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 《法治周末》刊登——四周都是“演员” 骰子暗藏玄机 一场精心设计的赌场“杀猪盘”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6 17:12 2

摘要:某团伙借助网络主播的影响力,吸引20多名赌客从安徽前往湖北参与“押宝”式赌局,赌资超百万元,并安排“演员”营造氛围、下注设套;赌客们远赴他乡加入假赌局,只输不赢,怒而报警……

△ 2025年5月15日《法治周末》

第8版:案件

“他们利用同乡信任、地域差异设局,甚至安排赌客聚餐时灌酒,让其酒后判断力下降,更容易下重注。这根本不是开赌场,就是披着赌博外衣的诈骗。”

某团伙借助网络主播的影响力,吸引20多名赌客从安徽前往湖北参与“押宝”式赌局,赌资超百万元,并安排“演员”营造氛围、下注设套;赌客们远赴他乡加入假赌局,只输不赢,怒而报警……近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周某、王某甲等5名该案被告人分别因犯诈骗、开设赌场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他们利用同乡信任、地域差异设局,甚至安排赌客聚餐时灌酒,让其酒后判断力下降,更容易下重注。这根本不是开赌场,就是披着赌博外衣的诈骗。”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指出,这些赌局被周某等人完全操控,赌客看似自愿下注,实则早已陷入精心设计的陷阱。

“演员”各司其职

“60后”的安徽人周某绰号“驼子”,曾在家乡务农,平日好赌,还与人合开过赌场。家住鄂州某村的王某甲与周某同年,系无业人员。

几年前,周某与王某甲在一次赌局中相识,攀谈之后,二人都觉得开“假赌场”更有利可图,便一拍即合。双方约定,以骰子“押单双”的方式合伙开设赌场,由王某甲在鄂州市鄂城区某乡镇组织场地,由周某带着安徽的赌客跨省去赌博,获利后五五分成。

赌场还没开张,二人就打起了“出老千”的主意:王某甲用打磨骰子、给骰子涂上特殊药水等方式来控制赌局结果,并安排众多“演员”进场参与设计圈套,周某从旁进行语音干扰,怂恿赌客多下注、下重注。

王某甲很快租来了场地,从村里邀约了十余名村民充当“演员”,并安排其子王某乙负责接送安徽赌客。2024年5月,周某和王某甲的赌场在当地某村的一间民房里开张了。

打“缸子钱”、下重注、扮演“夯包”(在赌场里表现得比较莽撞、装傻充愣的赌客)……安徽赌客们远道而来,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演员”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营造热闹气氛,以此迷惑参赌人员。

“路上老周一直说场子规矩松,赢面大。”一名参赌者回忆说,自己抵达后被带进一间昏暗的民房,十多个“赌客”正围桌叫嚷,有人甩着成沓现金喊“押双”,有人拍着桌子直跺脚,场面热闹得很。

其实,每次摇完骰子后,王某甲就会根据安徽赌客的下注情况,给下重注的“演员”暗示,让其通过手法技巧玩“杀猪”,以控制赌局。赌客把钱输光之后,“热心”的周某就借钱给他们“继续玩”,还劝其多下注。

2024年5月的一天,安徽赌客刘某在这家“赌场”里一口气输掉了3.2万元,但他其实只带了2000元现金,其余3万元都是在现场向周某借来的。

“每次来鄂州,老周都会先带我们去餐馆吃饭,吃饭的时候都要劝我们喝酒。赌博的时候,还有人在旁边说‘下重注,一把翻本’之类的话,劝我们多下注,可我们安徽来的人只有输的,没有赢过。”2024年8月,一些负债累累的参赌人员察觉到不对劲,只好硬着头皮前往派出所反映情况。

与此同时,安徽公安机关也发现辖区内有多位居民前往湖北赌博,便将相关线索移送至鄂州公安机关。

散场交还赌资

案发后,鄂城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发现周某、王某甲、王某乙三人有犯诈骗罪的重大嫌疑,但当时证据尚未形成锁链。

“周某、王某甲均不承认开假赌场,仅王某乙一人作有罪供述。”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为了有效固定证据,该院引导公安机关从账单、聊天通话记录、车辆轨迹信息等客观证据方面取证,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2024年10月,周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王某甲说自己在‘湾子’(即村里)里开了家赌场,叫我去当‘演员’。”与王某甲同村的多名证人证实,该赌场其实就是个骗局,进去的时候会给“演员”们发赌资,随便下注;散场后不管输赢都要还给王某甲,后者再给“演员”们发工资。

结合在案证据,鄂城区检察院对周某、王某甲、王某乙批准逮捕,并针对开设赌场时间场次、赌客输赢情况、赌场获利情况等,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提纲,以确定具体诈骗金额。经查,周某、王某甲采取作弊手段控制赌局,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3万元。

记者了解到,其实此前周某还与他人在鄂州开过一个“真赌场”。在检察机关引导侦查下,公安机关发现,2022年11月至12月间,周某和李某甲、李某乙曾在鄂城区另一个乡镇的民房内,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3万余元。

2024年12月17日,鄂城区检察院决定将两起案件作并案处理。

力驳无罪辩解

“赌博就是这样嘛,有输有赢的,我也在老王的场子输了很多。”对于诈骗罪的指控,周某始终作无罪辩解,声称自己只负责邀约赌客,对诈骗事实不知情。而其律师也一直提出周某与王某甲不是诈骗罪共犯、应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定罪处罚的辩护意见。

“赌博过程被人为操控,赌博结果丧失偶然性,就不再符合赌博的本质特征。”在承办检察官看来,赌博与诈骗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赌博输赢。本案中,周某与王某甲通过虚构赌博的事实,通过劝诱、借款促使赌客持续参与赌博,并在整体上控制赌博输赢,让对方误以为是赌输之后自愿交付财物,以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符合赌博型诈骗的行为特征。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王某甲、王某乙通过使用假“骰子”控制赌博输赢,并雇佣他人在赌场扮演“工作人员”及“赌客”掌握输赢走向,属于以赌博为外衣的诈骗行为;三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数额巨大,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周某与李某甲、李某乙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2月24日,鄂城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对周某、王某甲、王某乙、李某甲、李某乙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周某因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8万元;王某甲、王某乙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5000元;李某甲、李某乙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各并处罚金7000元、6000元。上述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本案犯罪所得系赌博行为违法所得,理应上缴国库,不予退还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上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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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 答笛

来源:鄂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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