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汉在上海睡楼道?回家撬门动刀,多方回应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4 07:35 1

摘要:自己的父亲6年前因癌症去世后,爷爷的性格就愈发强势,多次持刀威胁、撬门入室等过激行为。母亲唐女士,也就是何老伯的儿媳,还有他的曾孙女都看到他怕了,甚至连门都不敢出。在这种情况下,才无奈将爷爷何老伯拒之门外。

嘉定一位86岁高龄的老伯

竟住在楼栋底楼的过道里

近4个月

引发广泛关注

据老人孙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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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父亲6年前因癌症去世后,爷爷的性格就愈发强势,多次持刀威胁、撬门入室等过激行为。母亲唐女士,也就是何老伯的儿媳,还有他的曾孙女都看到他怕了,甚至连门都不敢出。在这种情况下,才无奈将爷爷何老伯拒之门外。

其实,老人除6年前离世的儿子外,在江苏泰兴还有两个女儿。老人孙女曾将何老伯送回泰兴老家交由两个姑姑照顾,然而老人又自行回到嘉定的小区。

近4个月来,属地派出所已经出警几十次。为了避免老人的过激行为影响其他居民安全,更为了保障老人的安全,3月底属地派出所与居委商量,安排了2名特保人员,24小时轮班,寸步不离陪伴老人。

记者从社区民警这里了解到

老人在江苏泰兴的两个女儿

老人大女婿:你也知道的,按道理我们是不可能赡养的。哪怕我们现在把老爷子接回来也不行,要把老爷子和他儿媳之间发生的纠纷解决掉。

陈珏 江桥镇社会工作办民政条线负责人:我们是不是把老人的赡养问题先解决,然后再处理纠纷或者法律途径起诉?不能把老人的赡养作为纠纷的绑架来处理。

老人大女婿:不是绑架,我和老爷子也通了电话说在帮他解决赡养的事情,但是他讲,他死也要死在上海。我现在也是为了配合你,你如果真正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同我们打官司,要两个女儿来赡养老人,那没事,我就等你起诉。

江桥镇民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属地派出所就曾至泰兴市与当地村委会沟通过老人的赡养问题;今年3月18日,江桥镇民政部门也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了公函,希望共同推进老人的赡养问题。

3月18日发的公函

由于1个月内没有回音

4月中旬江桥镇民政部门再次致电

当地民政部门

但双方的沟通仍没有实质性推进

而在等待当地部门介入的同时

5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小区

发现楼底的铺盖已不见踪影

老人的生活用品

也被放进了几只编织袋摆在路边

老人的孙女何女士表示

双方经过一个月的冷静及沟通

事情似乎有了进展

老人表示愿意回乡养老或者住在养老院

祖孙两人的关系也有所缓和

何女士 老人孙女:老人实际是一个比较自私的人,也可能是要男孩子不要女孩子,两个女儿从小到大他是没有照顾过的,她们也看不惯我爷爷,再加上姑父和孃孃在家也整天吵架,所以对爷爷老说,如果住在他们家生活是无法安宁的。

如果爷爷决定住当地的养老院

她愿意和两个姑姑

一起平摊爷爷的抚养费

以后也会定期看望他

然而老人两位女儿并不同意

陈珏 江桥镇社会工作办民政条线负责人:我们和区里民政下面的救助站联系好了,他们会和泰兴这边救助站沟通联系,直接把老人送到泰兴的救助站,泰兴的救助站联系村委会或者联系女儿,接回去。

何女士 老人孙女:如果他到当地,两个女儿对他还是不管不顾,如果当地政府也没有强有力的支撑的话,到时候依然没有地方可以去,可能还会再回来,这样送过去对老人来说还是第二次伤害,这样到后面他可能就谁都不信了。

陈珏 江桥镇社会工作办民政条线负责人:女儿不赡养老人可以起诉的,当地的村委会、当地的政府都会介入的,因为他户口在那边的,包括当地也有法律援助。

也许有坊友会疑问

那为什么老人

一定要被送回泰兴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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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仅限于成年子女对父母。也就是无论过往恩怨情仇如何,何老伯的两个女儿都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老人户籍在泰兴,据不履行赡养的义务的两个女儿也在泰兴,即便老人要起诉两个女儿,也是要向泰兴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无论如何这件事都要返回泰兴解决。

就在5月7日中午

老人被安全送到了泰兴

当地民政部门随即将老人送至两个女儿家

但遗憾的是

老人依旧被拒之门外

暂住村委后4天

5月11日中午

居委干部发现老人又回到了上海

住回了楼底下

记者了解到,老人回上海后

何女士一家就当天搬走了

5月13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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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时许

老人又上楼撬锁

想住进家里,被民警带走

法律界人士指出

赡养义务和家庭纠纷处理

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

因家庭纠纷而把老人推向社会

这种行为将受到社会的谴责

李东方 上海市老年委志愿者律师:

因为不管父母生前财产如何处分,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不能一下子撒手不管推向社会。有的子女认为法律对她没有约束力,显然是错误的一种观念。置之不理把高龄老人放在这里,如果天冷了冻死了、天热了中暑死亡了,那就构成法律上的遗弃罪,会追究子女刑事责任。

律师同时指出

老人长期生活在社区公共区域

是一种侵犯社区公共权利的侵权行为

此前的某些过激举动

也已触及法律红线

李东方 上海市老年委志愿者律师:

老人睡在过道影响人家的通行权;在绿地里排泄破坏公共环境;老人物品堆放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也要找他,把孙女的轮胎戳爆了,这个是破坏公私财物罪,只要轮胎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 ,子女同样要承担一系列民事赔偿责任。

这件事中老人自己的理念、行为

的确种下“恶果”

但不论从法律还是伦理角度

老人的两个女儿都不应该

不负责任、消极处理

此外泰兴作为老人户籍所在地

以及亲缘纽带所在地

希望在当地社区、司法、民政等部门的

协调和介入下

老人可以有个去处安度晚年

如果你有“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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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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