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小天水法庭受理了一批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该批案件原告人数众多且都是农村承包地的村民,大部分外出务工,而被告均为同一农业合作社,其因经营不善拖欠村民的土地租金已满两年,村民作为原告要求终止土地流转经营合同,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解除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小天水法庭受理了一批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该批案件原告人数众多且都是农村承包地的村民,大部分外出务工,而被告均为同一农业合作社,其因经营不善拖欠村民的土地租金已满两年,村民作为原告要求终止土地流转经营合同,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解除合同,因双方矛盾较大,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对涉案承包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确定案件处理方向。同时,办案法官邀请原告所在地的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积极协调原告推荐村民中有威望的3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并在庭审前作相关调解工作。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的是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认为其在承包地上花巨资建设的钢架蔬菜大棚尚可经营,合同又尚未到期,若解除合同其无资金恢复原状,拆除大棚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承诺想办法尽快支付拖欠村民的租金,继续履行合同。在庭前、庭审中,法庭、镇政府、村委会人员全程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合作社分两期支付拖欠原告的租金,原、被告双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继续履行的协议达成之后,该合作社可抓住时机春耕、春播,不耽误今年的收成。
虽然该合作社拖欠村民租金已构成违约,村民可依法解除合同,但案件的办理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加大调解力度,这批案件的调解处理既保证了村民合法租金的收取,也给小微企业的振兴保驾护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