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异流:专利非实施实体运行模式正当性探析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0 11:53 3

摘要:根据成立背景、运营目标、专利获取方式及运作手段的不同,将专利非实施实体分为科研型专利非实施实体、防御型专利非实施实体与诉讼型专利非实施实体,研发型、防御型和诉讼型专利非实施实体分别聚焦于技术转化、风险防控与专利货币化,通过剥离实体企业的专利运营职能,提升专利资

摘要:根据成立背景、运营目标、专利获取方式及运作手段的不同,将专利非实施实体分为科研型专利非实施实体、防御型专利非实施实体与诉讼型专利非实施实体,研发型、防御型和诉讼型专利非实施实体分别聚焦于技术转化、风险防控与专利货币化,通过剥离实体企业的专利运营职能,提升专利资产的流动性及配置效率。研发型专利非实施实体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专利非实施实体赋能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破局实验室到市场的鸿沟;防御型专利非实施实体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NPE塑造权利的风险隔离路径,多维赋能企业的合规保障:诉讼型专利非实施实体的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专利非实施实体驱动标准化许可协同创新,构建技术要素的流通枢纽。综合上述方面,专利非实施主体的总体意义在于,构筑市场化创新推动机制,实现创新生态赋能与技术反哺。

关键词:专利非实施实体 研发型 防御型 诉讼型 市场化创新

专利制度的初衷在于激励创新、鼓励技术公开,通过给予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以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国外在这一制度背景下,逐步发展出一类特殊的权利主体——专利非实施实体(英文全称为Non-Practicing Entities,简称NPE)。NPE并不依赖专利所涉及的技术进行产品制造或市场经营,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行使和管理其专利权。在我国,NPE的存在与专利制度的建立紧密相关,对专利运营和专利转化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意义和现实作用。本文拟对NPE的主要类型进行梳理,分析各类型下NPE的运营过程,并在此基础上论证其专利运作模式的正当性与对专利转化运用、技术要素流通、企业价值变现与风险隔离、创新生态推动的重要意义。

一、多类型NPE的专利运作模式解析

《一文读懂NPE:含义如何、从何而来、如何理解?》曾论述,“从外延角度而言,NPE的外延包括PAE、大学及研究机构、个人发明者以及非竞争实体等。关于专利主张主体(Patent Assertion Entity, PAE),PAE是NPE的二级概念。”基于我国的特定国情和社会化分工的发展,存在大量的企业和机构拥有专利,而其本身却不适合或没有能力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活动。如果不借助专利运营进行技术转化的话,将会导致有价值的专利资产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不但没办法通过收回成本和赢利,也不利用于推动技术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本文根据成立背景、运营目标、专利获取方式及运作手段的不同,将NPE分为科研型NPE、防御型NPE与诉讼型NPE。不同类别的NPE均以专利运营为核心且不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活动,但其战略目标与运作模式呈现显著分化。如下表所示,研发型、防御型和诉讼型NPE分别聚焦于技术转化、风险防控与专利货币化,通过剥离实体企业的专利运营职能,提升专利资产的流动性及配置效率。研发型NPE(如斯坦福大学OTL)则致力于弥合基础研究与产业需求断层,推动实验室成果向商业场景渗透;防御型NPE(如RPX、AST)则以会员制联盟构筑专利护城河,通过战略性收购高风险专利阻断潜在诉讼威胁;诉讼型NPE(如Acacia、Intellectual Ventures)以专利诉讼为盈利工具,通过收购分散专利构建诉讼组合,实现专利权的价值。下文将深度解构三类NPE的运作逻辑及其对产业生态的复杂影响。


表1 NPE的主要类型

1.研发型NPE

科研型NPE是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附属技术转移机构为核心构成的专利运营实体,其本质特征在于专注于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的前端环节,通过专利授权实现知识成果转化,而非直接参与产品生产或市场经营。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积累大量专利,但转化率明显不足,许多技术因缺乏产业化能力而被闲置,成为“沉睡专利”。因此,大力发展科研型NPE对我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科研型NPE的运作模式以“研发-确权-许可”为核心链路。在技术创造阶段,其研发活动通常由国家财政或政府项目资助驱动,通过高校及科研院所各种手段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热情,积累技术研发成果。专利确权后,通过技术转移办公室等专业化机构对外开展许可合作,典型代表如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Stanford 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OTL)、麻省理工学院技术授权办公室(MIT Technology Licensing Office, TLO)和清华大学技术转移院(Offi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Tsinghua University),这些机构采用市场化手段评估专利价值,构建与产业界的对接平台,实现“验室技术-企业产品”的转化闭环。

