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平台追求盈利本无可厚非,但若以牺牲用户体验甚至公共安全为代价,则无异于竭泽而渔。导航软件的核心功能是精准、高效、安全地指引用户抵达目的地,任何干扰这一核心体验的行为,都是对用户信任的透支。
近日,有网友反映使用百度地图导航时,在行驶途中遭遇弹窗广告,文字甚至遮挡了导航车道上的变道标识,影响驾驶安全,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商业平台追求盈利本无可厚非,但若以牺牲用户体验甚至公共安全为代价,则无异于竭泽而渔。导航软件的核心功能是精准、高效、安全地指引用户抵达目的地,任何干扰这一核心体验的行为,都是对用户信任的透支。
安全红线不容触碰
导航软件不同于普通应用程序,其使用场景具有特殊性——用户往往在高速行驶中依赖语音和画面提示做出即时判断。此时弹出广告,不仅分散注意力,更可能因遮挡关键信息(如车道指引、路口提示)导致误判,增加交通事故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百度地图在导航过程中弹出广告,其危害性不亚于开车时使用手机。
事实上,百度地图并非首个因广告引发争议的导航软件。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的31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高德地图就因开屏弹窗“乱跳转”问题被点名通报。但百度地图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广告直接干扰了核心导航功能,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用户安全之上,性质更为恶劣。
百度地图的广告乱象绝非个案,而是互联网行业“流量至上”思维的典型体现。从视频平台“套娃式收费”,到网盘软件“限速逼氪”,再到如今导航软件“强制弹窗”和“乱跳转”,部分互联网企业正在背离“用户至上”的初心。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不仅透支用户信任,更可能引发行业信任危机。
监管与自律需双管齐下
面对这一乱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首先,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目前,我国尚未有针对导航软件广告的具体管理规定。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
其次,平台方必须强化自律。百度作为国内互联网领军企业,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在商业利益与公共安全之间,应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将广告限制在行程规划阶段、采用无干扰的语音播报形式、提供纯净版导航选项等。
导航软件的本质价值在于保障用户安全、高效地抵达目的地。当这一基本功能都被商业利益所侵蚀时,平台存在的意义就值得深思。此次百度地图事件不仅是一个产品问题,更是对互联网行业发展理念的拷问。期待相关企业能够及时整改,真正将用户安全和体验置于商业利益之上,共同维护健康的行业发展生态。毕竟,在生命安全面前,任何商业考量都应退居其次。
来源:大众日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