楚。
这些思想家共同进行翻译运动,造就了一个日本由语词深入文化进行改造的大环境。他们共同推动通过“变体汉文”进行解决。所谓变体汉文本质就是用中国的汉字创造新的词汇,以承接和满足西方语义翻译的需要(如宪法、共和、广场、公民、科学、哲学、阶级、电话、名词、细胞、元素等等等等等等等等),而这种新词及其所附带的内涵,进入现代汉语被统称为“和制汉语”。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语言的边界就是思想的边界”。和制汉语帮助日本人(以及更后来的整个汉字文化圈)更加方便和真实的理解了当时的西方思想,从而铺就了他们的维新之路。
但与之相比,严复却是不幸的,他和他的忘年好友郭嵩焘一样,是过于超前的独行者,当他试图将自己读到的西方思想著作翻译成汉文的时候,他发现当时的汉语中甚至没有合适的语词对这些西方概念进行“对译”,再加上严复归国之后,清廷给他的待遇远不如同期日本的留学归国“文科生”们(严复先在天津海军学堂作老师,后进入同文馆作翻译,一辈子居于下流),所以严复的思想翻译工作进行至为艰涩。
严复自己都曾自嘲说,他的翻译,就像在“以中国旧之刀锯锤凿,造西洋钟表”,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在如此难以操作的前提下,严复还是找到了一个变通的解决方法。那就是稀释西洋原著中的“思想浓度”,自己即作翻译,也作“书评人”。所以看过日文版《进化论与伦理学》的鲁迅回头评价严复的《天演论》用词非常精准——译述。
所谓“译述”者,一半翻译、一半评述者也,《天演论》真正翻译《进化论与伦理学》和其他用字不到全书三分之一(还不到如今很多毕业论文的查重量),剩下三分之二,全是严复基于自己的认知,才进行解释和阐发。
又因为赫胥黎的著作本就是在批驳斯宾塞观点的,而严复受到自己所学和甲午战败后自己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刺激,更倾向于斯宾塞的“无道德说”,所以他在《天演论》中就拉了偏架,尊斯而贬赫。对此蔡元培就一阵见血的指出过:“严氏所最佩服的,实是斯宾塞尔的群学(社会学)。”
其实这种主张,你去看原著,就知道严复打的是“明牌”,他在《原强》中,直接称赞斯宾塞对道德主义的批判,认为其“精深微妙,繁富奥衍”,“根抵物理,征引人事,推其端于至真之原,究其极于不遁之效”。甚至说斯宾塞的学说乃真“大人之学”,“虽文、周生今,未能舍其道而言治也”。
译者以翻译为名反对译主,也算是古今译著中前无古人(但在中文世界中绝对后有来者)的创举。
但是,总体赞同斯宾塞而反对赫胥黎,这只是严复一人的观点,我们要严肃思考的一个真实问题是:斯宾塞与赫胥黎对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争论,到底孰是孰非呢?
3、“适者生存”?还是“德者生存”?
近代历史上,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马尔萨斯人口论”都起源于英国,英国又曾经是殖民全球的西方列强之首,我们极容易产生一种与严复相似的错觉,即认为英国这个国家,之所以成功走向繁荣富强、称霸世界,靠的就是那种铁血无情、以力服人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但严肃考察历史,你会发现这是不对的。
首先,在殖民美洲问题上真正“以力服人”,以“枪炮、病菌与钢铁”强力征服美洲的,其实是西班牙帝国。英国作为殖民主义的“后起之秀”,它的殖民方式其实是远比西班牙柔和的。
而在国内,英国甚至早在1601年就推出了《济贫法》,这部法律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社会救济法,规定了保障人基本生存需求的个人努力、家庭血亲救济和国家兜底的三重原则,并且在之后四百多年中逐步完善这套福利法律,让它越来越人性化。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严厉批判英国当时的《济贫法》,但它没有说的是,像奥利弗这种孤儿,在同期世界的其他地方,多半只能饿死街头。
不仅如此,英国还是全世界第一个明确提倡废除黑人奴隶制的国家。早在18世纪早期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弗朗西斯·哈奇森就提出了“自由”、“幸福’、“慈善’等具有潜在社会福利主义和反奴倾向的观点。到了18世纪末,改革家、废奴主义者威廉·威伯福斯在其好友、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小威廉·彼特的帮助下开始推动英国废奴。1807年3月25日,英国国会通过了废除奴隶贩卖法案(Slave Trade Act),将贩奴在大英帝国境内定为非法,并实施向英国奴隶船征收每一个奴隶100英镑的罚金。到了1833年,英国又将该法律进一步扩大为长臂管辖,也即英国力量投射范围内所有奴隶贩卖皆违法。
至此,英国这个本来在全球奴隶贸易中最得利的国家,反而最先、最激进的废除了奴隶贸易。
讲述这段历史的电影《奇异恩典》。
如果按照如今国内很多“土奥”的浅薄思维,17-19世纪的大英帝国,是全世界最早走向白左福利主义、人道主义的“邪路”的国家。出于人道理想,它订立了济贫制度、它(先于美国)激进的废奴。
