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前一天晚上,我做了整晚的梦,梦里我拿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父亲笑得见牙不见眼,母亲抹着眼泪做了一桌好菜。
春蕾一支
"嘎嚓",我的笔断了。
前排女孩回过头,眉眼如水,递来一支钢笔:"用我的吧,别慌。"
那是1991年盛夏,高考的第二天。
我叫周明志,是县里一中的学生,放在当年,能考上大学就是全家的希望。
前一天晚上,我做了整晚的梦,梦里我拿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父亲笑得见牙不见眼,母亲抹着眼泪做了一桌好菜。
高考这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决定着我们这些农村孩子的命运走向。
我爹是生产队的拖拉机手,每天满身机油味,妈则在大队食堂掌勺,一双手粗糙得像松树皮。
他们辛苦一辈子,只为让我这个独苗能"跳出农门"。
记得高考前夜,妈特意杀了家里养的老母鸡,炖了一锅香气四溢的鸡汤。
"多喝点,补补脑子。"妈絮絮叨叨地说,眼角的皱纹里藏着掩不住的期盼。
爹则坐在八十年代初买的那台老式木沙发上,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联播,一边抽着"大前门"香烟,烟雾缭绕中不停地点头:"明志啊,咱不图别的,就图你有个好前程。"
那天晚上,我几乎没睡,脑海里全是历史年份、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乱得像我妈的针线筐。
然后,高考来了。
我攥紧林春蕾递来的钢笔,那是支英雄牌的,黑色笔身上有几道磨损的痕迹,握在手里温热。
钢笔里的墨水流畅,字迹清晰。
我瞄了一眼女孩的准考证,林春蕾,名字清新雅致,倒映着夏日的光。
这姑娘眼睛大大的,像我们乡下常见的那种小鹿,怯生生的,却又透着一股子倔强。
记得当时考的是语文,题目是《我的理想》。
我提笔疾书,写着我想走出这个县城,想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想成为一名能用文字改变世界的作家。
偶尔抬头,能看见林春蕾的后脑勺,她的马尾辫随着写字的动作一晃一晃的,像夏日里摇曳的麦浪。
考完试,我赶忙把钢笔还给林春蕾,道了声谢。
她笑了笑:"别急,看看笔尖有没有被你写坏。"
我们就这么搭上了话,一同走出考场。
她个子不高,穿着件淡蓝色的确良衬衫,扎着高马尾,脚上是一双白球鞋,那是九十年代初最常见的打扮,却让她显得格外清爽明丽。
"你准备报考哪所大学?"她问。
"北京的,能去多远就去多远。"我说,"我爹常说,咱们这代人,就得往外走,闯出个人样来。"
"我也是。"她眼里闪着光,"我想去学邮电通信,听说以后家家户户都能装电话,不用再去邮电局排队打长途了。"
那会儿我家刚通了电话,是那种黑色的大转盘,要是有人打进来,整条街都能听见我妈扯着嗓子喊:"明志——你电话!"
盛夏的知了叫个不停,我们刚刚结束人生中最重要的战役,却又好像站在了另一个起点。
那时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吹了十多年,人人都渴望改变命运。
邓小平同志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这些年轻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都想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咱们这是头一回说话吧?"我问她,"以前好像没注意到你。"
"可我注意你很久了,"她笑道,"你是全年级出了名的文学青年,校广播站每次朗诵会都有你的稿子。"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其实我写的都是些模仿杂志上的酸诗,什么"青春如火,理想如光"之类的。
回家的路上,我们在县城唯一一家国营书店前分别。
"考得好的话,三九城见。"她说。
"什么是三九城?"我问。
"北京城啊,老北京人都这么叫。"她眨眨眼,"我表姐在北京工作,我知道的比你多。"
那天回家,我妈一个劲地问考得怎么样,考了几分,我却只想着那支救了我命的钢笔和那个叫林春蕾的女孩。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考上了北师大中文系,兴奋得一晚上没睡着。
等我去县教育局查榜时,意外看到了林春蕾的名字,她被北京邮电学院录取了。
县城不大,很快我就听说了这个女生的成绩在全县排名第三的消息,人们说她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临行前,我们在县城的新华书店碰了面,她还认出了我,"借笔男孩",她这么称呼我,眼里含着笑意。
"真巧,咱们都考上北京的学校了。"我说。
"不巧,是命中注定。"她狡黠地笑着,"我表姐说北京的大学生谈恋爱都是先约在新华书店见面,今天算不算咱们第一次约会?"
