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男生偷拍女性当场落网,报警后警方介入,校方公告开除学籍!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2 16:42 2

摘要:近日,江西某高校里,学生余某在偷拍女性时,被当场抓了个现行。在他的手机里,发现存有多张不雅照片,涉及的不仅有校内女学生,还有其他人员。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有学生在网络上反映,校方接到报警后,不仅直接给余某开除学籍的处分,还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打算加强校园安全管

近日,江西某高校里,学生余某在偷拍女性时,被当场抓了个现行。在他的手机里,发现存有多张不雅照片,涉及的不仅有校内女学生,还有其他人员。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有学生在网络上反映,校方接到报警后,不仅直接给余某开除学籍的处分,还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打算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同时开展法治教育。那么校方的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吗?其他学校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其他案例!

早在2018年,东部某高校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儿。该校学生王某在教学楼女厕内安装了微型摄像头,前前后后偷拍了20多段视频,甚至还把部分内容通过社交软件向好友炫耀。事情曝光后,校方一开始只给王某留校察看的处分,理由是觉得“学生还在成长阶段,应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可这一举动,马上引发了校内女生联名抗议,社交媒体上也到处都是“高校为何对偷拍者这么宽容”的质疑声。

后来警方介入调查,王某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就是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但并没有涉及刑事追责。从法律角度讲,这个案件里王某的行为还没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所以没办法适用《刑法》里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条款。

不过,有网友认为:校方的处理尺度成了大家争议的焦点。想想看,偷拍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是长期的,就留校察看这么个处分,真的能对偷拍者形成有效的震慑吗?

小编认为这起旧案暴露了早期校园治理存在“重教育、轻惩戒”的问题。就拿我身边来说,有家长说孩子所在中学有男生偷拍女生裙底,学校只是让家长把孩子领回家教育,结果受害者长期被同班同学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这种把大事化小的处理方式,其实就是把施害者所谓的“改正机会”,看得比受害者的权益保护还重要。

对比这次江西某高校直接给出顶格处理,能明显感觉到近年来社会观念的变化。现在大家都把隐私安全当成底线诉求,对偷拍行为再纵容,那就是在践踏规则。这两起事件的不同,一方面是因为法律适用的场景不一样,像有没有涉及传播,偷拍数量多少这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校园治理从以前单纯在内部解决问题,到现在越来越注重法理的进步。那么有没有更加恶劣的案例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在2019年,某高校毕业生陈某,在多个高校的女厕、更衣室安装摄像头,总共偷拍了500多段视频。其中一部分视频,他为了赚钱,通过付费群组向200多人传播,获利超过3万元。案件侦破后,陈某不仅被校方取消了学位授予资格,还因为触犯《刑法》第364条,也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以及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还处罚金5万元。

该事件中陈某的行为之所以从行政违法变成刑事犯罪,关键就在于他形成了“偷拍-存储-传播-牟利”这样完整的链条。法律之所以对传播行为打击得这么严厉,是因为它把对个体的伤害扩大成了群体危害。每一段被非法传播的视频,都可能让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甚至在社会层面陷入困境,就像社会性死亡一样。

小编身边有网友跟小编说过他朋友的经历,朋友的私密照片被偷拍者传到了境外论坛,虽然最后嫌疑人被抓住了,但受害者花了三年时间,才慢慢从心理阴影里走出来。这就足以说明,传播这个环节的社会危害性,比单纯的偷拍要严重得多。

对比2018年的旧案,陈某案的判决更突出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法律适用层级”这个逻辑。之前王某的偷拍行为,还只是个人的越界行为,可陈某已经发展成规模化侵权了,不管是主观恶性还是社会危害,都不能和王某的案子相提并论。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对偷拍行为的治理,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谴责上,一旦行为越过了法律红线,就得用法律来斩断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根据某法治研究机构统计,在2017-2023年这几年间,全国高校的偷拍事件平均每年增长18%。其中,因为“情节严重”被移交司法机关的比例,从2017年的12%,提高到了2023年的45%。这种数据变化的背后,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实施、校园安防技术不断升级,还有师生维权意识提高,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就拿江西某高校这次的处理来说,从事件曝光到给出顶格处分,只用了36小时,跟五年前同类事件平均7-15天的处理周期比起来,大大缩短了,这说明校方对舆情的响应机制变得更成熟了。

还有一个趋势也很值得关注,越来越多高校把偷拍当成和“学术不端”一样严重的问题来治理。比如说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草案里,就明确把“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列为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之一。这一变化能看出教育主管部门的治理方向:在学校这个知识的殿堂里,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和学术精神是相悖的。

某高校的法治讲座上,现场有学生问:“偷拍是不是比考试作弊更恶劣?”当时的法治教授是这么回答的:作弊破坏的是公平秩序,而偷拍伤害的是人的人格尊严,这两种行为都应该坚决反对,但偷拍更触及文明社会的底线。

从余某被开除学籍,到陈某被判刑,从五年前有争议的处理,到现在法理清晰的处置,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一个个案处理上的差别,更是整个社会对隐私权利认识的巨大进步。

要是您在校园里发现可疑设备,您会选择沉默,还是马上报警呢?要是身边发生了隐私侵权事件,您是愿意为受害者发声,还是冷眼旁观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遇到的隐私保护案例,或者点赞转发本文,让更多人关注偷拍治理这个问题。点击收藏本文,持续关注后续校园安全专题报道,我们会用更多真实案例,来解析法律边界和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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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吃瓜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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