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九年:从海盗劫案透视清代海运管理体系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3 19:01 1

摘要:以长江出海口为界,清代海船主要分两种。向北面海域(北洋)航行的是沙船,即平底船,因为北部海域风浪相对较小,故可通航。沙船从北方海域南下时,多运豆麦,因此又称“豆船”。往南面海域(南洋)航行的乃是尖底船,因为此段水域风浪较大,尖底船抗风浪性强,此种船只又分为广船

以长江出海口为界,清代海船主要分两种。向北面海域(北洋)航行的是沙船,即平底船,因为北部海域风浪相对较小,故可通航。沙船从北方海域南下时,多运豆麦,因此又称“豆船”。往南面海域(南洋)航行的乃是尖底船,因为此段水域风浪较大,尖底船抗风浪性强,此种船只又分为广船、福船两种。在长江口附近被广泛使用的平底海船,加上在福建等地建造的尖底海船,二者极大促成了中国沿海航运活动的繁盛,以上海为中心的环中国沿海航运由此展开。

其中,沪上沙船贸易规模颇大,康熙二十三年开海禁后,南北贸易发达,关东豆、麦每年运至上海者达千余万石,棉布、茶叶等南货运至山东、直隶、关东者也不可胜数,货物多由沙船运输。

大豆是北方地区向南方输出的重要物资。大豆运送到南方有各种用途,如制作各类豆制品、磨制成油,豆饼则可以用来肥田。当时上海人由海路前往关东,“每岁四五至”。山东一些地区,如青、莱、登三府等环山沿海之地,土地贫瘠,“种豆之处,十居六七”,每年江苏等处客商载货前来,多买豆运回。山东本地山路崎岖,车运艰难,所产作物不能运往他郡销售,全赖出海,流通民间。由于沙船贸易,“上之以办国课,下之以资日用”。

道光年间协办大学士英和在《海运疏略》中记录,“上海沙船有三千余号”。道光年间包世臣则记录,“沙船聚于上海约三千五六百号”。沙船大者可装米一千四五百石,中号可装八九百石,小者可装四五百石。当时每造一船,大者需银近万两,小者也要四五千两,实力强大的船主,甚至拥有四五十艘船。

康熙年间,上海县船户张与可,又名张羽可、张御科等,因开有张元隆洋行,故称张元隆。张元隆拥有海船颇多,后据江苏巡抚张伯行调查,他在上海县有船二十八只,加上冒领照票的船只“当又不止百只”。张元隆富甲一方,他曾自造贸易沙船多艘,走海贸易,结果引发清廷官员打击,致家破人亡。

康熙四十九年(1710),张元隆领取上海县上字七十三号牌照,在此年六月初六日,装载布匹、瓷器等货,价值数万金,在海关输税后,前往辽东贸易。此时清廷已放开海禁,但出海贸易需要领取牌照(船照)。牌照一年一换,领取牌照时,根据船只大小缴纳费用。牌照主要登记船主姓名、籍贯及前往何处、做何生业,此外也记录舵工、水手的姓名、籍贯及人数。

六月十九日,沙船行至山东文登县马头嘴时,遭遇海盗鸟船两只,海盗们呐喊扬帆,靠近沙船,试图登船抢劫。沙船上携带有护船火炮两门,开炮之后,“贼不敢逼,彼此相持两昼夜”。原来,自开放海禁后,考虑到出海贸易者有被海盗抢劫的风险,清廷大度地许可海船可以携带武器。所配备的武器,根据船只大小与人数,由地方督抚确定,船返回之时,进行武器数量核对,以防变卖流失。

六月二十一日,沙船靠到近岸,船上人员以为附近有汛口水师官兵哨船可来支援。六月二十三日,海盗方面反而得到三艘鸟船增援,而汛口并无水师官兵,客商水手寡不敌众,用小船登岸逃生。海盗登上沙船,搬空货物,将火炮两门一并劫去。至于沙船,则被海盗放火焚烧。

