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将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5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核查矿业权名单,并在绿色矿山名录中随机抽取年度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进行公开核查。
本报讯 (记者 刘晓慧)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将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5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核查矿业权名单,并在绿色矿山名录中随机抽取年度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进行公开核查。
按照通知内容,本年度全区共抽取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矿业权294宗(包括探矿权106宗、采矿权188宗)。其中:随机抽查矿业权215宗(探矿权86宗、采矿权129宗),厅本级专项核查矿业权70宗(探矿权15宗,采矿权55宗),油气抽查矿业权9宗(探矿权5宗,采矿权4宗)。本年度厅本级共抽取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矿山41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15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6家。
通知明确了实地核查职责,盟(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组织随机抽查215宗矿业权,负责直插到底工作确定的重点监测矿区中在产矿山的实地核查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往年异常名录清单、历年审计巡视督察、生产矿山实测、直插到底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矿山,增入核查名单;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厅本级专项抽查70宗矿业权、随机抽查9宗油气矿业权和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1家矿山实地核查工作。
针对实地核查要求,通知提出,全区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应组建核查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实地核查相关工作;及时将存在问题的矿业权移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规定时段核查报送工作总结。
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方式和检查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组成员由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行业专家,经征询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意见后确定,并做好核查组人员组织安排和岗前培训,按规定报送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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