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 守护未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3 17:10 1

摘要:“愿每一个你,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愿每一个你,都坚定勇敢地向欺凌说‘不’!请相信,法治的光,始终守护着我们。”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当天,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指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

法治之光 守护未来

——聚焦“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动暨《重返庭审现场》故事分享会

“愿每一个你,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愿每一个你,都坚定勇敢地向欺凌说‘不’!请相信,法治的光,始终守护着我们。”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当天,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指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动暨《重返庭审现场》故事分享会(第三场)顺利举行。

此前,该系列普法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两场,播出后受到广大网友欢迎。为了进一步回应网友“催更”和社会关切,本次活动走进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北大附中”),以情景剧、模拟法庭、普法课堂、案例发布等多元形式“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剧”生动演绎

真实的案例,细腻的演绎,让法律知识从纸上的文字成为生动的场景。北大附中戏剧社同学们带来的法治情景剧《光》,再现了少年法庭的故事,发人深省。

4月23日,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戏剧社的学生表演法治情景剧《光》 摄影 俞霆

《光》改编自漫画书《重返庭审现场》里的第一个案件《向欺凌说“不”》。高中生小洁在军训时因为中暑晕倒,同学们赶紧向教官汇报,小洁被教官送到医务室。没想到这件事竟然引发小菲、小瑶等人对小洁的恶意。她们将小洁视为“眼中钉”,纠集十几人对小洁进行殴打、辱骂。法庭上,小菲和小瑶从一开始否认欺凌事实到后来互相攻击,足以体现欺凌者的“友谊”是如此脆弱。这种“友谊”形成的目的,并不是一起变好,而是为了集合力量去排挤他人。最终,由于被告人小瑶已年满十六周岁,应当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判决小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故事的最后,在法官的心理疏导下,小洁回归了校园,她变得勇敢,也不再沉默。

随后,北大附中法治副校长、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虹以现象级影片《哪吒2之魔童闹海》为切入点,结合丰富的司法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与同学们分享如何防治欺凌,干货满满。

王海虹从学生欺凌的识别、危害、治理三个部分入手,结合哪吒的经历与对应的场景,提醒受欺凌的同学要自我接纳、勇于反抗、寻求支持;其他同学不要做附和者或旁观者,要在能力范围内帮助被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大多数”;欺凌者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道歉,根据需要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或矫治。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当负起管理和引导的责任,推动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课堂上,一位老师提出问题:学校里同学之间有一些小矛盾很正常,并不是所有矛盾都会达到欺凌的程度。那么,如何区分“学生矛盾”与“构成欺凌”?是否有可量化的判定标准?

王海虹表示:“判断学生欺凌行为主要围绕以下构成要素来审查:一是主体要素,即双方是学生,不包括老师或校外人员等;二是主观因素,即欺凌者在主观上具有蓄意或恶意心理,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被欺凌者造成不利后果,仍有意而为之;三是欺凌地点,欺凌行为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还可能发生在网络虚拟空间;四是行为方式,包括殴打身体、恐吓威胁、言语侮辱等,可能是一种行为或叠加的多种行为;五是损害后果,既包括身体伤害,也包括财产损失,更包括心理伤害。”

在普法课堂的最后,王海虹带领全体师生庄严宣誓:“我们承诺:不参与欺凌,不沉默纵容,用善意对待每一位同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自尊自爱,自强自立!”

“小案例”精准切入

“为进一步厘清学校教育管理责任、促进家庭和学校携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选取了6起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于今天(4月23日)正式发布。”活动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校园发布的一批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对案例进行了具体讲解,这些案例聚焦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指明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优化路径。蔡金芳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具有四大特征:一是强化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二是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三是依法支持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四是促进家校携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教育惩戒,通常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本次发布的案例五“李小某诉某学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表明学校不因实施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而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小某为某学校一年级学生。某日,因李小某在校期间扎、咬其他同学,该校老师在放学时间与涉事家长进行沟通,并在班会上让李小某向受到伤害的同学道歉。因李小某态度不诚恳,老师再次要求李小某郑重道歉。李小某监护人认为该校老师当众指责李小某、不听李小某解释、无理要求李小某当众反复道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教育理念,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多次交涉无果,李小某将某学校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学校赔偿损失两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某学校老师批评并要求李小某向同学道歉的行为,属于教师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本案现有情形不足以证明某学校对李小某的管理行为存在超越或滥用教育惩戒权的情形。“当事人就学校教育惩戒行为是否合理存在分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判,保障教育惩戒行为既有尺度、又有温度,对于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行为具有重要的规则引领意义。”蔡金芳指出。

案例发布现场,一名学生家长就此提出了关于合理教育惩戒的问题:哪些惩戒行为被认定为合法,哪些可能构成侵权?蔡金芳回应道:“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行为不能失当,不得有击打等体罚、刻意孤立等变相体罚,以及辱骂、歧视、侮辱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被允许的。”蔡金芳进一步强调。

其他案例也分别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承担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的职责。人民法院通过对相关案件中各方责任的认定,推动学校落实教育、管理职责。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效,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以坚实的司法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和法治环境。”蔡金芳说。

“家校社”协同探索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其中,家庭、学校、社会作为与未成年人联系最密切的三种保护主体,需要协同探索、共同发力,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现在的孩子们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有时比家长懂得都多。”作为一名学生家长,同时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教授的刘文瑾在参与本次活动后表示。

“学校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家委会也需要充分发挥家校沟通的桥梁作用。”提到家长如何与学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刘文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国家层面,我希望能够设立一条法治热线,当孩子们遇到学生欺凌等问题时,可能不愿意和家长、老师沟通,如果能够通过法治热线和专家进行交流,得到法律指导和情感疏导,对于他们的成长来说会是莫大的帮助”。

“北大附中高度重视法治教育,以‘知行合一’为核心理念,初步构建了课程、实践、协同‘三位一体’的法治育人体系。”北大附中党委书记王亚章表示。

据介绍,北大附中的法治育人体系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以课程筑基,让法治教育“扎根生长”、更有“深度”。通过打造“学科+法治”融合课程体系、开设“法律通识与司法实践”选修课等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融入思政课和主题班会,让讲法、普法在校园蔚然成风。二是以实践赋能,让法治教育“鲜活可感”、更有“温度”。大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参观、旁听真实案件、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以及开展法律辩论、知识竞赛、情景剧表演等实践和文化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司法程序,感悟法治精神。三是以协同创新,让法治教育“坚实可靠”、更有“力度”。与北京三中院等司法机关深度合作,共建“普法驿站”平台,聘请王海虹等审判业务专家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学校按需对接、法院精准送法”的良性联动,依托法治教育专业力量提升校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我觉得好的普法形式,不仅需要在课堂上教授法律知识,还应该有社会实践的机会。两者结合,才能够让我们明白法律不是遥不可及的条文规定,而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坚实屏障。”谈到普法活动和学校教育,北大附中初一(10)班的王梓凝有着自己的见解,“学校开设了民法选修课,会带我们到法院参观。平时,我们也会参加防范欺凌相关的讲座。同学们非常认真,学会了在关键时刻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治情景剧的形式非常新颖,通过生动的演绎再现了真实的案例,既充满趣味性,又让同学们在身临其境的氛围中体会司法温度,了解司法程序,比说教性质的法律教学更容易让人接受。”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咨询药师张海鸥对本次活动表示由衷的赞叹:“本次活动非常圆满,最后师生和家长积极踊跃地提问,说明同学们的演绎和法官们的普法已经深入人心,引发大家的深刻思考。”

张海鸥还表示:“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利用社会资源更好推动普法活动进校园,贡献一份社会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保持天性,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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