当沙船在山东沿海被劫去货物后,张元隆递交诉状,陈述经过,同时警告官府,海盗可能北上奉天、辽阳等地抢劫,请官方警惕:“凡有封疆职任者,能不为之过计乎?”此时,张伯行已至江苏任巡抚,他对从事海洋贸易的商贾极为厌恶:“先生以吴地滨海,奸商贪利,下洋勾引匪类,出入无忌,终为东南隐忧。”在张伯行眼中,张元隆就是名低贱的商贾,现在却来指点国是,这激起了多疑病患者张伯行的警惕。

康熙四十九年(1710)十一月初四日,上海县又呈报另外一起海上被劫案。华亭县船户张永升称,他于本年八月二十日前往关东贸易,于九月十八日被海盗抢劫。水手马祖被掳上海盗船,随船行动,后海贼南下在福建沿海被释放登岸。据马祖供称,贼首为郑尽心,副贼乃郑尽海,贼众有六百余人。

郑尽心海盗团伙在北方海域活动猖獗,竟然一路北上,至盛京锦州双岛登岸进行抢掠。当地防御官兵杀死海盗三十六人,擒获一人,才得知海盗头目乃郑尽心。海盗被官兵击败后,从海上退回南方。清廷对此股海盗非常重视,行文沿海各省督抚严加搜捕。

此年年底,根据皇帝指示,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出海巡视。十一月十二日,两江总督噶礼由南京出发,经长江至镇江入运河,十六日至苏州,会晤江苏巡抚张伯行。十七日,督抚各自领兵出发至上海,准备出洋。到了上海后,张伯行发现,自己虽是巡抚,手中也有自己统领的军队“抚标”,但没有水师,无法出海。可噶礼到了上海,却有十余艘大海船可用,且装设华美,于十二月初六日由吴淞江扬帆出海而去。

张伯行无船可乘,停滞不前。他听闻噶礼在上海时,十余条船上的装设皆是张元隆一手操办,船上舵工、水手也是张元隆所调遣。又闻张元隆之弟张令涛,一路随船护送,至宁波入口,一同返回江宁。张元隆“厚督轻抚”,让张伯行心中很是不满,准备加以打击。

就在十一月二十五日,据崇明县呈报,此年八月初三日,松江水师营弁兵出洋巡缉,盘获赶缯船一只,查验船票系松江府华亭县上海牙行张御科(张元隆)所领。船上有余元亨等舵工、水手共25名,据船票记录都是华亭本县人氏。讯问后发现,舵工、水手有23人系福建籍,有两名系宁波人氏,此外还有搭船福建人9名,客商6名。海船出海,船上人员如果籍贯不符,违背清律,要查拿治罪。

张伯行当即下令,将该船舵工、水手人等由崇明县解来,发上海、常熟、华亭三县究讯。又令署上海县事周葑、常熟县知县章曾印,共同提审张元隆。此前六月、九月的两起海船被劫案,都牵涉张元隆的商船,张伯行本就对张元隆心怀不满,此时张元隆又刻意交好总督噶礼,更让张伯行痛恨。

张伯行甚至怀疑张元隆与海盗郑尽心存在勾结。他不知从何得到小道消息,称康熙四十九年九月间,张元隆听闻海盗郑尽心北上劫掠失败,唯恐与其勾结之事败露,“使伊弟张令涛夤入督臣内幕,多将洋货贿赂”。

康熙五十年(1711)正月,张伯行回到苏州,于正月二十三日行文上海县,提审张元隆。不想上海县在正月二十七日报称,张元隆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病故。张伯行认为此中必有蹊跷,在患病、身死的过程中,上海县“并无印勘各结申送”。他认为,“张元隆身死是真,则其畏罪可知;若系诈死,其情更属叵测”。张伯行对案件持续追索,使张元隆族人及部分船行中人被捕入狱,甚至有身死狱中者。

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吏部复议后认为:“张伯行畏缩不能出洋,反诬陷张元隆通盗,不审不结,拖毙多人,不能严拿盗贼,迟延命案。又妄行参奏,有玷大臣之职,应如所题革职。”由此可见,张伯行所处理的张元隆勾结海盗案,纯属构陷。

在当时的南北贸易中,以上海为中心,形成了环中国沿海贸易圈。沪上沙船运货北上,载回大豆等土产;福建、广东商人则将糖等各类南货,运至上海,再由上海运货返回。贸易带来了上海的极大繁荣,嘉道年间上海人曹晟记录:“自海禁既开,民生日盛,生计日繁,金山银穴,区区草县,名震天下。”环中国沿海贸易圈的中心,以沿海城市如天津、宁波、福州等为中心,又形成了次一级的小型贸易圈。