科研型NPE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以OTL为例,其以全流程管理和利益共享机制为核心,形成“技术转化-收益反哺”的闭环体系。OTL专利许可运营步骤如下:(1)披露(Disclosure):在披露期间,发明人向OTL提交一份发明和技术披露表(Invention and Technology Disclosure Form),提供技术描述以及有益社会的关键技术方案;(2)经理分配(Manager Assignment):将记录下来的披露信息分配给一个特定的许可经理;(3)评估(Evaluation):许可经理与发明人共同讨论技术可专利性、转化可行性、潜在市场价值,对拟进行商业化的专利拟定初步许可策略;(4)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综合考虑技术专利申请成功率及许可可能性后,与发明人、专利律师/代理人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与回复;(5)营销(Marketing):搜寻市场风险信息制定许可策略,筛选许可意向公司,向其发送技术摘要;(6)谈判(Negotiations):目标公司营销成功后,双方进入许可谈判环节,签订许可协议;(7)进程监控(Monitoring Progress):许可经理负责通过许可协议要求的定期财务或开发报告在许可期限内监控被许可方的表现;(8)专利收入(Patent Income):扣除支持OTL运营的费用和报销费用后将收益按一定比例(不同于以往的三分法)分配给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部门(由发明人指定)、发明人所在学校、VPDOR办公室,部门和学校方必须仅用于研究或教育目的;(9)修改许可(Amending Licenses):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请求修改协议。这些修改由许可经理协商。[1]OTL的专利运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整个2024财年斯坦福大学许可专利111项,总收入为6800万美元(约4.8亿元人民币),孵化了23家创业公司,达成了2177项产学研合作协议,累计拥有4500项可以对外许可的技术(当年新增技术541项),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504项(当年新增授权专利201项)。[2]

图1 斯坦福大学2024财年科技成果转化数据

近年来,我国在研发型NPE领域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在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成果转化方面表现卓越的机构与高校,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了强大动力。例如,作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工作基础上组建的专利机构,上海盛知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知华”)专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专利局势分析与预警、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评估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并先后荣获“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等多项殊荣。盛知华协助高校完成了多项知名的技术转化项目,例如曾协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将其将中国发明专利“增强激动型抗体活性的抗体重链恒定区序列”及国际同族专利的其中一个靶点以3亿元合同总额外加销售额提成的方式独占许可给上海一家药企实施,随后将此专利的其他靶点以8.28亿元合同总金额外加销售额提成的方式,独占许可给了另一家苏州企业,[3]成为国内首例高校专利拆分许可案例。又如在同济大学附属上海东方医院无轴磁自浮轴流血泵许可项目中,通过深入挖掘新发明点并再度申请专利的方式成功将许可费提升至超5亿元外加销售额提成额。

与此同时,在高校自有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湖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构建了“筛选培育—分析导航—融资谈判—落地转化”专利转化全流程服务体系,为“电涡流阻尼新技术”的落地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撑,该技术成功应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冬奥会国家体育馆速滑馆等大跨结构减振工程,其研发应用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4]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开发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平台,整合了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等多项核心功能,成效显著。中南大学率先在全国推出“两个70%”政策,即技术类无形资产入股时所获股份的70%,给予对无形资产形成起直接作用的科研人员;结余的科研经费入股科技型公司时,课题组成员持股70%。并成立中南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营、转化工作的服务机构。[5]此外,地方政府也积极推动研发型NPE建设,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例如上海徐汇策源健康智能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中心促成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相关专利产业化落地,转化签约额达1050万元,助力实现“健康中国”。

2.防御型NPE

防御型NPE以防御型专利聚合(Defensive Patent Aggregation, DPA)为主,是针对专利投机主体诉讼威胁而衍生的特殊专利运营模式。其目标为通过专利资产的战略性布局实现风险防控,核心价值在于破解诉讼型NPE的诉讼逻辑——由于后者缺乏实体产业,常规的专利交叉许可机制难以奏效,必须通过更主动的专利防御策略切断其诉讼基础。

