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著作权领域,部分权利人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这类主体被业界形象地称为"版权蟑螂"。他们通过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作品著作权后,并非致力于作品的传播与利用,而是将诉讼作为主要运营手段,以法律维权为幌子实施商业要挟,严重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初衷。
在著作权领域,部分权利人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这类主体被业界形象地称为"版权蟑螂"。他们通过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作品著作权后,并非致力于作品的传播与利用,而是将诉讼作为主要运营手段,以法律维权为幌子实施商业要挟,严重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初衷。
“版权蟑螂”看似合法行使著作权,实则破坏了著作权法激励创新、增加社会福祉的终极目的,阻碍了知识传播和创作,打破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边界,构成著作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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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主体,我们自始至终都秉持着对知识产权的敬畏态度。不过,对于那些假借维权之名、实则进行商业讹诈的不当行径,我们坚决予以反对。在此,希望字体版权诉讼的原告方在发出维权函件前,能多审视、评估自身所主张的字体权利基础,减少这种“流氓式维权”的恶劣行为。
“钓鱼维权”套路不断
近年来,字体版权维权领域乱象频出,已经形成了以此维权为业的公司,引发了广泛争议。在其维权实践中,诸多企业、自媒体从业者以及个体经营者纷纷反映,字库公司采用了一些不合理的维权手段,疑似通过诱导他人使用字体,而后发起大规模维权诉讼,将维权异化为一种商业牟利工具,这种行为被公众称为 “钓鱼式维权”。
字体公司常见的“钓鱼”手段,首先是模糊授权范围,宣称字体“免费”,但实际仅限个人非商用;商用需额外付费。然后放任企业长期使用,待侵权行为积累一定规模后,再通过批量取证、发送律师函等方式主张赔偿。
甚至部分版权公司和代理机构通过“免费试用”推广、引导下载等方式设下“陷阱”,随后以侵权为由向企业索赔;有的机构则借维权之名对误用字体的企业施加压力,甚至利用企业对知识产权法的认知盲区提出高额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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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维权本是件保护创作、鼓励创作的好事儿,但是滥用权利,过度维权,这个维权就有点变味儿了。
“一字千金”的撒网式维权
一些甚至高达几十万元
关于字体、字库等客体的法律保护问题一直引发司法界与学术界长期的关注与争论。《江南晚报》曾报道,2020年字体著作权相关案件比之2011年,十年间翻了100倍。
“他们的人天天盯着有没有人用他们的字。”不少企业反映,字库公司对版权保护日益加强,用户即便成功获得了字体的使用授权,也必须对授权范围等法律条款进行仔细审查,以免不慎卷入字体侵权的纷争。用户一旦被发现字体侵权,如果协商不成,可能会面临诉讼,所涉及的赔偿金额往往相当高昂,有些规模不大的公司仅在这方面面临的索赔款就高达60万元-90万元。
有企业表示,在接到字库的提醒后,曾积极尝试与对方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甚至表示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字体使用权,然而,由于双方在字体授权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往往难以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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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店经营者曾收到某字体公司的通知,指出其网店详情页中使用了未授权的该公司研发的字体,构成侵权,需要购买授权。更让店主头疼的是,该字体公司的投诉中并未具体指出哪些链接或部分使用了其字体,导致想进行排查也无处下手。这些不明确的“侵权”指控,可能导致多家店铺几十个链接全部下架。
不只是网店,不少企业及经营者也发声,称遭遇过字库的侵权投诉。他们表示,在选择字体时,通常是通过网络搜索或设计软件内置的字体库进行挑选,整个过程中并未收到任何关于字库版权的提示。因此,当面临字库的维权行动时,则会感到既无助又困惑。
"维权"幌子下的法律勒索
警惕对司法资源的恶意透支
正当维权和“碰瓷式维权”的界限在哪里?最高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的裁判要点:如果将知识产权维权作为赚取利润的手段和工具,将诉讼作为牟利的途径,不仅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也不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此种行为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
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判例出现了不同的结果。2011年的北大方正诉广州宝洁“飘柔”体字侵权案中,法院审理查明,宝洁“飘柔”商标由合作方美国公司通过正版方正字库设计,宝洁作为委托方对商标的后续商业使用,视为获得方正默示许可。判决载明,汉字作为公共交流工具,过度保护单字将妨碍社会正常使用,故宝洁未侵害方正著作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的一个公开批复中也明确,被告如果提交证据证明原告构成权利滥用,并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支持。
当被告可以请求“版权蟑螂”赔偿其应诉的合理开支时,这样就能够减少“版权蟑螂”的诉讼利润,消解其以诉牟利的积极性。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保护被侵扰企业合法权益
当然,加强监管同样不可或缺。在行业层面,可借助协会或版权保护组织的力量来制定行业规范。针对那些滥用维权手段、恶意发起诉讼的字体版权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要增加法律援助方面的投入,为遭受此类侵权困扰的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支持,助力它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字体版权保护法规,明确合理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减少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
字体版权主体应提供明确的侵权出处和整改提示,避免以模糊证据进行不合理指控。给予误用企业合理的整改机会,允许企业在收到侵权指控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查和整改,而不是直接要求胁迫购买或高额赔付。
立法初衷是保护知识产权,但实践过程中难以避免被滥用。未来,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格审查知识产权案件,打击恶意诉讼,避免司法资源被滥用。完善相关法律,明确“正当维权”与“权利滥用”的界限,堵住“钓鱼维权”漏洞。
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是鼓励创新,而非成为某些人敛财的武器。我们尊重真正的创作者,但也绝不向“版权蟑螂”低头!
来源:胡润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