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健涛的歌当前陷入了抄袭争议,网上不同观点争论有越演越烈之势,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个人:袁树雄。袁树雄唱的《早安隆回》当初也是陷入了抄袭争议,但后来由于袁树雄出歌速度并不快,最终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定论,而是通过多方回应和舆论博弈逐渐平息。
马健涛的歌当前陷入了抄袭争议,网上不同观点争论有越演越烈之势,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个人:袁树雄。袁树雄唱的《早安隆回》当初也是陷入了抄袭争议,但后来由于袁树雄出歌速度并不快,最终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定论,而是通过多方回应和舆论博弈逐渐平息。
袁树雄在多个采访中强调《早安隆回》是独立创作,从作词、作曲到演唱均由其本人完成。他承认部分和弦走向或节奏可能与某些作品相似,但他认为音乐风格共享是行业常态。他还主动邀请网友将《早安隆回》与被指抄袭的《夜空中最亮的星》《Aloha Heja He》等歌曲对比,并称“时间会证明原创性”。
湖南卫视在跨年晚会引入《早安隆回》前进行了版权审查,确认其无侵权问题,为歌曲合法性提供了间接背书。央视春晚也将《早安隆回》改编为《早安,阳光》,并邀请袁树雄作为观众而非表演者,既规避争议又保留了歌曲热度。
根据国际版权惯例,需连续8小节相同才构成抄袭。有分析指出,《早安隆回》仅在片段上与《Aloha Heja He》等相似,但未达到法律认定的抄袭标准。
有趣的是,部分音乐人批评《早安隆回》属于“拼接式创作”,即借鉴多首歌曲元素,这一点与网友认为的马健涛的做法非常相似,但是,如果属实,这在法律上是难以追责的,更多停留在道德层面。
支持者认为歌曲传递正能量,且“好听即合理”,抄袭争议不影响其社会价值。反对者持续质疑其原创性,认为袁树雄利用法律漏洞牟利,对原创者不公平。(这里我想讨论一下:如果真是“拼接”或“借鉴”,对原创者的不公平具体体现在哪里呢?如果不借鉴,被借鉴的歌曲也很可能会永远埋没了;但是“借鉴”吧,被借鉴的没有赚钱而借鉴的却赚的盆满钵满,这样对被借鉴者公平吗?)
尽管争议发酵,但未出现原作者的正式起诉或权威音乐鉴定机构的抄袭认定,最终舆论因缺乏“实锤”逐渐降温。最终,在法律层面上,无侵权诉讼或判决,歌曲仍可正常传播;争议提升了歌曲知名度,袁树雄借势参与商演和公益活动,争议焦点逐渐转向对其个人商业行为的讨论。袁树雄事件反映了音乐创作中“借鉴”与“抄袭”的边界模糊性,以及流量时代作品传播与版权保护的矛盾。
你说,由此我们可以判断马健涛抄袭争议的最终结局吗?
来源:情狼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