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青岛李沧法院因一起“行人相撞案”备受关注。在案件引发大量舆论争议后,法院发布了致歉声明,并公开了相关监控视频,逐步澄清了案情。事实还原后,公众误读的情绪才得以平息,但此时的真相已经无法完全弥补此前所造成的误解和信任缺口。这次普法“撞”出的舆情也提醒普法工
近日,青岛李沧法院因一起“行人相撞案”备受关注。在案件引发大量舆论争议后,法院发布了致歉声明,并公开了相关监控视频,逐步澄清了案情。事实还原后,公众误读的情绪才得以平息,但此时的真相已经无法完全弥补此前所造成的误解和信任缺口。这次普法“撞”出的舆情也提醒普法工作者,案子不仅要“判得明白”,更要“说得明白”。
回顾整起事件,公众争议的焦点在于通报的表达方式。通报中,关键事实表述模糊,连当事人性别都写错,更别提视频证据的缺位和行为细节的混乱。结果就是,一场原本有理有据的判决,被误读为“正常走路也要赔钱”的荒诞剧情,司法的严肃性因此打了折扣。
这场误解不是因法条晦涩,而是因表达失焦。公众并非无法理解责任划分,而是难以接受一份脱离常识、模糊逻辑的说明。法律是讲道理的,但如果这个“理”说不清、听不懂,再公正的裁决也难以服众。
司法非常专业,但也不是自说自话的封闭系统。面对社会公众,法律语言必须准确、清晰、有逻辑,能对得上公众的常识和经验。如果法律只说给内行听,公众听不懂、理解错,最终受损的,是司法权威本身。
普法“撞”出舆情并非孤例。近年来,不少“普法案例”陷入表达失误的困境:要么用语过于专业,看不懂;要么表述粗疏,易误导。真正的普法,不是机械搬运判决结果,而是把法律逻辑还原为公众能听懂、想明白的常识话语。如果一份司法通报传递出的不是权威和理性,而是困惑和焦虑,那就偏离了法治传播的初心。
尤其在当下这个信息极速流动、舆情快速反应的时代,法院的每一次发声,都不仅仅是法条解释,更关乎法治形象。如果讲述方式脱离生活实际、忽略公众接受度,就容易让原本理性的裁判,在传播中变形为“奇葩判例”。
必须看到,李沧法院后续的致歉和视频公布,是一种负责的态度。但“及时补救”不能替代“准确预判”。法律传播要赢得公众理解,不能只靠事后纠偏,更应在机制上防错、防漏。是否可以建立面向公众的“法律翻译机制”?是否能增强发布审核的专业把关?这些都值得进一步完善。
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裁判的权威,更在于表达的说服力。今天的公众,不再只是接受结论的听众,他们更期待被解释、被尊重。这就要求法律语言更具温度、逻辑更有弹性、讲述更有共鸣。
“正常走路也有错”之所以引发焦虑,不是因为公众拒绝法律,而是因为他们没能听到一个可信的解释。当误读成为共识,法院的第一反应不该是纠正公众,而应先反问自己:我,讲清楚了吗?(张洁茹)
来源:中国江苏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