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筑牢反诈防线,5月20日,衡阳市九中50名师生来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庭审,以法官做“讲师”,以法庭为“教室”,以庭审为“课本”,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零距离”的法治宣传课。
法槌敲响上课铃
法治照亮青春路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筑牢反诈防线,5月20日,衡阳市九中50名师生来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庭审,以法官做“讲师”,以法庭为“教室”,以庭审为“课本”,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零距离”的法治宣传课。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曾某为牟取私利,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卡、U盾协助实施诈骗活动,仍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导致三名被害人被骗50万余元。案件经审理以后,认为被告人曾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合议庭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曾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真实的庭审现场、庄严的审判流程、清晰的定罪量刑,都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法院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的态度。
庭审结束后,雁峰区人民法院法官郭丹还为同学们准备了一场法律知识问答活动。结合本案的审理情况向同学们详细讲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特别强调了即使没有获利,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并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电信诈骗的图文手册,引导同学们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雁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专业法官唐文君则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告诉同学们《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她结合校园生活,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随后,还对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解惑答疑,学生们踊跃提问,法官们耐心解答,现场掌声一片。
此次活动是雁峰区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活动中的一环,目的是希望通过常态化、多形式普法,增强孩子们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教育引导他们争做守法好公民。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