RPX Cooperation(RPX)是知名防御型专利聚合机构,致力于“利用协作力量预防或结束诉讼”。[6]通过预判诉讼型NPE的诉讼动向,抢先收购可能被用于诉讼的高风险专利或从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获得专利权,帮助客户获得低成本早期驳回,并提供专利诉讼保险、风险情报分析、专利质量评估等增值服务。根据其官网披露,RPX已投入超45亿美元资金,以防御性收购策略从全球市场获取逾20万项专利资产权利,覆盖汽车、电子商务、消费电子、金融科技、半导体、移动通信等核心领域。RPX联合首席执行官John Amster公开表示,RPX购买的是会对其会员构成威胁的专利组合,RPX保证不会将获取的专利用于诉讼。[7]Allied Security Trust(AST)是另一家典型的防御型专利聚合平台,是特拉华州的一家法定信托,由运营公司于2007年创立。其运作模式遵循“收购-对内许可-出售模式”:(1)AST通过提供标准格式的基本信息,帮助成员分类待售专利。如果一家或多家公司对专利许可感兴趣,AST安排报价。一旦AST获得至少一家成员的资助,就会自行收购该专利包。(2)收购的专利随后会授权给参与报价的成员。(3)最终,AST将这些专利出售给其成员或其他方。与RPX依赖风险投资资金不同,AST的专利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的资助。此外,与成员依赖RPX管理团队采购符合当前及未来需求的知识产权不同,AST的专利审查与决策权由个体成员掌握。以下为RPX与AST的主要区别:


表2 PRX与AST的差异

此外,专利池、专利联营等NPE形态与防御型NPE具有相似的效果。专利池(Patent Pool)一般是由多个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平台,平台上的专利权人之间进行交叉许可,通常也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许可。SEP专利池运营的核心特征在于:通过专利集群化管理实现技术集成,将分散在不同权利人名下的相同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如5G通信、音视频编解码技术)集约化为统一专利库,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技术资源池;SEP专利池许可通常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air,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原则,并允许差异化许可条件。著名的专利池如Avanci专利池、Alium的RAN专利池,Sisvel经营的Cellular-IoT专利池、5G Multimode专利池,Access Advance经营的HEVC Advance和VVC Advance等。尽管防御型专利聚合与专利池两者在资金获取(专利池依赖对外许可收益、防御型组织依托会员费)和许可逻辑(专利池侧重开放共享、防御型组织强调风险隔离)上存在差异,但均显著降低了技术交易成本:专利池通过消除专利丛林效应减少重复谈判,防御型组织则以集体采购分摊NPE诉讼防御成本。此外,因防御型聚合组织并不倾向于共享和扩展其成员的专有权,而是更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得有用的专利权,因此在反不正当竞争层面的担忧小于专利池组织。

我国也开始了对专利联盟方式的探索和实践,为推动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协同创新提供了助力。例如,2007年,以长虹、康佳、创维、海信、上广电、TCL等多家中国彩电企业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设立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协调、国际市场协调以及国内市场协调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其中,技术标准协调专业委员会将组织各会员企业参与各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而知识产权协调专业委员会将在各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着手组建包括会员企业现有专利在内的中国彩电产业专利池,全面负责专利池的管理和扩展工作,并建立专利谈判组织,接受企业委托进行知识产权的统一谈判;我国AVS产业联盟采取专利池的许可方式,即凡是参与AVS的公司专利都需要入池,专利的授权费用和分配方式由第三方组织专利池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专利池管理委员会设立17个会员席位,其中包括6家AVS 联盟最大的专利会员,6家设备产能最大的企业用户代表,5个用户代表(信产部、发改委、科技部、国家标准委员会和广电总局),及AVS联盟技术工作组组长和专利池委员会主任共同组成;为推动LED产业平稳发展,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联合行业内龙头企业,发起成立“LED产业专利联盟”,在行业发展、重点技术和重点企业培育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体系,组建LED产业专利池,推进联盟内部专利管理和对外的许可授权;此外,国内几家主要机器人生产企业也在深圳组织成立了深圳市工业机器人专利联盟,通过发布《工业机器人专利导航报告》调查报告对行业知识产权状况进行梳理,建立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导航机制,组织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培训、交流活动。联盟不采取会员收费模式,主要依托广东省粤科国联知识产权投资运营基金等相关基金的扶持。

3.诉讼型NPE

诉讼型NPE通过并购次级专利或构建新专利组合,锁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作为诉讼标的,借助法律程序施压迫使目标企业支付许可费用。这类主体的运营模式突破了“技术研发-产品转化-市场应用”的传统产业竞争链条,直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专利资产货币化。

