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林儿时父母离婚,大林跟着母亲生活,父亲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来父亲再婚,与大林再无联系。前不久父亲突发疾病离世,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大林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大林儿时父母离婚,大林跟着母亲生活,父亲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来父亲再婚,与大林再无联系。前不久父亲突发疾病离世,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大林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可以酌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案中,成年的大林对父亲疏于履行赡养义务,既未提供经济支持,也缺乏必要的情感关怀,依法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鉴于大林未履行赡养义务,是源于父亲在其未成年时未尽过抚养义务而导致亲情缺失,故分配遗产时,大林可以酌情少分而非不分。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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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