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校园餐”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6 10:14 2

摘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宁食药安委[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固原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秉持“零容忍、严执法”态度,深入推动“校园餐”专项整

核心提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宁食药安委[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固原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秉持“零容忍、严执法”态度,深入推动“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现将部分案件公示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宁食药安委[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固原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秉持“零容忍、严执法”态度,深入推动“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现将部分案件公示如下:

一、宁夏伊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生产经营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符合规定的定量包装商品案

案情介绍:2025年01月06日,西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线索通报,称宁夏伊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给学校供应净重严重不足食材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依法检查并现场对当事人成品库内存放的两种定量包装食品老饼干(净含量:400g)和营养烘烤饼(生产日期2024年11月01日,保质期60天,净含量50g)进行抽样。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抽样的两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老饼干(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3日,净含量400g), 经抽样检验,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允许短缺量)项目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 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行为。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 第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整。

案例评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关乎交易公平,当事人作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更应当履行好主体责任。本案体现了部门协作,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进一步深入挖掘了“校园餐”监督管理空白点,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堵塞漏洞,回应了群众关切。

二、固原市隆德县鑫某蔬菜店(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案情介绍:2025年4月7日,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隆德县鑫某蔬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现场环境未保持整洁,冷冻柜内鸡肉与猪肉混放,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事实。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当事人为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本案的办理深度发掘当事人经营盲点,通过合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守法依规意识,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三、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某某小学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介绍:2024年10月29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三营所执法人员对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某某小学食堂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后厨调料盘中有已拆封的“食用碱面”半袋已超过保质期,后厨贮藏室(添加剂专柜内)有9袋待用食用碱面也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3年08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00g,生产厂家为青岛建航味精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用碱面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当日对该校食堂进行了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项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9袋半,并处罚款20000元整。

案例评析: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添加剂过期的危害认识不足。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责任人,制定严格的保质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库存添加剂进行清查,及时清理过期产品。校园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固原市泾源县香水镇某幼儿园食堂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行为案

案情介绍:2025年2月19日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泾源县香水镇某幼儿园食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未留存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改正,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本案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学校食堂的经营行为,有效督促学校食堂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把控好进货查验关键环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五、固原市彭阳县某技术学校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案情介绍:2025年3月1日,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相关部门专项督查通报,显示彭阳县某技术学校富阳校区食堂操作间排水沟及盖板有大量食物残渣未清理,烹饪区灶台排水管破裂漏水,天花板有明显霉斑。当日,彭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彭阳县某技术学校富阳校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通报反馈的“食堂操作间排水沟及盖板有大量食物残渣未清理”问题已现场整改完成,“烹饪区灶台排水管破裂漏水,天花板有明显霉斑”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食堂操作间排水沟及盖板有大量食物残渣未清理,烹饪区灶台排水管破裂漏水,天花板有明显霉斑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了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事实。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当事人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未及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对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缺乏管控,对校园食品安全构成了潜在风险。本案的办理凸显了党委政府督查与执法检查的贯通协调机制,合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从严强化从业人员守法依规意识,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日期:2025-05-16

来源:食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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