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周围书架上摆着《平凡的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些热门书籍,而我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声比收音机的声音还大。
我们互相留了地址,承诺到了北京要常联系。
那个夏天过后,我随着大篷车第一次离开家乡,一路向北。
火车上挤满了和我一样的新生,有人抱着铺盖卷,有人提着编织袋装的土特产,车厢里弥漫着汗味、方便面味和青春的紧张感。
大学四年,我时常给林春蕾写信,开始时每月一封,后来变成每学期一封,最后干脆断了联系。
那时没有手机,书信是唯一的联系方式,可年轻人终究耐不住寂寞。
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大学里流行校园歌曲和港台流行曲,《童年》《龙的传人》《外面的世界》,收录机里放着崔健的《一无所有》,讲义下面压着徐志摩的诗集。
我也曾给春蕾写过几首蹩脚的诗,但终究因为害羞没有寄出去。
宿舍里的哥们谈着各自的女朋友,而我,只留着一个关于钢笔的模糊记忆。
我们都以为,那支高考时借给我的钢笔,只是人生长河中的一粒微尘,终将被时光冲刷得无影无踪。
大学毕业那年,我们这届学生赶上了全国分配的末班车,也赶上了"下海"经商的高潮。
我的很多同学都选择了去深圳、去外企,而我,阴差阳错地留在了北京,在一家新创办的报社当了名记者。
那时的报纸还是主流媒体,人们早起第一件事就是买份《北京晚报》或者《北京青年报》,边吃早点边看。
办公室里,老式风扇"呼啦啦"地转着,我在打字机前一字一句地敲着稿子,满头大汗。
1997年春,我在北京一家报社当记者,被派去采访一家新成立的通信公司。
彼时的中国,"大哥大"还是稀罕物,摩托罗拉、诺基亚这些外国品牌刚刚进入中国市场,一部手机要花掉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
我带着采访提纲和录音笔,来到了位于中关村的这家通信公司。
公司的技术部主管竟是林春蕾。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虽然她剪了短发,戴上了眼镜,一身职业套装,但那双眼睛,依然像小鹿一样灵动。
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多了几分职场女性的干练。
"周明志?"她的眼睛瞪大了,"真是你啊!"
我们相对而坐,她倒了杯茶给我,不是什么高档茶叶,就是最普通的茉莉花茶,却让我想起了家乡的味道。
"你还记得这个吗?"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静静躺着那支英雄牌钢笔。
"你竟然还留着?"我惊讶不已,手指轻轻抚过笔身,那些磨损的痕迹还在,仿佛时光从未流逝。
"这是我的幸运笔,高考那天借给你用,我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工作面试前拿它签名,我得到了这份工作。"她轻轻摩挲着笔身,"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总觉得,这支笔会带我找到对的人。"
她告诉我,大学期间她曾多次尝试联系我,寄了好几封信到我留下的地址,却因为我换了宿舍而未能送达。
"后来听说你去了报社,我还特意买了你们报纸,就为了看看有没有你的署名文章。"她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像星星。
我有些愧疚,因为我早已将这段缘分淡忘在记忆深处,而她却一直记着。
采访结束后,我鼓起勇气约她吃饭,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王府井附近的一家小饭馆,点了几个家常菜,还要了两瓶燕京啤酒。
"来,为重逢干杯。"她举起啤酒杯,笑容如当年一样明媚。
酒过三巡,我们聊起了各自这些年的经历。
她说她毕业后本来分配到了邮电部下属的研究所,后来赶上电信改革,就来到了这家民营企业。
"你知道吗?再过几年,中国可能人手一部手机,到时候咱们联系就方便了。"她眼里闪着光,对未来充满期待。
我笑着摇头:"哪有可能啊,手机那么贵,一般人哪买得起。"
"你这人,格局小了不是?"她学着北京人的腔调,"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咱们老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有啥不可能的?"
听她这么一说,我想起了家乡的变化。
我父亲已经从拖拉机手升级为了个体户,开了家农机修理铺;母亲辞去了食堂工作,在镇上开了个小卖部,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从前村里唯一的电视机在大队部,每到晚上《西游记》或者《霍元甲》播出时,全村人都挤在一起看。
如今,家家户户都有了彩电,有的甚至还买了录像机,放《少林寺》《黄飞鸿》这些港片。
我们聊着聊着,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对未来的规划上。
"我打算明年买房子,"她说,"现在北五环外的房子才两三千一平,趁着单位可以贷款,赶紧买一套。"
"这么贵?"我惊讶道,"我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出头。"
"所以要未雨绸缪啊,"她认真地说,"再过几年,房价肯定涨,到时候更买不起了。"
我心里暗暗佩服她的远见卓识,想着自己是不是也该考虑买房的事情了。
我们开始约会,每周末都约在北京的某个角落。
从什刹海到颐和园,从王府井到三里屯,从老舍茶馆到前门大栅栏。
北京的春天,晚风微凉,她挽着我的手,讲起这六年的故事。
有一次,我们坐在北海公园的石凳上,看着游人如织,她突然问我:"你还写诗吗?"
我摇摇头:"早就不写了,现在都是写新闻,讲究实事求是。"
"可惜了,"她叹了口气,"我还记得你在广播站朗诵的那首《青春》,写得特别好。"
我有些惊讶:"你连这个都记得?"
