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佰傲再生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傲再生”)的核心科研团队(人造皮肤发明成员)在2001年成功研发出第一块带活细胞的人造皮肤。从2001年开始计算,到2024年正好是23年。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研发创新与市场拓展的双轮驱动,更需建立在合规经营的稳固基石之上。
研发背景沉淀23年和30年的解释
在《绽媄娅虽火,但化妆品宣传医疗作用不可取》一文发布后,绽媄娅品牌方联系到清扬君,解释了文章中关于“研发背景沉淀”时间冲突的问题。
1、23年的计算逻辑
佰傲再生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傲再生”)的核心科研团队(人造皮肤发明成员)在2001年成功研发出第一块带活细胞的人造皮肤。从2001年开始计算,到2024年正好是23年。
2、30年的计算逻辑
佰傲再生的核心科研团队(人造皮肤发明成员)从1995年开始投入研发人造皮肤,且研发工作一直持续至今。从1995年到2025年,已经过去了30年。
对此,清扬君并不否认佰傲再生的研发实力,但对于绽媄娅的解释,清扬君仍认为并不恰当。
首先,绽媄娅品牌及直接相关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较短。
绽媄娅商标由西安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申请注册,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其母公司佰傲再生成立于2011年11月。
其次,研发背景的法律问题。
无论佰傲再生的核心科研团队是从1995年开始投入研发人造皮肤,还是在2001年成功研发出第一块带活细胞的人造皮肤,这些研发背景均不属于绽媄娅品牌及其关联公司。因此,此类宣传可能涉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三,严谨性。
无论是23年还是30年,其目的都是为了强调佰傲再生的核心科研团队经验丰富。然而,两个时间点存在冲突,容易让消费者对品牌的严谨性产生质疑。作为一家旗下拥有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且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司,佰傲再生在宣传方面应保持一致性和严谨性,以维护品牌良好的专业形象。
第四,容易误导消费者。
绽媄娅目前主要做的是护肤产品,而非医美产品。借以类似“30年”沉淀的研发背景,大量宣传化妆品不可能具有的“再生”等功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绽媄娅品牌的化妆品具有让皮肤再生的医疗功效。
“再生医学”理解偏差?
在“再生医学”方面,绽媄娅方面解释称,这是品牌定位。因为绽媄娅背靠佰傲再生,但“再生医学”并未运用在绽媄娅的广告宣传中。
值得说明的是,网上至今还有大量关于“绽媄娅再生医学”的宣传,比如在《2024国产护肤技术最强竞争力,佰鸿集团何以强势问鼎》文章中,有“这一系列技术能够深入到肌肤的细胞乃至细胞器层面,对受损细胞进行修复,同时促进新细胞的生成和代谢。这种深层次的修复和再生能力,使得肌肤能够从根源上恢复健康状态”的宣传。而且,很多文章图片和产品销售页面都标注了“再生医学精准护肤引领者”字样。
此外,针对“速修细胞充能”的宣传,绽媄娅方面解释称:“我们有功效检测报告可以作证。报告中提到的ATP是生物体内最直接的能量来源,主要作用是为细胞的各项生命活动提供能量。如果把细胞比作一个工厂,那么ATP就是维持工厂运作的电力和热力,是细胞的源动力。球PDRN能量棒能够促进细胞能量ATP的产生,为细胞活动提供更多的能量供应,从而提升细胞活性,促进肌肤的自我修复和抗衰老机制。”
清扬君查看了绽媄娅品牌方提供的“体外调控线粒体能作用测试”报告,发现该报告标示的检测机构是广东博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股东为持股51%的博溪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持股43.87%佰傲再生和持股5.13%的卢永波,且博溪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是佰傲再生的全资子公司。这就意味着,绽媄娅品牌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是由佰傲再生的控股公司来进行检测的。
另外,清扬君发现绽媄娅DNA钠集致塑修次抛精华液宣传“速修细胞充能,4周重塑年轻”、“球胶原在促进细胞支撑、组织修复与再生方面具有显著效果”的功效,与该检测目的不存在关联性。更为关键的是,“速修细胞”、“促进细胞组织修复与再生”等功效并没有通过药监局备案,并且这些明显属于医疗领域的专业用语,是绝对不被允许用于化妆品的广告宣传当中的。
直播间仍存违规宣传
值得关注的是,绽媄娅抖音官方旗舰店长期在直播间的背景字幕宣传“造皮肤的人去做护肤品”。且在直播间宣传紧致欢颜次抛精华液时,宣传“孕妈妈、哺乳期都可用”。
通过药监局官网查询发现,这款备案号为“苏G妆网备字2024009176”的绽媄娅DNA钠集致塑修次抛精华液,备案的功效为“修护、保湿、抗皱、紧致、舒缓”,并没有“孕妇可用”和“哺乳期可用”的新功效评价,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广告法》的相关条例。
当然,无论企业研发实力如何,虚假宣传“孕妇可用”,都会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自贸处〔2024〕152024003189 号》显示,2024年6月,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在天猫商城开设的“百洛旗舰店”中发布含有“植萃小黄油 孕期 舒纹”“特殊时期纹路”“14种天然植物 温润防孕纹”“孕肌、脆弱肌安心使用”“天然温润 孕期/哺乳期可用”“植物小黄油 专注孕妈护理 植物系弹润养肤 清润抚孕纹 孕期 孕后 敏肌护理”等宣传内容的广告,并配有孕妇图片。但该产品不具有孕妇适用的新功效,且无证据证明可适用于各类肤质及预防改善妊娠纹。因此,该公司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00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市监处罚〔2024〕5240 号》显示,2024年12月,香蒲丽(北京)国际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拼多多旗舰店所售商品 XIANGPULE 滢润美肌柔肤水的销售界面,对于产品的描述“是否孕妇可用”描述为“孕妇可用”等内容,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鉴于其初次做化妆品电商,且主动配合调查,最终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清扬君点评:
如果研发背景沉淀时间以及医学再生相关表述属于大家所理解的争议问题范畴,那么对于一家旗下拥有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且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集团公司来说,公然宣传其产品具有未备案的“孕妈妈、哺乳期都可用”功效,又该如何合理解释呢?
注1:本文图片来自药监局官网、抖音、百度和绽媄娅品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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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