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MX3009是安润医药自主研发的一种EGFR/HER2不可逆抑制剂。作为HER2、EGFR泛靶点不可逆TKI,AMX3009与HER2受体的Cys805共价结合,也可以与EGFR受体的Cys773共价结合;通过不可逆阻断癌细胞HER2、EGFR受体酪氨酸激酶
AMX3009是安润医药自主研发的一种EGFR/HER2不可逆抑制剂。作为HER2、EGFR泛靶点不可逆TKI,AMX3009与HER2受体的Cys805共价结合,也可以与EGFR受体的Cys773共价结合;通过不可逆阻断癌细胞HER2、EGFR受体酪氨酸激酶的磷酸化激活信号通路,关闭癌细胞赖以生存的信号传导通道,使癌细胞不能生长、遏制繁殖,促进凋亡、抗肿瘤血管生成等达到抑制肿瘤的作用。
研究药物:AMX3009片(I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罕见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及以上)
申办方:安润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AMX3009片的规格:20mg;用法用量:连续口服给药,隔天给药(两天一次)的给药频率。Ib期A组共入组6例受试者,接受40mg AMX3009隔天给药,B组给药剂量由SMC根据当时已有数据讨论决定。II期根据Ib 期确定的推荐剂量给药。用药时程:受试者进入治疗期后,将以每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隔天1次(空腹)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且研究者判断继续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无法获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主动要求退出,或其他原因终止研究。
入选标准
1、年龄18(含18)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3、罕见EGFR 突变(肿瘤组织活检样本),包括L861Q、G719X、S768I 和E709X 突变中的一种或几种(不包含其他EGFR 敏感突变和/或其他驱动基因),接受2年内的既往基因检测结果,或在筛选期采集新鲜肿瘤组织样本或提供既往肿瘤组 织样本确认EGFR突变类型。
4、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
5、ECOG体力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血小板(PLT)≥90×109/L,血红蛋白(Hb)≥85 g/L;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肌酐(Cr)≤1.5×ULN,肌酐清除率(Ccr)(仅肌酐>1.5×ULN时需计算)>50 ml/min(根据Cockcroft- 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尿蛋白: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尿蛋白定性≤1+;或尿蛋白定性≥2+,24小时尿蛋白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已治愈且5年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低风险的低度前列腺癌,肺原位癌和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2、入组前接受过任何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抗肿瘤治疗(除外Ib期A组允许入组至多3例既往接受过EGFR-TKI治疗的患者)。
3、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或者2周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包括中成药、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4、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5、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6、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7、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8、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9、既往或目前存在脑膜转移的患者(既往接受过治疗的CNS转移患者,4周后影像学复查稳定的患者可入组)。
10、有活动性感染,且2周内需要口服或者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1、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2、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10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1000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但HCV-RNA
13、目前需要接受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者既往发生过≥3级的间质性肺炎或者存在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肺部疾病(如COPD,自身免疫性疾病累及肺部)。
14、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
15、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3级及以上出血事件;或目前存在≥2级出血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高出血风险的因素(如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食管静脉曲张)。
16、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或目前经研究者判断存在空腔脏器穿孔/瘘管形成的高风险因素(如肿瘤浸润空腔脏器壁外层)。
17、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等)。
18、有炎症性肠病、慢性腹泻病史者。
19、患有出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如皮下注射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口服100mg阿司匹林片常规预防)。
20、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1、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2、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3、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4、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山东济南
黑龙江哈尔滨
江西南昌
江苏南京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印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