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线】为防止酒驾出现抬头趋势,枣庄交警开展了哪些行动?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6 08:19 2

摘要: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全力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今天做客节目的嘉宾是: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副大队长谷猛。

问题摘要

春夏交际,天气越来越暖和,酒驾醉驾出现抬头趋势,针对这一情况,高新区交警大队都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全力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优化警力勤务和工作安排。一是结合近3年辖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分析辖区酒驾醉驾管控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形成酒驾醉驾情况调研报告。二是建立健全酒驾醉驾常态化打击勤务部署,在持续开展好“逢五”、周末夜查等统一行动的同时,每天制定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日历”,明确每日治理重点和检查车辆数量,确定每日设置执勤点位的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执勤点的警力、时间。按照“警力勤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打击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每天开展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做到“天天有部署、夜夜有行动”,切实营造常态化严管严查酒驾醉驾浓厚氛围。

(二)全面强化路面查控和违法打击。一是重点针对“凌晨(0时至5时)、下午(13时至17时)、夜间(20时至24时)、农村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4个重点时段,“饭店、酒吧、烧烤摊周边道路及城郊结合部、主干国省道、偏远农村县乡道”4个重点区域,采取错时勤务、接力整治、随机抽查、精准拦截等方式,强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布控缉查,提升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检查频率。二是将警力向国省道与县乡道交叉口、农村偏远地区道路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指导“两站两员”将劝阻、举报酒驾醉驾纳入工作职责,延长上岗时间至夜间,重点劝阻酒驾醉驾。三是加强醉驾打击力度,对现场吹气涉嫌醉驾的,严格快速进行血液检验;对确认为醉驾的,一律顶格处罚。

(三)全面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一是在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开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主题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媒介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定期曝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强化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警示曝光,加强事故深度调查战果应用,震慑行业企业、警醒从业人员。三是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提示警示标语。广泛发动涉酒场所管理员、服务员以及停车管理员、收费员等人员,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酒后驾驶行为,进一步从源头减少酒驾醉驾发生。

高新区大队在查处酒驾方面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呢?

4月份以来,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00余起,其中酒醉驾13起,超载24起,无证驾驶6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随着天气转暖,路上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了。那么,何时开展骑乘人员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向综合治理延伸,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安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部署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严管并重、宣传教育与执法震慑结合”原则,抓住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比大、事故死亡人数占比高的主要矛盾,压实各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构建“源头治理、精准宣教、严格执法、科技赋能、督导问效”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意识,确保我市城市、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

高新区交警大队针对骑乘人员头盔佩戴专项整治都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情况如何?

一是抓实重点群体,带动整体提升。以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厂区、快递、外卖行业等区域为重点,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推动提升内部人员安全意识,发挥少数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此类群体头盔佩戴率。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将提醒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为现场劝导和入户宣传内容,把住出口关,不断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头盔佩戴率。二是抓实路面查纠,筑牢安全意识。以车流量较大路口为重点,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进行拦截,用好教育、警告、罚款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推动骑乘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意识养成。在常态化严管严查的基础上,在工作日期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加大平峰时段检查力度,突出整治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三是强化科技应用,提升管控效能。尽快推动具备电动自行车牌照抓拍识别功能设备的建设应用,针对重点路口路段,积极探索应用电动自行车非现场取证执法管理模式。非现场取证后,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对非现场违法进行现场处罚。现场处罚时,通过观看警示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让当事人真正受到警示教育。对未佩戴头盔违法达到10起或经电话多次通知后不接受处理的,交警中队到所在单位企业上门教育处罚,实现处罚一人、震慑一域的效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强力开展宣传工作,定期曝光因不戴头盔而加重事故后果的典型案例和宣传视频,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率。加强对家长、师生的宣传教育,高频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课堂等活动,把佩戴安全头盔作为重点内容,深度宣讲佩戴的必要性、重要性,通过学生呼吁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通过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在改正其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同步提升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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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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