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而,5月13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让剧情出现戏剧性反转——这场引发全网悲痛的事件,竟是博主孙某自导自演的闹剧。调查显示,孙某因一时冲动,不仅编造“自杀离世”的虚假信息发布至网络,还化身“亲友”在评论区进行“精分式”跟评互动,其行为造成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
近日,18岁百万粉丝网红“是小念噢”疑似遭勒索后自杀的消息引爆网络,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然而,5月13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让剧情出现戏剧性反转——这场引发全网悲痛的事件,竟是博主孙某自导自演的闹剧。调查显示,孙某因一时冲动,不仅编造“自杀离世”的虚假信息发布至网络,还化身“亲友”在评论区进行“精分式”跟评互动,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这场荒诞闹剧的背后,折射出网络时代法律规则与流量经济的深层冲突。在 “黑红也是红” 的畸形逻辑驱使下,部分网红将社会同情与公众情绪当作流量密码,不惜触碰法律红线。为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多位法律专业人士,从实务经验与法理逻辑出发,深入剖析事件背后违法成本倒挂、平台监管缺位、网民法治意识薄弱等核心问题。
剧情反转背后的法律失序:从个人炒作到公共秩序危机
北京大成 (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磊波指出,从法律视角审视,孙某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径,若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可能升级为《刑法》第291条之一的编造虚假信息罪。这一法律定性,为网络空间的言行划定了明确红线。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静则直击事件痛点——违法成本与流量收益的严重失衡。她直言,相较于孙某 149 万粉丝带来的潜在变现能力,最高10日拘留的治安处罚力度,与该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存在巨大落差。这种“违法——引流——变现”的商业模式,正逐渐演变成一条侵蚀法律秩序的灰色产业链。部分网红正是看中了其中的“低风险高回报”,甘愿以身试法。
此外,事件中网友的疯狂传播,实质是民法典第1024条明令禁止的侵权行为。但面对海量的转发者,法律如何精准锁定责任主体、实现有效追责,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乱象背后:个体、平台与社会的三重失衡
“18岁的主体身份与百万粉丝的网络影响力形成鲜明对比,其行为本质是法律认知偏差、流量利益驱动与平台监管漏洞共同作用的结果。”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骏深入分析道,此类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个体、平台与社会三个层面的系统性失衡。
从个人层面来看,孙某“法律无知”的现象并非个例,而是折射出青少年群体在虚拟空间成长过程中,系统法治教育缺失的严峻现实。许多年轻网民对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认知模糊,单纯将编造故事视为“吸睛手段”,却没有意识到这背后可能隐藏着刑事风险。
在平台层面,内容审核机制的滞后性与算法缺陷为网络乱象提供了滋生土壤。孙某能够顺利发布虚假信息并自导自演,充分暴露出平台在算法监测与人工复核环节存在双重漏洞。此外,流量算法对争议性内容的“偏好推荐”,更是加速了虚假信息的指数级扩散,进一步扩大了不良影响。
至于社会层面,“流量至上”的畸形价值观难辞其咎。在“黑红也是红”的扭曲逻辑下,部分网红为博取关注无所不用其极,形成“造谣——传播——获利”的恶性循环,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环境。
构建“教育 ——监管—— 技术”协同治理体系 让流量回归法治轨道
周骏认为,破解网络年轻化犯罪及违法问题的困局,需构建“教育 ——监管—— 技术” 协同治理体系,实现社会综合治理。
教育层面,他认为可借鉴青海西宁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设立法治副校长的成功经验,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沉浸式方式,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同时,开发针对性的网络课程,让青少年在学习网络知识的同时,深刻理解网络法治边界,树立正确的网络行为准则。
在监管上,平台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要求,对高流量账号实施24小时实时监测,对虚假信息采取“一键阻断”的快速响应机制。司法机关则应加强典型案例释法力度,以孙某案件为契机依法从严处理,向全社会传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
在技术领域,搭建智能化人工智能识别系统,对涉及“自杀”、“勒索”等敏感关键词的内容进行自动预警。同时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从源头防止虚假信息扩散。
“法律从不会为热搜榜让路,越是喧嚣的舆论场,越需要法治定海神针。唯有让流量回归法律轨道,才能避免下一个‘假死网红’闹剧的上演,守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于静表示,平台应建立“法治流量”算法,对涉及人身安全、公共秩序的内容设置法律审查前置程序;完善电子证据规则,强制要求自媒体及相关机构保存原始数据备查;网民需树立“转发即担责”意识,明白每一次点赞、转发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关键证据。
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