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执勤救援力量,有效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含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执勤救援力量,有效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含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或为庆阳市常住人口。
2.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7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技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除以上条件外:(1)驾驶员岗位:持有B2型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实际驾驶运输车辆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2)会计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初级会计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3)卫生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医护行业从业经历;(4)消防文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熟练运用Word、Excel办公软件或AE、Pr、Ps等剪辑软件,新闻、播音主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优先。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从业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3)国家规定的其他录用情形。
(二)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过程中主动放弃、被辞退人员及曾参加消防救援工作主动离职的人员;
6.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7.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单位及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2人(其中:专职消防队员47人,限男性;消防文员5人)。受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原则上按报考志愿分配至志愿单位工作。确因报考人数和招录计划不一致,将征求个人意愿进行调配。招录单位及岗位人数如下:
(一)华池县南梁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队员10人,均为灭火战斗员岗位;
(二)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其中专职消防队员16人,包括灭火战斗员岗位15人,卫生员1人(不限性别);消防文员4人;
(三)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1人,其中专职消防队员10人,包括灭火战斗员岗位7人,驾驶员岗位3人;消防文员1人,为会计岗位;
(四)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队员11人,均为灭火战斗员岗位。
四、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庆阳市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基本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予以保障。
(二)签订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队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核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及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22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现场复核(5月23日)。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车辆驾驶员、卫生员、会计岗位须提供本人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报名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现场复核时间:5月23日9时至18时。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的,不具有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现场复核地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黄官寨东队2区东侧)。
(三)体能测试(5月26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如下: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跳绳。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具体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5月27日)。1.灭火战斗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如下: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实行单项不合格淘汰制。2.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B2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标准执行,实操考试不达标的予以淘汰。3.卫生员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现场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实操成绩总分低于60分予以淘汰。4.会计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会计实务及相关财经制度法规,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5.消防文员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时政和消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
(五)心理测试(5月27日)。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面试(5月28日)。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计算。政府专职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卫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3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3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次序。
(八)体格检查(5月29日)。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自行前往当地医院复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对刻意隐瞒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九)政治考核(6月3日至6月6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正常退出消防员)服役(在职)期间受到行政、党内处分的,不予招聘。政审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十)公示(6月9日前)。政审结束后,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过庆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参加三个月岗前集中培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一)人员补聘。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十二)其他事宜招聘相关通知将以手机短信或微信形式告知招聘对象,请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不与其他招聘对象重复),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入职集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自行承担路途费、伙食费、被装费等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体能测试、岗位 报名入口
来源:肃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