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诚邀各级有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6.8万元奖金
等你来
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
现向全网发起征集
只要你有创意、有想法
这就是你大显身手的舞台
还有万元奖金等你拿~
带着你的奇思妙想和优秀作品
快来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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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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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
主办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方:各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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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短剧、图片、海报、H5、动漫、沙画、情景剧、说唱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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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作品传播、征集、初审;
第二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网络票选、专家评审、获奖公示;
第三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获奖及优秀作品展播、奖金证书及奖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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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本次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诚邀各级有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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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
终审将以作品传播量、网络票选、专家评审为依据,最终评选出四类共24个奖项,并根据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10家优秀组织单位。
分值比例:网络票选20%,作品传播量30%,专家评审50%。
评委组成:互联网传播领域专家及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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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最佳内容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最佳传播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最具创意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最具人气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组织单位:10家
注意:以上奖金含税,获奖者需依法提供合规发票并缴纳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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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步骤一:创作符合主题的作品→加话题#法润天山#发布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后截图保存曝光量(注意:申报作品需在5月15日后发布,此前发布作品不纳入竞赛范围)。
步骤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并按要求完成作品上传。
步骤三:在本文下方获取《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链接,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字(单位参赛需加盖公章)。将“申报表”扫描件和作品高清原文件(1920*1080及以上)发送至指定邮箱:578671718@qq.com ,邮件命名:作品名称-姓名,例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小疆
温馨提示:只有完成所有步骤才算报名成功哦~
如有疑问可拨打执委会电话0991-7608888、18290887868进行咨询(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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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1.申报作品一定是已在网络平台发布过的作品,并且完整如实填写申报表,如因申报人未填写完整信息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核实作品传播数据真实性的,申报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单位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及作品评奖资格;
3.参赛作品报送单位/个人需拥有作品完整版权,若以共有版权作品参赛,须自行协商确定唯一报送单位或个人;
4.活动主办方有权对报送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宣传推广、展播展示等,活动过程中参选作品因著作权等问题出现法律纠纷,申报人/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法治文化,倡导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定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选资格;
6.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报送作品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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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上传小贴士
1. 报名系统支持上传图片与视频两种方式;
2. 图片为jpg/bmp/png/gif格式(20M以内);视频(150M以内) MP4/MOV格式;
3. 图文形式建议直接上传封面图片;
4. H5形式建议以二维码图片上传封面,对H5进行录屏(150M以内)上传视频;
5. 音频形式建议转换成为MP4、MOV格式上传视频。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