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村民陈某家的承包地几经流转,于2001年由曲某对陈某家9.3亩流转土地进行经营管理。随着2024年12月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到期,陈某女儿欲收回土地进行耕种,但曲某拿出2017年省高院关于流转土地的判决书,认为该土地是自己的,并阻止陈某女儿播种。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近日,延吉市司法局小营司法所联合小营镇派出所、吉林鑫州律师事务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延包引发的矛盾纠纷,彰显了司法温情。
村民陈某家的承包地几经流转,于2001年由曲某对陈某家9.3亩流转土地进行经营管理。随着2024年12月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到期,陈某女儿欲收回土地进行耕种,但曲某拿出2017年省高院关于流转土地的判决书,认为该土地是自己的,并阻止陈某女儿播种。双方对此争执不下,于是陈某女儿来到小营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三所联动”调解机制,组织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同前往涉案土地现场,发现曲某正坐在田地旁阻止陈某家雇来的村民们播种。于是在派出所民警维持秩序后,律师对曲某出具的省高院判决书进行确认,发现该判决书流转期限只限于第二轮承包期限内。对此,律师对该判决书进行了详细解释,司法所工作人员也讲解了相关土地延包政策和法规。经过工作人员反复耐心地讲解和劝导,曲某终于妥协,表示放弃该土地后找回自己承包本上的3.2亩流转地。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深入推进平安延吉、法治延吉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初审:黄同宇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
来源:延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