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经两年法律博弈,成都黄龙溪古镇知名小吃品牌"黄龙溪一根面"商标侵权案终审落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事餐饮店构成商标侵权,需赔偿创始人刘建国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8万元,并立即拆除侵权招牌。
历经两年法律博弈,成都黄龙溪古镇知名小吃品牌"黄龙溪一根面"商标侵权案终审落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事餐饮店构成商标侵权,需赔偿创始人刘建国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8万元,并立即拆除侵权招牌。
十年匠心铸品牌 遭遇"李鬼"傍名牌
2011年,刘建国在黄龙溪古镇创立"黄龙溪一根面"品牌,同年8月成功注册第9872509号商标,涵盖餐饮服务类别。凭借独特工艺与创新营销,该品牌迅速成为古镇美食名片:2011年斩获“第八届中国国际美食节小吃争霸赛”冠军,2017年开始通过"一根面西施、甩面仙子、甩面姐"等网红IP实现全网千万级粉丝传播,随后,黄龙溪一根面荣获了“四川十大特色小吃”、“四川古镇十大特色美食”、“成都百家特色小店”等等多项荣誉
然而2022年1月,距正牌门店仅数十米的某肥肠粉店公然悬挂"黄龙溪一根面总店"等侵权招牌,严重误导消费者。刘建国多次交涉未果后,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侵权 判赔28万立标杆
案件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商标专用权范围与侵权行为的关联性。证据显示,被告不仅使用与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更通过"总店""正宗"等表述攀附商誉,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商标侵权。尽管被告辩称"黄龙溪"为地名可合理使用,但法院指出其使用方式已超出正当范围,具有明显主观恶意。
两审法院均支持原告诉求,最终判决被告十日内拆除全部侵权标识,并赔偿2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已主动履行义务。
专家:地方美食品牌需强化产权意识
本案代理律师指出:"地方特色美食常因地名商标保护难题遭仿冒。此案启示经营者应尽早完成商标注册,并通过持续使用、积累商誉强化权利基础。"数据显示,我国餐饮行业商标纠纷年均增长12%,但维权成功率不足四成。本次胜诉为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判例参考。
此案彰显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也为传统美食文化传承注入法治动能。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保护一个商标,守住的不仅是一家店铺,更是一座城市的味觉记忆。"
来源:看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