这样的“圣母婊”国家按照土奥们奉若圭臬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本来应该越来越完蛋才对,但它在此期间走向了强盛,登顶世界霸主。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又为什么,恰恰是这样一个国家,反而先产生了看上去最狠兜兜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
道理其实很简单,“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领先的思想革新与觉醒,哪里才会产生对这种觉醒的反制。英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其实恰恰是它领先全球的社会福利和理想主义所刺激出来的产物。
英国走上这条道路的第一步,其实是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当中,英国国教将上帝在人间的宗教领袖从罗马教皇转为英国国王,但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原本在中世纪由教会承担的接济穷人义务,是否应当被国王所授权的政府所接过来。于是政府对穷人等弱势群体的救济责任以及道德义务就这样出现了。
再加上同时期英国经济发展产生圈地运动和随后工业化所带来的城市化和大量人口激增,呈几何级数暴增和聚集的贫民阶层如果不给予救济,就会产生社会问题。这些贫民在传统中世纪农业社会不是没有,甚至可能生活更加悲惨。但走向工业化、城市化,的确让这个阶层变得更加显眼了,这就是进步的代价。所以其实是领先全球的经济进步,让英国政府不得不长出了“良心”,承担更多的社会道德责任。
但济贫法和废奴思潮也引发了反制,英国新兴的商人阶层当然不愿意政府从自己这里更多的征税去接济穷人,更觉得威伯福斯和小威廉·皮特推动的废奴纯属没事儿找抽的自我限制。“穷人就该饿死”“黑人就该被奴役”,这是他们受限后的普遍心声。
而这种心声呼唤代言人就会有代言人产生。这个代言人最初还不是斯宾塞,而是更早的经济学鼻祖马尔萨斯。
在当时的语境下,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将矛头直接指向了英国的济贫制度,认为这种基督教圣徒式的接济穷人会导致人口的无限度暴增,最终压垮社会经济。
马尔萨斯的理论提出后,立刻获得了资本者们的拍手叫好,再加上当时的英国资产阶级可以通过议会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与约束,于是才有了骇人听闻的英国在爱尔兰大饥荒中的救灾不力。
但爱尔兰大饥荒的惨象与随后带来的英爱民族撕裂问题,也给了英国一个教训,作为反思的反思,以宗教人士为领军的道德福利派又开始在议会中重新占据上风,谴责马尔萨斯主义者的背弃上帝、丧尽天良。
正在双方争论不休的时刻,达尔文的进化论如同一颗炸雷一般横空出世了。
在这种背景下,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斯宾塞会以那种决绝的“反道德主义”将进化论引入社会学讨论,因为他其实身处在英国当时两派对立争论的现实河流当中,斯宾塞的最初思想与其说源于达尔文,不如说来自于马尔萨斯。他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方面的重要著作《进步:法则和原因》甚至比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还早两年出版。斯宾塞认为,个人而非集体才是进化的基本单位,自然选择产生的进化不仅表现在生物学,而且也发生在社会领域,个体有理由为了自己的存活与发展无所不用其极,强者就是有权碾压弱者,实现自己的繁衍最大化,这才符合天道。
与此同时,由于斯宾塞又是“社会有机体论”的提出者,其后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继承者又把国家和民族认为是一种更大和更延伸的个体。继续套用斯宾塞的“弱肉强食”理论,也就延伸出了国家和民族为了自己的求存可以跨越一切既有道德和规范,为自己的“求存”而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这个理论斯宾塞反而是不赞成的,因为作为一个典型且绝对的英式个人主义者,斯宾塞多次嘲笑过以爱国为旗号的人都是“自身一无所长的蠢货”。
个体利益的神圣不可侵害,这是斯宾塞这辈子唯一关心东西。
但是不管怎么说,经过一番堪称魔幻的嫁接,后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确实距离法西斯主义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问题在于,斯宾塞虽然使用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名字,其思想却形成早于达尔文主义,而达尔文《物种进化》,相比马尔萨斯人口论和拉马克进化论,最大的革新就在于,他把进化的基本单位从“个体”上升到了“种群”。
也就是说,真实的达尔文进化论并不认为那些为自身存活和繁衍无所不用其极的强力个体是“适者”,恰恰相反,他认为那些能够做出利它行为、甚至自我牺牲,能够让整个种群繁衍延续的个体,才是“适者”。