乾隆元年 (1736),长芦巡盐御史三保奏报,过去一年间,进入天津港的福建船只多达78艘,全部由福建商人经营,运载的货物包括松糖、白糖、桂圆、纸张、粗碗等。中国沿海与台湾的航运关系也活跃起来,特别是厦门与台南、福州与淡水之间的航运已成为常态。乾隆十七年(1752)七月新柱奏称,厦门税口委员报告,乾隆十七年五月下旬至七月上旬期间,从台湾进入厦门的海船有310艘,带来了25400石的食米。

从宁波运回的货物则有砂糖、纸张、席子等。从台州、温州前往宁波的船只,运输木炭、蜜柑、雨衣、明矾等,返回时则运输药品、棉花、油等。宁波每年有110余艘船只,运载竹子、纸张、明矾、木柴等,前往牛庄、芝、锦州、天津等北方城市,返航时运输北方的大豆、豆饼、枣子、花生、花生油等。

沙船、鸟船不仅在中国大陆沿海航行,还航行到海外,为国内商品寻找海外市场。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下半叶,每年有十多艘中国船只定期抵达“闭关锁国”的日本长崎。康熙二十七年(1688)是中国船只抵达长崎数量最多的一年,达到了惊人的194艘。到达长崎的船舶中,来自福州的船舶占总数的23.2%,宁波船舶占16%,来自厦门的船舶占14.4%,来自上海的船舶占11.8%, 来自广东的船舶占8.7%, 这五种船舶占74.1%。当然,在至日本的华船之中,有部分船只是从事沿海贸易时,遭遇风浪漂流至日本。

持续了将近三十年的海洋贸易繁荣,在康熙帝晚年时却发生改变,被视为逆流。康熙五十五年(1716),康熙帝称自己“南巡”至苏州、杭州时,见船厂“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赍银而归”,且中国船只多有运输内地米至海外者,这引起了他的警惕。

另一方面,在施琅收复台湾后,反清魁杰多人“乘船赴小吕宋,转至爪哇、马六甲各处”。且海禁放开后,大批内地民众前往南洋(东南亚),多有定居者,充实了海外华人力量。清廷既担忧海外反清势力壮大,造成威胁,也忧虑华人与西方各国结合,“以窥中土”,冲击内地的统治秩序。对此,康熙帝忧心忡忡地表示:“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务须安不忘危。”

此时康熙帝春秋已高,行事更加保守谨慎。1717年,他推行南洋禁航令:“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喇吧等处,不准商船前往贸易,于南澳等地方截住,令广东、福建沿海一带水师各营巡查,违禁者严拿治罪。”南洋禁航令颁布后,外国船只不受限制,可以继续前来中国贸易,但在南洋地区定居的华侨两千多人回国。此时中国沿海贸易仍然旺盛,南方的商品持续涌入北方。如康熙五十六年(1717),直隶总督管理巡抚事务赵弘燮在一份奏折中记录,此年有福建泉州府晋江县双桅洋船一只,船户陈顺兴,水手19名,其中装运客货粗碗15000个、白糖500篓、糖果24桶、冰糖30桶、竹笋26把、鱼翅大小5捆、乌糖4篓,水手带货碗10000个。又有泉州府晋江县双桅洋船一艘,船主蔡兴利,水手19名,装载白糖、冰糖、糖果、粗碗、粗小碗、鱼鳔等货物。

由此份奏折可知,糖类是北方需要的重要商品之一,“在运往天津的南方货物中,糖是第一位的”。

雍正继位之初,曾称赞南洋海禁政策:“十数年来海洋平静,最为得法,惟宜遵守定例,不可更张。”但一些大臣不这么认为,雍正元年 (1723),户部尚书田从典奏称,有福建海船前来贸易,“偶闻会试举子,竟有随海货船而至者”,由此产生感触,海船所图不过是利润,何不用海船贩米?既可获得数倍之利,也可解决北方缺米问题。