以Acacia Research Corporation(以下简称Acacia)为例对诉讼型NPE运营模式进行分析,Acacia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涉及专利收购、授权和诉讼活动。Acacia从各类渠道收购专利,包括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中购买专利组合,战略收购使Acacia构建多样化的知识产权组合。例如,2020年,Acacia通过其子公司从Marconi公司收购了一批专利,其中包括源自三星资产和Fusion-IO开发的专利;[8]Acacia通过与专利持有人合作或直接收购专利,向被认为侵犯其专利的公司寻求授权协议或许可费。

中国企业也在积极探索与诉讼型NPE的合作模式,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环境。以美国私募股权公司Staton Capital控股的NPE Staton Techiya为例,2023年,在Staton Techiya针对三星汽车音响系统和耳机产品在美国特拉华州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根据原告的公司披露声明,某公司作为第三方诉讼融资方为NPE案件提供了无追索权的资金支持。[9]2021年,为助力我国中小企业海外顺利发展,某公司联合“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IV)正式启动专门面向中国中小企业的专利许可项目。在许可对象方面,结合中国特色,将单一企业对象模式扩展至可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直接对接,以强化园区的营商环境。在许可客体上,项目合作专利达12000多项(价值60亿美元),技术领域涵盖AI、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在内的50余项产业,专利注册国包括30多个国家。许可模式上,以优惠价格向中国中小企业提供上述专利的实施许可和附加知识产权服务,并从专利组合(或专利池)涵盖的技术类别、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规模、许可费的价位以及许可模式几个方面突破了常见的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许可项目。

诚然,由于国外NPE的发展远比我国更早和更成熟,诉讼型NPE有时也会通过发起大规模专利侵权诉讼的方式来牟取远高于专利本身价值的高额利润。美国专利案件的数量一直以6.4%的复合年度增长率(GAGR)逐年增加,[10]且半数以上专利在诉讼中被宣告无效。2019年PanOptis及其姊妹公司Optis Wireless Technology、Optis Cellular Technology、Unwired Planet和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以下统称“Optis”)曾在英国起诉Apple公司,指控Apple的iPhone、iPad等产品侵犯了其八项SEP。Optis在英国向苹果提出的索赔金额超过70亿美元。在美国的平行诉讼中,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判决苹果故意侵犯Optis涵盖各种4G、LTE功能的七项专利专利,赔偿5.06亿美元。在一年后的苹果上诉判决中,陪审团将这一赔偿改为3亿美元。[11]

二、多类型NPE的专利运行模式正当性

接下来,根据上述研发型NPE、防御型NPE、诉讼型NPE的专利运行模式,讨论上述不同运营模式的正当性。笔者认为,研发型NPE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这类NPE可以赋能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破局实验室到市场的鸿沟;防御型NPE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NPE塑造权利的风险隔离路径,多维赋能企业的合规保障:诉讼型NPE的专利运行模式的正当性在于,NPE驱动标准化许可协同创新,构建技术要素的流通枢纽。

1. 破局实验室到市场的鸿沟:NPE赋能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

目前,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普遍存在专利转化困境。2022年在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7%的背景下,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业化率仅为3.9%与13.3%,与发达国家普遍超过50%的产业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12]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上述困境的本质上是传统科研体系与产业需求之间的系统性错位:一方面,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多源于科研考核导向,缺乏对市场需求、技术成熟度及商业可行性的深度评估,导致大量“实验室专利”难以适配产业场景;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机构普遍缺乏市场化运营能力,专利布局零散、权利归属复杂、维权成本高昂等问题进一步加剧技术转化壁垒。而科研型NPE作为专业化专利转化运营主体,能够有效弥合高校、科研机构与产业需求之间的鸿沟,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从技术筛选、价值重塑到商业落地形成完整闭环,激活专利存量价值。

首先,协助构建技术筛选与价值发现机制。科研型NPE依托专业团队建立多维评估体系,从海量专利中筛选出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核心技术。例如前述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通过发明披露评估、专利组合构建等流程,将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可交易专利包,其专利许可收入常年位居全球高校前列。这种专业化筛选不仅解决高校专利“有数量缺质量”的痛点,更能识别出隐性技术价值。其次,建立专利运营的市场化枢纽。科研型NPE通过标准化合同、风险分担机制、收益分配模型等工具,打通技术供需两端,由NPE承担专利维护、许可谈判、侵权监测等职能,提升专利生命周期价值;最后,搭建产业对接与资本融合平台。科研型NPE通过专利证券化、作价入股、许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技术转化。

