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月的东平湖畔,阳光明媚,碧波荡漾。5月16日上午,由泰安市检察院、东平县检察院联合举办的“2025年黄河(东平湖)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在东平湖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平台)隆重举行。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市县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
五月的东平湖畔,阳光明媚,碧波荡漾。5月16日上午,由泰安市检察院、东平县检察院联合举办的“2025年黄河(东平湖)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在东平湖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平台)隆重举行。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市县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等百余名嘉宾齐聚一堂,数千名网友通过视频直播方式“云参与”,共同见证司法力量与生态保护的深度联动。
活动现场,东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冰,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华,泰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福桐先后作了发言,他们从政策引领、司法实践、治理创新等维度,勾勒出“法治护航、多元共治”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体化路径,凝聚起生态保护的多方共识。
随着主持人宣布“增殖放流开始”,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的8万斤共214万尾鲤鱼、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苗,通过特制滑道源源不断地游入东平湖。阳光洒在湖面上,鳞光闪烁间,新的生命力量融入这片水域。这些“生态精灵”将通过摄食藻类,发挥净化水质、调节生态的作用,为修复东平湖水域生态链注入新动能。
“这是我们连续第6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鱼苗已达400余万尾。”东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岩介绍,此次放流的鱼苗均经过严格检疫,确保对本地生态系统安全无害。与此同时,现场还集中销毁了一批非法捕捞渔具,沉重打击了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彰显了“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的法治威严。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设置展板、发放手册等形式,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向在场渔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及非法捕捞的后果。“过去觉得捕鱼是‘湖里的营生’,现在才知道破坏生态要担责。”一位渔民代表感慨道,“以后不仅自己要守法,还要当生态保护的宣传员。”
东平县检察院东平湖生态修复基地自2024年5月成立以来,已累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次,补植复绿200余亩,修复耕地150余亩。作为东平县检察院东平湖生态修复基地的“年度答卷”,此次活动不仅是对过往生态修复成果的延续,更是深入贯彻“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绿色发展”战略的新起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同步开展生态修复,为加快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郑岩表示。
来源:法治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