实际上南洋禁航令形同虚设,中国各股海船继续走海南洋,官方也无法查禁。雍正元年(1723)到巴达维亚的中国商船有21艘,1724年有18艘。雍正二年(1724),蓝鼎元呼吁解除南洋海禁,他在《论南洋事宜书》中云:“今禁南洋,有害而无利,但能使沿海居民富者贫,贫者困,驱工商为游手,驱游手为盗贼耳。”

雍正四年(1726)四月,浙江定海总兵张溥奏称,根据南洋禁令,对所有出海船只严加盘查。但很多华船以出海至日本买铜为借口,实际上多前往吕宋、噶喇吧、西洋一带,每年于十二月、正月之间,由上海或定海挂号出洋,至六月、七月返回。自张溥到任以来,雍正二年到有12只,雍正三年到有7只,所运回货物,俱系燕窝、丁香油、哆啰呢、羽毛缎等项,并无铜斤。查得此项洋船,今年由定海出洋8只,普陀汛出洋有7只,共15只。

雍正五年(1727),在推行南洋海禁十年后,清廷解除海禁。此次开南洋海禁,重要的考虑是南洋出产大米,而福建、广东沿海缺米,可由南洋等地获得补充。由此中国商船获准前往南洋贸易,打破了葡萄牙人独揽南洋贸易的局面,并与葡萄牙人争夺中国货源。

康熙中期以来,中国沿海及海外航运极为活跃,沙船、鸟船的贸易活动不仅在中国大陆沿海广泛开展,而且在海外也广泛开展。一些从广东、福建开往日本长崎的商船,停靠在上海、宁波、乍浦,以及舟山群岛的舟山、普陀山等地,装卸货物。中国帆船在从长崎返航时,停靠江南各港口,也在江南各港口出售部分日本货物。也就是说,它们没有直接从长崎返回华南,而是在江南沿海停靠卸货,然后返回。

如上所述,清代的中国帆船进行贸易,大多不是从始发地航行到目的地的直线贸易形式,而是遵循始发地到停靠港再到目的地等复杂的航行路线。可以说,这也是从简单、线性的海上贸易形式逐渐向复杂贸易形式转变的时代。

“自17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帆船控制了中国大陆沿海以及东海和南海海域的制海权。最大的原因是朝鲜和德川日本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禁止本国船只出国,而中国帆船的航行能力超过了这些东亚国家。”

但中国帆船业的兴盛,不过是大清帝国内部的循环及部分内循环对外的放射,并未形成全面的海洋思维与对外开拓的国策,且清廷对华商出海又有着各种打压。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兴盛的中国海外贸易逐渐衰退。

更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南北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兴盛,动力来自民间。中国民间的商业资本与商人,在清廷许可的范围内,以上海为中心,通过南北沿海的贸易完成了内循环,而进一步对外开拓、探索的驱动力,则被官方牢固压制。康熙末期,上海县大海商张元隆被江苏巡抚张伯行迫害,便是例证。

道光十二年(1832)二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决定派遣船只前往中国沿海探索,“确定帝国北部口岸,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逐渐向英国商业开放”。此次派遣的船只为“阿美士德”号(Lord Amherst), 船长为礼士(Rees), 此外还有胡夏米、甲利(化名)等“中国通”随行。

在上海,胡夏米等人观察了上海内循环贸易的盛况:“在七天之内,共有400艘大小不同⋯⋯的帆船经过吴淞驶往上海。起初几天进口的都是从天津、辽宁等地开来的,主要装载面粉和豆类的北方四桅帆船。后来福建帆船也开始涌到,其数目每天在30艘到40艘之间,其中有许多来自台湾、广州、东方群岛、安南和暹罗的船只。”

这种盛况,是清廷许可范围内的经济内循环,而进一步打开国门,与外界进行经济、文化的全面交流,则是清廷坚决拒绝的。沪上商人在与胡夏米等的交往中,表达了与英国人贸易的愿望。胡夏米等人认为,上海优良的港口和可供通航的发达河道,使上海可以成为整个东亚的商业中心。私下交流时,上海县知县温纶湛甚至对胡夏米表示:“足下定知吾等官民均望准许尔等在此贸易,因双方均可由此获利也。然皇法不允,无可奈何矣。”

“皇法不允,无可奈何”,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商业力量无奈的悲叹!

来源:为了历史指标全高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