2. 多维赋能企业的合规保障:NPE塑造权利的风险隔离路径

NPE作为专利生态系统中的关键参与者,对专利持有企业的战略发展具有多维赋能价值。从资产变现、风险隔离到运营补充,NPE通过专业化运营机制重构了企业专利价值实现路径。NPE借由专利资产的收购与整合,显著提升了专利持有企业的资产流动性。例如,2011年诺基亚向Mosaid转让了约2000项专利(其中约1200项被宣布为无线通信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Mosaid同意将三分之二的专利使用费转让给诺基亚和微软[13]。此外,NPE为企业构建了风险缓冲机制,将专利商业化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市场不确定性转移至专业机构,NPE通过专利聚合与再配置,有效缩短了技术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周期;最后,NPE为没有能力进行专利运营或者专利运营意愿较低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选择,以弥补其自主运营专利的能力短板,使企业专注于技术研发和突破。

3. 构建技术要素的流通枢纽:NPE驱动标准化许可协同创新

NPE作为技术要素市场的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显著提升了专利流通效率。对于专利实施者而言,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标准化、一站式的专利交易模式,将碎片化专利技术许可谈判整合为专利组合许可模式,使被许可方通过单一主体许可谈判即可获取多领域技术授权,极大降低了交易协调成本与专利交易的信息差。对于专利权人而言,NPE通过向多方主体进行专利收购与寻求许可,减少专利权人的沉睡专利堆积或专利许可效率低下的问题,提升专利技术的市场投入应用与市场流通效率。我国本土专利运营实践也表明对科研型、防御型NPE专利运营积极作用的认同。2012年,由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技术交易所等4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我国首家知识产权商用化公司——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定位为有影响力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商,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2014年,TD产业联盟(TDIA)在第二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上宣布中国首家移动技术专利公司成立,填补了我国移动通信产业专利运营机构的空白。本土NPE的逐步兴起进一步表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的发展趋势。[14]

4.拨云见日:破除对NPE运营模式的偏见性认知

我国的专利制度建立较晚,此时,国外NPE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早期国外NPE得以我国企业专利储备不足,发起高额索赔诉讼,使得我国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最先接触就是这类NPE投机诉讼,对NPE印象不佳,引发了对NPE的运营模式正当性的争议。理论和实践中,诸如“专利流氓”“专利蟑螂”等NPE概念的同义语充满浓厚负面评价色彩,难免一叶障目。有研究指出,影响NPE诉讼活动的因素包括赔偿金额、禁令的适用、败诉成本和胜诉机率等。截至2021年1月,98%的NPE都选择在美国和欧盟发起诉讼,[15]究其原因是美欧相对宽松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较长的专利诉讼周期、复杂的诉讼程序、与之相关联的较高诉讼成本、高侵权案件胜诉率与高侵权赔偿额都一定程度上为部分NPE的投机行为提供了诉讼动力。专利侵权诉讼本质上是专利制度赋予权利人的维权工具,专利权遭受侵犯,请求停止侵权、损害赔偿乃专利权人保证独占性排他权的应有之义。NPE投机诉讼的存在及其可能的负面效应,本质上源于法律规制漏洞与政策性滥用,而非NPE模式本身的“原罪”。在美国NPE诉讼行为活跃的背景之下,美国政府通过出台多项法案和限制性措施,如《美国发明法案》(AIA)对NPE诉讼行为快速增长的抑制、美国最高法院在“爱丽丝”案(Alice Crop. v. CLS Bank International)中确认NPE频繁提起诉讼领域中数百项有争议的无效软件专利等,亦达到了迫使NPE投机行为退出美国市场、NPE业务转型等效果。科睿唯安《2024年NPE全球诉讼报告》亦通过统计数据表明,2018-2023年美国的NPE专利侵权诉讼同比2012-2017时期下降了43%。因此,不应简单基于NPE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这一可能的行为模式便对NPE作出全盘否定。在NPE整体分析框架下,大部分NPE并非以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主要的业务板块,甚至并不涉及这一方面,即便是专利侵权诉讼,仍然是以促成许可为主要目的,而非为了牟取高额的索赔或和解金。大部分NPE对创新市场具有显著的正面效应。基于此,以下我们对大部分NPE在创新要素配置、市场化创新推动机制、创新风险保障等方面的积极意义进行分析,以期纠正对NPE的偏见性认知。

