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临汾市黑社会人物白旸是“蝎子帮”头目,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2项罪名,于202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下为详细介绍:
山西省临汾市黑社会人物白旸是“蝎子帮”头目,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2项罪名,于202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下为详细介绍:
一、个人背景与成长经历
• 基本信息:白旸出生于1983年,并非临汾本地人,老家在侯马,后随父母工作变动来到尧都区(https://baike.baidu.com/item/尧都区/4875732)。
• 成长环境:白旸家在东关,附近的百汇市场治安状况不佳,小偷、绺手较多。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白旸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坏习惯。
• 教育经历:白旸曾在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就读,但心思完全不在读书上,觉得“混社会”比读书有用多了,后来因为在学校劣迹斑斑被开除。
二、涉黑组织与犯罪活动
• 组织建立:白旸十几岁就成为了黑社会组织里的“小头目”,20岁时成为当地“毒蝎帮”的“一哥”。该组织骨干成员均在左手虎口处纹有“蝎子”样式纹身,故被称为“蝎子帮”或“毒蝎帮”。
• 犯罪活动:白旸及其组织成员在临汾地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包括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抢劫等。他们以“看场子”为名,在多家网吧、迪厅、酒吧收取保护费,并对大批娱乐场所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此外,他们还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替人要账,充当“地下执法队”,帮助开发商完成拆迁、违规建设等。
• 社会影响:白旸及其组织的犯罪活动在临汾地区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许多普通民众对“毒蝎帮”感到恐惧和不安。
三、法律制裁与判决结果
• 首次判刑:2006年8月,白旸等25人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再次涉黑:2009年刑满释放后,白旸并未改过自新,反而继续延续“蝎子帮”在尧都区的“名声与威望”,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他广收“小弟”,再次形成以自己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最终判决:2020年10月,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白旸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白旸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组织成员也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来源:王者陈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