"当然啦,"她狡黠地笑着,"我那会儿可是你的小迷妹呢。每次广播站有你的朗诵,我都会准时守在广播前听。"
听她这么说,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人这么用心地记着我的点点滴滴。
慢慢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
她身上有种特殊的魅力,不是那种张扬的美,而是内敛的温柔与坚韧。
她会为了研发项目连续工作三天三夜,却也会在周末细心地给我织一条围巾;她能流利地谈论通信技术的发展前景,也能耐心地听我讲述一个普通人家的新闻故事。
最让我感动的是,她真的一直留着那支高考用的钢笔,像珍藏一件稀世珍宝。
"为什么要留着它?"有一次我问她。
她笑了笑:"一开始只是个纪念,后来发现真的很灵,就像我的护身符一样。"
"你相信这些?"我有些惊讶,她看起来不像是会迷信的人。
"不是迷信,"她认真地说,"而是我相信缘分。那支笔,是我和你之间的缘分线,虽然曾经断过,但终究还是连在了一起。"
半年后,在我们相识六周年的日子里,我向她求婚了。
不是在什么高档餐厅,而是在当年我们初遇的那家县城新华书店门口。
那天我特意请了假,坐了整整一夜的火车回到家乡。
故乡的变化让我惊讶,曾经的土路变成了水泥路,街道两旁新开了不少个体户的小店,霓虹灯闪烁,录音机里播放着流行歌曲。
新华书店依然在老地方,只是换了个新招牌,门口多了几个卖盗版磁带和光盘的小摊。
春蕾比我早一天回来,当我拿着一束野花出现在书店门口时,她惊喜地捂住了嘴。
"嫁给我吧,"我单膝跪地,掏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是我花了三个月工资买的一枚小钻戒,"让我们的故事,从这里续写下去。"
路过的乡亲们都围了过来,有人吹口哨,有人鼓掌喝彩,还有人拿着刚流行起来的傻瓜相机"咔嚓咔嚓"地拍个不停。
春蕾红着脸点了点头,眼里闪烁着泪光。
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未来:一个小家,几个孩子,和无数个平凡而温暖的日子。
回北京后,我们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在民政局门口,她从包里拿出那支钢笔:"用它签字吧,让它见证我们的婚姻。"
阳光洒在红色的结婚证上,我执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人生中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或许就是命运的分叉口。
一支钢笔,六年光阴,将两颗漂泊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
走出民政局,春蕾挽着我的手臂,轻声说:"明志啊,感谢你当年把我的笔写断了。"
我握紧她的手:"感谢你,保管了我们的缘分。"
在日新月异的年代里,我们都是追梦人,每个人都在飞速变化的时代浪潮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而那支普通的钢笔,见证了我们与时代一同成长的足迹。
婚后不久,我们用公积金贷款在北五环外买了一套六十平米的小两居,装修时省吃俭用,家具大多是从义乌小商品市场淘来的。
春蕾对那支钢笔格外珍视,特意在书房里做了个小展示架,将它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这就是我们家的镇宅之宝。"她半开玩笑地说。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在报社的职位从小记者升到了编辑,后来又做了版面主编;春蕾的公司也从当初的小作坊发展成了上市企业,她成了技术总监。
九十年代末,互联网开始在中国兴起,我们也赶上了这波浪潮。
家里添置了电脑,连上了网络,用"嘀嘀嘀"的拨号声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后来有了孩子,我们给他取名"周笔芯",寓意我们的爱情源于那支笔,也希望他能像笔芯一样,留下自己的痕迹。
孩子上幼儿园那年,春蕾带着他回老家看望父母,小家伙缠着要听我和妈妈的故事。
春蕾指着书架上的那支钢笔,对儿子说:"看到那支笔了吗?如果没有它,这世上就不会有你。"
孩子睁大眼睛,一脸不解:"一支笔怎么会有我呢?"
春蕾笑着揉了揉他的头:"等你长大了,妈妈讲给你听。"
那一刻,我望着窗外的满天星光,心中充满感激。
感谢那个高考的夏天,感谢那支断了的笔,感谢那个回眸一笑的女孩。
在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我们曾被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琐碎、育儿的焦虑所困扰,但每当看到那支钢笔,就仿佛有一根线,将我们拉回到最初相遇的纯真年代。
如今,那支英雄牌钢笔依然静静地躺在我们家的书架上,笔帽已经有些褪色,笔身上的划痕更多了,但它依然是我们家最珍贵的宝贝。
它见证了我们的相遇、相知、相爱,见证了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见证了我们从懵懂少年到为人父母的成长。
在日新月异的年代里,我们都是追梦人,而那支普通的钢笔,见证了我们与时代一同成长的足迹。
如今,每当我提笔写作,仍会想起那个夏天,想起那个递笔的女孩,想起那句"用我的吧,别慌"。
人生如书,因为有了她,我的故事才有了最美的注脚。
来源:智慧原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