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DVB-I(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 Internet)标准是由欧洲DVB标准组织制定的,最初的版本在2019年11月发布,目标是将DVB地面、有线、卫星、IPTV、OTT、5G NR等多种传输方式,统一到同一个标准框架下,使用
DVB-I(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 Internet)标准是由欧洲DVB标准组织制定的,最初的版本在2019年11月发布,目标是将DVB地面、有线、卫星、IPTV、OTT、5G NR等多种传输方式,统一到同一个标准框架下,使用公认的元数据、编解码标准和分发方式,将任何内容传输到任何设备,用户可以在不同的终端上使用一个“电视服务”,就可以收看不同分发渠道的电视节目和流媒体服务。这与广电总局“双治理”的努力目标很相似。DVB-I能否帮助广电总局实现”双治理”目标?
1.“双治理”的行业背景
随着互联网演变为主要的视频内容分发渠道,数字视频的传输变得日益多元化和碎片化。每个视频APP都是一个“互联网电视台”,通过智能终端可以覆盖更广泛的受众。此外,传统的视频传输方式(如有线、卫星、地面波)仍占据重要市场份额。
由于电视品牌商往往控制着开机页面并引导内容消费,它们倾向推广可获利的内容,存在内容与终端捆绑现象,媒体竞争变成了终端竞争。终端亏钱而内容赚钱成为常态。
当消费者在使用智能机顶盒或智能电视时,往往每操作一步都会遇到广告,让人不厌其烦,很难找到想看的内容,要看不同的影视内容,需要购买多个会员。
在我国,由于直播电视与机顶盒的绑定,导致看直播电视体验较差,进而导致了智能电视用户的观看习惯迁移。在一、二线城市,使用智能电视的消费者中,60%以上不再使用机顶盒,部分城市比例甚至高达80%,传统广播电视观众大批转向流媒体,更多的转向了短视频,进一步加剧了广电行业的衰退。
中国既是电视生产大国,也是互联网电视智能化改造的先锋国,巨大的网络视频用户基数,让套娃收费问题即使很小的比例,也会显得尤为明显,成为”双治理“的第一个目标。
与此同时,我国的电视机和机顶盒大量出口海外,也将这一商业模式困局“出口”到了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2.DVB-I与双治理结合才有意义
DVB-I的技术原理相对简单,但其愿景却很远大,它在实现统一服务框架上与“双治理”活动的目标高度契合。
在DVB-I出现之前,欧洲曾推出HbbTV(Hybrid Broadcast Broadband TV),它被称为“多模机顶盒”或“多模电视机”,能够部分实现DVB-I的功能。HbbTV更偏向广播网络,通过与特定封闭的加密系统(CAS)结合,往往导致服务的碎片化和区域性限制。
相比之下,DVB-I则依托于互联网协议(IP),通过标准化服务发现流程来整合包括直播在内的电视内容分发。其内容与设备兼容性更强,覆盖电视机、智能机顶盒、手机、平板和电脑等多种终端。虽然二者的目标相似,但DVB-I的目标更为远大,同时更具互联网化。
DVB-I的媒体内容来源是多元的,不同内容提供商存在不同的商业模式,相互之间存在竞争。从保障基本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角度,应该有一个独立的广播服务列表,在终端侧与流媒体融合在一起,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网融合2.0。
为了保障DVB-I入口的公平性,一个中立的内容服务管理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这个机构需要对各种内容提供商一视同仁,确保所有内容能公平地进入服务列表,汇聚在统一的DVB-I超级入口。它还需要符合国家政策的监管,角色定位应该是非营利机构,承担部分政府职能,比较适合作为”双治理”的工具。如果在我国使用DVB-I,可以先从构建电视直播频道的服务列表开始,将有线、地面、卫星及网络直播频道内容统一到一个目录中,再结合下载CA等安全分离技术,可让每个智能化的终端,基于相同的服务发现机制,都可以变成广播电视路由器。
下图是一款基于下载CA安全分离,实现DVB路由功能的机顶盒。
这样的DVB智能电视终端,可以为其它IP化设备提供广播信源,实现比较理想的机顶盒功能独立,实现广播电视终端通、人人通。但封闭的技术政策,抑制了这种终端的技术创新。
广电总局推出了有线电视'基本包'试点以及'双治理'中的开机即看电视直播要求。这些举措若与DVB-I的目标完美结合,可以加快一体化电视机的进程。
这样的“双治理”可以摆脱政府直接干预终端市场的弊端,同时实现内容源头的管控,下面视频中类似DVB-I发现当地有线电视直播服务列表的操作,以及搜台过程就不需要了,可降低终端厂家支持DVB电视业务的成本和难度。
3.小结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DVB-I为我国的“双治理”提供了一个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努力方向,让“双治理”的核心聚焦于内容源头,而非终端管控,进而释放终端市场的创新活力,有利于建设广播电视终端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可能成为“双治理”的“秘密武器”。
来源:泰信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