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黑龙江省医疗机构推广应用药膳的通知》,依托全省医疗机构促进药膳及临床营养知识传播,充分发挥药膳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中的积极作用。
本报讯 (记者冯 凯通讯员王 婵)近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黑龙江省医疗机构推广应用药膳的通知》,依托全省医疗机构促进药膳及临床营养知识传播,充分发挥药膳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明确,针对全省医疗机构的营养从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药膳理论及实践技能的培训,建立药膳骨干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加强辨证施膳工作,鼓励根据患者的病症、季节、地域等因素制定个性化药膳方案。坚持药膳产品食品安全为先,运用中医理论,对传统药膳进行改良创新,在医疗机构内推广使用,探索推进产业化开发。鼓励学术机构成立药膳学会,推动建立药膳行业的标准体系。
近年来,黑龙江省着力推进药膳产业规范化发展,印发《黑龙江省药膳目录》,推出黑龙江省“十大药膳”,因地制宜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据中医理论制作符合当地营养健康需求的药膳,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药膳及临床营养知识传播,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黑龙江省此次以医疗机构为锚点,逐步推进药膳产业在全社会推广发扬,提高城乡居民对药膳的知晓率,将培育消费新场景、经济新增长,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双提升的效果,进一步带动全省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优化、细化、人性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