而如果将达尔文进化论中所提到个体“利它行为”再提升一步,将它上升到人类社会又会如何呢?我们会发现,人类社会的利它行为和相关约束,其实就是法律、伦理和道德。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人类掌握了比普通动物更复杂、更高级、更严格的利它规范——也即法律、道德和伦理。人类才作为一个种群才能生物进化中脱颖而出,我们智力最初是为了理解这些规范而产生,我们的双手是因为能在这些规范下才能展开的更广泛信任协作才变得灵巧。孟子所谓区别人兽的“人能群而彼不能群也”,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而这种思想,恰恰就是赫胥黎再《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后几章中批驳斯宾塞所持的观点——赫胥黎认为斯宾塞根本就不懂达尔文进化论,达尔文进化论并没有否定社会伦理,恰恰相反,它证明了社会伦理的重要性,甚至一个更高级、更先进的社会,才需要一个更先进的伦理体系,才能维持其稳定和发展。
这就是所谓的“德者生存”理论(Who are ethically the best is the survival)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当赫胥黎把道理说到这一步的时候,英国为什么会在其走向工业化强国的同时更加走向文明、甚至“圣母”、领先于前世界济贫和废奴而不是(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梦想的那样)变得比其他国家更狠辣、野蛮,也就是可以理解了。
英国社会的发展,导致了它需要拥有一种更先进、更文明的道德伦理秩序,政府需要提供越来越好的济贫兜底乃至社会保障,民众才能安心创业、工作、消费,社会才可以在城市化的同时保持和谐稳定、不出现的大的动荡。同理只有在废除了奴役制度、建立有效议会制度、法律严格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前提,若干近代化的协作才能变得可能。
甚至更进一步的说,恰恰是《济贫法》《废奴法》乃至《大宪章》的确立,才让英国在欧洲的国家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人类近代化的独一先驱。
而社会如此,国家也一样,在近现代的国际竞争中,我们会发现最终能问鼎世界霸主之位的国家,都是讲一定国家规则与秩序的。反而是那些只强调以力服人、一门心思抢地盘的国家,比如沙皇俄国、纳粹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往往被修理的满头包,生于不义,死于耻辱。
这就是德者生存,道德伦理、社会规则、福利救济,非但不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鄙视至极的“进化阻碍”,相反,它正是人类最重要的进化利器。
而具体到个体,很有意思,强调“协作进化论”的赫胥黎,虽然出身寒微,但却子孙繁茂,
赫胥黎一家后来成为了名门望族。从写《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这位托马斯·赫胥黎开始,写作《行为的进化》的朱利安·赫胥黎、写作《美丽的新世界》的阿道斯·赫胥黎还有获得诺贝尔生物学奖的安德鲁·赫胥黎爵士。出了很多杰出人物。他们在生物学、人类学、工程学、物理学、文学、商业、艺术、外交、教育、国际事务等领域作出了卓著贡献,可谓真正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的典范之家。
而与之相反,念念不忘生存斗争、强调“斗争进化论”的斯宾塞,虽然出身名门却最终未婚、绝嗣。
我们倒不是以繁衍论英雄,但是从个人和家庭幸福这个角度去衡量,斯宾塞真的跟赫胥黎差很多。
为什么呢?这里单说一点——因为斯宾塞过去强调了“个体斗争”“弱肉强食”,所以他在道德伦理上成为了一个很不招人喜欢、尤其是女性喜欢的人,斯宾塞在多个场合以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观公开鄙视女性,认为女性不过是男人的附庸,甚至打破基督教道德观念,认为成功男士就应该娶多名妻子,才能让“优秀个体”更多的生殖和繁衍后代。
怎么说呢?在男女关系方面,我觉得斯宾塞大约接近于一个错生在19世纪英国的董某民,不幸的是英国当时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已经日趋完善、女性自我意识也在觉醒,所以斯宾塞打了一辈子光棍。
甚至斯宾塞晚年自己都自嘲说他的不婚帮助某位女性摆脱了”本来无可避免的苦难“。
而托马斯·赫胥黎则不必说,因为意识到道德伦理的重要性,他是个绅士,他有了幸福的家庭、妻子、孩子和人生。
两位观念提出者自己的结局,验证了两种观点的高下之分——诚如赫胥黎所言:
不是适者生存,而是德者生存。
4《天演论》:非驴非马的嫁接思想
本文的写的有些太长了,文章的最后一段,我们再来破一个闷——
既然如前所述,严复是斯宾塞主义者而不是赫胥黎主义者,那他为什么还要挑一本赫胥黎批评斯宾塞的书,而不是斯宾塞本人的著作,来阐发他此刻最想说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呢?
