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人云,贼不走空,诚不欺我。什么意思呢?如果小偷去偷东西,如果没有偷到值钱的东西,那么不值钱的小东西也会偷走,不能空手而回。但是,不管偷值钱的还是不值钱的物品,涉嫌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古人云,贼不走空,诚不欺我。什么意思呢?如果小偷去偷东西,如果没有偷到值钱的东西,那么不值钱的小东西也会偷走,不能空手而回。但是,不管偷值钱的还是不值钱的物品,涉嫌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来看一个小案例:
事实一:2024年10月1日晚,被告人张三至本市平安小区,翻窗进入该小区201室,窃得李四放在家中的耳环18对、单个耳环6个、胸针1个、项链6串、头绳1个、戒指7个(其中周大福钻戒1个、钻石小鸟钻戒1个),吊坠1个,浪琴手表1块,OMEGA手表1块,华为笔记本电脑2台等物品。
事实二:2024年10月5日晚,被告人张三至本市幸福小区,翻窗进入该小区202室李四2家中实施盗窃,窃得原木色木制手串1串、深棕色木制手串1串、玉手镯1个、银色项链2串、BOREL牌手表1块、第八代五粮液1瓶、白色皮包1个、CHARLES&KEITH牌皮包1个、PLOVER牌包1个、BANDICOOT牌包1个、现金人民币28608.44元、港币656.1元、澳门币84元、巴基斯坦卢比650元、泰铢100元等物品。
话说,这小偷的盗窃范围还挺广,从头绳到戒指,从皮包到白酒,从手表到电脑,更别说外币了,统统带走。
经查,被告人张三所窃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7500元。
港币有0.1元吗?这个还不真不知道。
二、法院认定及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判决被告人张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三、法理分析
(一)从已经查明的案件来看, 被告人两次翻窗入户实施盗窃行为,偷窃物品价值4.75万元。构成盗窃罪这点是没有异议的,而且入户盗窃行为和扒窃、携带凶器盗窃一样,不看盗窃数额,实施行为即可构成刑事犯罪,这一点法律的设置,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本案中,被告人张三为什么被判的这么重呢?主要因为张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五年内又犯新罪,构成累犯,故从重处罚。当然还有一些从轻的情节,比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因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三)不管是大盗还是小偷,其行为的定性就是违法,遵纪守法会被法律保护,违法乱纪必被依法处罚。
来源:学法的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