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省五指山市某快递公司员工林某,自以为找到致富经,大量收购快递面单用于贩卖个人信息,短短一个月赚了1万余元,最终被警方逮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公益损害赔偿,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海南省五指山市某快递公司员工林某,自以为找到致富经,大量收购快递面单用于贩卖个人信息,短短一个月赚了1万余元,最终被警方逮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公益损害赔偿,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非法买卖公民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海南终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娇萍表示,非法买卖公民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触犯了我国民法典和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案件详情
快递员大量收购快递面单转卖个人信息
1998年出生的林某,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此后入职一家快递公司,在五指山分公司做一名配送员。2021年9月起,林某盯上了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门路。
于是他利用QQ、“蝙蝠”、百度网盘等网络工具,从QQ昵称为“嘟嘟”“么么哒”等下家处购得载有他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快递面单3000余条。以每条信息3.25至3.5元的价格转售给上家“阿浩”“飞猫”等人,并通过充值“火币”套现或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等方式进行结算。短短一个月,林某非法牟利1.07万元。
客户信息外泄,给大量快递用户造成困扰,很快警方就接到举报。2021年10月29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林某近亲属代其退缴全部赃款1万余元。
林某被检察机关起诉后,五指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前,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公民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为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必须予以惩治,林某之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亦侵害了众多不特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以林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同时,林某还需支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赔偿款1.07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律师说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非法买卖、公开他人信息
泄露个人信息触犯了哪些法律?对此,李娇萍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李娇萍表示,一张小小的快递单上往往包含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推销等骚扰行为,甚至引发电信网络诈骗、人身伤害等衍生犯罪,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遭受威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李娇萍分析,该案中,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林某非法收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遭到非法泄露和传播,侵害了社会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李娇萍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林某的行为非法获利1.07万元,故公益诉讼起诉人诉求其赔偿1.07万元,法院依法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9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因此,公益诉讼起诉人诉求林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来源:法治时报
来源:平安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