这个事儿其实是个迷,我们只能从《天演论》长达十余篇的“前序”里来猜。
我的猜测是,严复其实是看上且只看上了赫胥黎否定“cosmic process”(宇宙进程)而肯定“ethical process”(人伦进程)的这个主张,并把它简化为了后世人们最熟悉的那个词——“人定胜天”。
斯宾塞认为人伦进程和宇宙进程是同律的,“生存斗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些概念不仅适用于生物界,而且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所以他公开反对当时英国政府救济穷人的政策,他认为穷人是生存斗争中的弱者,应该让他们自生自灭地被淘汰掉,政府不应该帮助他们,就像大自然本就无情一样。
而赫胥黎为了反驳斯宾塞的理论,提出人伦进程应该高于宇宙进程,人类社会的规则不应当是自然世界的简单重复,而应当是自然规则的进化。
这个洞见是被严复所看到的,所以《天演论》中说:
“推极乎古今万国盛衰兴坏之由,而大归以任天为治。赫胥黎氏起而尽变故说,以为天不可独任,要贵以人持天。以人持天,必究极乎天赋之能,使人治日即乎新,而后其国永存,而种族赖以不坠,是之谓与天争胜。而人之争天而胜天者,又皆天事之所苞。是故天行人治,同归天演。”
与此同时,赫胥黎以社会而非个体为叙事基准的生物学例证,也与严复想要鼓吹的民族、国家乃至种族叙事相暗合。须知斯宾塞是个绝对的英国式个人主义者,而严复最想说的“保种、保国”的理论借由他的哪本著作作阐释都是更别扭的。
也就是说,一本《天演论》,严复采用了斯宾塞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斗争进化论”,却抛弃了斯宾塞作为保守主义者作为“cosmic process”的强调和敬畏,以及他作为个人主义者的个人主义内核。严复引用了赫胥黎的种群为主体的叙事观,却又丢掉了他“德者生存”的主张,和对道德、秩序的推崇与强调。
于是《天演论》最终提出并深刻影响中国人的那种思想,其实是“非驴非马”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一方面,它强调“人可胜天”,人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拓张、修改甚至踏平一切“天道”,从祁同伟的“胜天半子”到哪吒的“我命由我不由天”,都反应了起自严复的这种思想。
祁同伟死于他的人生逻辑无法自洽……
可另一方面,正如其名“天演论”,严复又说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本身就是至高的“天道”,人类想要生存就必须彻底服膺这种天道。
这种一方面匍匐于天道脚下,另一方面又觉得“人可胜天”的嫁接理论,其实距离斯宾塞和赫胥黎各自的思想都已经很远了。
如果能看到《天演论》英译本,斯宾塞会反对严复书中的集体主义叙事,而赫胥黎会被书中对“弱肉强食”的总结气的七窍生烟。
一定要说的话,《天演论》其实反而更接近古代中国治乱循环中民众盛世匍匐于天子脚下,乱世为了图存无所不用其极的矛盾思想复现。
它严格意义上说甚至已经不是正宗的英式社会达尔文主义了,而是一种更加激进、更强调斗争、更不自洽、更无规矩的新社会达尔文主义。
但遗憾的是,就像催死挣扎者拿棺材板当救命板一样,恰恰是这种非驴非马、仓促嫁接出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在晚清遭遇观念危机的档口,恰逢其会的引发了思想震动,并成为了近代中国人思想观念最重要的那层底色。
这当然不能怪严复先生,如前所说,在晚清社会整体闭塞、严复几乎一人单打独斗试图引进西方思想的前提下,他能把这本书这样写出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但是由于这次思想引进的仓促,和猝然而来的危机下人们本能的偏激,这次思想引进是存在“暗伤”,正如一个程序中深埋在底层代码里的暗伤一样,它会在之后的历史上不时发作,引发许多问题。
而可能更让人遗憾和反思的是,严复本人骨子里其实并不是一个如此激进的人、思想也非常深刻。他的《天演论》之所以呈现我们看到的那种效果,更多是因为当时的晚清社会相较于日本,对欧洲先进思想的学习和准备本就不足,在甲午危机之后仓促“取经”,结果只能引进了这样一个拼接出来的作品。
翻阅历史,你会发现,相比于日本的明治维新,晚清的历次改革总是少了一份未雨绸缪,多了一份“现上轿现包脚”。
无事则甘于自满自惰,以为不必学。有事则心急火燎,仓促拿来一个存在问题的半成品。这是晚清在面对世界变局时甩脱不掉的魔咒。
无论器物还是思想,从北洋水师的蚊炮船、到严复的《天演论》都如此。无论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还是清末立宪,这个魔咒总在不断地重演……
这又何尝不是一场至为残酷的……
天演。
本文已经写了一万字了,实在是太长,就姑且到此为止吧,感谢所有有耐心看完的朋友。本文大家、尤其是那位点题朋友,还觉得满意吗?
来源:海边的西塞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