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将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情况、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选取试点区域,建立本地区行政区划和地名文物名录,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体化、科学化。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我国将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情况、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选取试点区域,建立本地区行政区划和地名文物名录,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体化、科学化。
民政部、国家文物局日前明确,各地要组织梳理具有历史特色、文化内涵,体现行政区划和地名由来、沿革、传承的古建筑、古衙署、古民居、古碑牌、古石刻、古界桩、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线索,形成文物资源线索清单。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对清单逐一开展实地调查;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依法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体系。
普查结束后,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要将能够反映区划地名历史沿革、经验规律、建制标识、使用传播的普查相关数据成果与本级民政部门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共享,作为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载体。
各地要以本次文物普查为契机,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将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工作纳入文物保护规划,同时探索将行政区划和地名相关文物纳入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支持文物遗存丰富、历史文化悠久的地方举办特展、专题展等。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