三、NPE专利运行模式的基本意义

第一,NPE在创新生态中扮演着独特的中介角色,其商业模式通过专业化分工和技术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推动了创新循环的优化升级。从专利质量筛选机制来看,部分实证研究表明,NPE具备对技术价值的敏锐判断力,能够系统化识别市场中的高质量专利。NPE收购的专利在权利要求稳定性、技术覆盖广度等维度显著优于普通企业外部交易专利,反映出其专利评估体系的专业化能力。这种市场化的筛选机制不仅为技术成果提供商业化验证通道,还通过平台运营和标准化许可,释放技术资产的潜在经济价值。

第二,NPE构筑市场化创新推动机制,实现创新生态赋能与技术反哺。NPE对创新生态的促进作用还体现在倒逼企业提升专利质量上。为避免潜在诉讼风险,企业会主动提高研发投入精准度,优化专利布局策略,并加强侵权预警机制建设。最后,在创新生态循环层面,NPE通过专利聚合与再配置加速了技术扩散,技术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市场对技术方案更新的需求日益增加,由此形成创新生态的良性循环,竞争失利者的专利又通过NPE渠道获得了价值补偿,形成市场化的创新补贴。由此可见,NPE能够有效平衡专利权人收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最终实现创新激励与技术共享的双重目标。

第三,NPE的存在弥补了传统专利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它既是技术资本化的催化剂,也是创新风险的缓冲带。NPE的争议性与正当性之争,本质是知识产权制度在效率与公平、垄断与共享之间的动态博弈。如果以全盘否定的视角审视NPE,无异于忽视其整体生态中更为显著的制度价值:研发型NPE通过专业化运营打通技术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将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沉睡专利转化为产业创新的源头活水;防御型NPE则以市场化的集体防御机制,为中小企业构筑抵御专利诉讼风险的防火墙,降低技术扩散的社会成本。诉讼型NPE促进实现专利的价值。事实上,对NPE的评判需超越简单的“善”“恶”二分法,转而需以制度理性规制其发展路径。在NPE的发展过程中,公共政策的影响如影随形。下篇文章,我们将聚焦我国知识产权运营的公共政策演进,以及NPE模式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政策定位,深入探讨公共政策如何完善NPE等知识产权运营主体的培育机制以保障知识产权流转的交易安全、降低知识产权流转的交易成本。

注释:

[1]OTL's Process,1, https://otl.stanford.edu/researchers/otls-process

[2]About OTL,https://otl.stanford.edu/about/about-otl

[3]盛知华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价值提升与实现专业服务 一件专利拆分授权两家企业,https://www.sheitc.sh.gov.cn/gydt/20210119/77a89286b2c645c1993b229bb9358e2e.html

[4]十大案例|相关专利从仅获20万元转让费到作价1亿多元入股,湖南大学成功的“秘诀”是…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6/6/art_3406_193095.html

[5]完成4项亿元重大成果转化!揭秘中南大学专利盘活“绝招”,https://mp.weixin.qq.com/s/pHd6TUP1ljKDVsAA7nSKeg

[6]https://www.rpxcorp.com/

[7]RPX Introduces First Defensive Patent Aggregation Service,https://www.rpxcorp.com/news_release/rpx-introduces-first-defensive-patent-aggregation-service/

[8]https://insight.rpxcorp.com/news/61086-source-of-acacia-s-recent-patent-acquisition-revealed

[9]Staton Techiya Files Lengthy and Revealing Disclosures After Assignment to Judge Connolly,https://insight.rpxcorp.com/news/76978-staton-techiya-files-lengthy-and-revealing-disclosures-after-assignment-to-judge-connolly

[10]洪结银, 封曾陟, 陶爱萍. 真的都是“专利流氓”吗?——如何正确看待NPE. 情报杂志, 2019, 38(4): 29-36.

[12]谁来唤醒“沉睡”的科技成果,https://zqb.cyol.com/html/2023-03/13/nw.D110000zgqnb_20230313_1-08.htm

[13]https://readwrite.com/mosaid-acquires-2000-nokia-patents/

[14]魏洽,黄智明,毛昊.NPE的创新影响:理论特征与发展实践[J].科学与社会,2024,14(01):125-147.DOI:10.19524/j.cnki.10-1009/g3.2024.01.125.

[15]全球NPE诉讼情况及典型NPE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lBlRK3aSP8pA_xqf-WP5VQ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张鹏 郑书发 郭婷婷

来源: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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