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枞阳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枞阳报社)为枞阳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枞阳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然而,辖区路面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本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交通参与者上“榜”了
01 行人交通违法
时间:2025年5月3日7时30分
地点:枞阳镇五一村超市临时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人:陆某某(枞阳镇五一村人)
违法行为:闯红灯通过路口且未走人行横道
时间:2025年5月11日9时15分
地点:枞阳镇王家亭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人:吴某某(枞阳镇石岭社区人)
违法行为:闯红灯通过路口且未走人行横道
时间:2025年5月2日9时10分
地点:G237官桥镇官桥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官桥镇官桥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时间:2025年5月8日15时01分
地点:G330钱铺镇黄岗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钱某某(钱铺镇黄岗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时间:2025年5月10日9时23分
地点:G330钱铺镇长山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章某某(钱铺镇长山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50分
地点:G347官桥镇官桥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官桥镇官桥村人)
违法行为:翻越国省道中央护栏
02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5月13日09时12分
地点:白柳镇五岔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白柳镇龙井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11分
地点:白柳镇五岔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白柳镇公塥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时间:2025年4月30日8时44分
地点:汤沟镇街道车站路口
违法行为人:周某某(郊区桃源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5月1日15时32分
地点:S232藕山镇耀成加油站路段
违法行为人:施某某(藕山镇大港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5月13日8时57分
地点:义津镇义津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义津镇义津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时间:2025年4月26日7时31分
地点:麒麟镇麒麟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麒麟镇石婆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违法加装车棚
03
03
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5月10日6时32分
地点:G347汤沟镇陈公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汤沟镇陈公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5月11日12时40分
地点:G347汤沟镇先进村路段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汤沟镇龙堤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
时间:2025年5月13日8时51分
地点:义津镇义津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义津镇增丰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
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20分
地点:白柳镇五岔街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白柳镇古楼村人)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逆向行驶
04 机动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5月4日10时31分
地点:枞阳镇连城路
违法行为:占道违章停车
时间:2025年5月6日9时09分
地点:枞阳镇浮山路
违法行为:占道违章停车
05 酒醉驾违法行为
时间:2025年5月2日0时36分
地点:枞阳县金坛路与旗山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枞阳县枞阳镇人)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5年5月5日23时22分
地点:枞阳镇连城东路与莲花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人:朱某某(枞阳县会宫镇人)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文明出行是一种理念
更是保障自己和他人
出行安全的最佳方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特 别 声 明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枞阳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枞阳报社)为枞阳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枞阳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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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枞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