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25日,河北邯郸邱县新马头镇布路店村东的硒东农场,因存储近6000升柴油自备农忙,陷入一场巨大的麻烦之中。农场主张立明的妻子王江飞被警方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刑事立案,而这座已取得农业设施备案的农场,也以“改变使用性质”为由被强行夷为平地。如今,王
【资料来源于新黄河、极目新闻、澎湃新闻、】
2025年3月25日,河北邯郸邱县新马头镇布路店村东的硒东农场,因存储近6000升柴油自备农忙,陷入一场巨大的麻烦之中。农场主张立明的妻子王江飞被警方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刑事立案,而这座已取得农业设施备案的农场,也以“改变使用性质”为由被强行夷为平地。如今,王江飞已被取保候审。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张立明期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设施农业用地被夷为平地
2023年7月15日,张立明依法申请成立邱县硒东农场后,进行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是用来农业生产的厂房、建设用地,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时,再恢复原貌。备案表上,项目建设内容清晰列出:钢构棚、看护房、农机局库棚,建设标准涵盖钢架简易结构、砖混、厂区道路。新马头镇人民政府及布路店村委会在备案表上盖章确认。之后,张立明投入大笔资金,打造出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农场,包括:三台小麦联合收割机、两台玉米收割机、一台油菜收割机、三台拖拉机、一台饲料收获机以及播种机。之前,硒东农场曾承包了1000多亩地种植富硒小麦,虽因变故缩减了承包面积,但仍承包近200多亩;另外还有这块占地7亩的设施农业用地。这块地用于农业养殖和存放农机等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操作。
农场正要被拆除当天
张立明告诉记者,今年3月22日晚上,为了应对农忙时节机械作业所需,他派司机从中国石化邱县第六加油站购买了近6000升0号柴油以备自用,用于收割机拖拉机等设备中。“因为当时农忙时节加油站搞活动,价格每升6.85元,每升便宜三毛钱。当时很多人去买了储存。之前,加油站搞活动的时候,我们也买过几次,但这次因为活动力度大,就买的多了一些。”
然而,购进柴油仅3天后,3月25日下午,河北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工作人员在巡查家庭农场作业时,发现了硒东农场储存的柴油,他们直接报了警。当时因为农场没人在,村书记打电话告诉了张立明:“政府人员来巡查你的农场,说你私卖柴油。”
大概一个半小时后,张立明赶到了现场。这时,派出所人员已经到达现场。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张立明协商解决此事,张立明一直解释柴油是自用的。但派出所还是带走了他。
不过,后来派出所查明购买柴油是张立明妻子王江飞转的账,警察之后将王江飞逮捕。
3月25日,邱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张立明的妻子王江飞进行刑事立案。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明确规定:“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
“警察后来带走了农场的监控设施,没有发现我们有经营和售卖行为,但还是把柴油都扣押了,并对我妻子进行了刑事立案。”张立明表示,当日,在没有任何书面告知的情况下,新马头镇政府还因此派人强制拆除了整个农场设施,“我问他们拆除原因时,镇政府包村干部告诉我,说农场卖柴油改变了其使用性质,所以才进行的拆除。此外,镇政府官方没有给出其他答复。”
王江飞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5月22日,邱县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回复新黄河记者称,河北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巡查的时候,发现了6个加油桶和加油机,随后以经营小加油点以改变农场土地用途为由报警,并转办当地,当地政府就此行动执行。
如今,王江飞已被取保候审。硒东农场设施农业用地也被夷为平地。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张立明期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律师:危险作业罪需在生产、作业的特定的时间段内
北京市盈科(邯郸)律师事务所王治国律师分析认为,危险作业罪需在生产、作业的特定的时间段内,如在非生产、作业中,即使客观上实施的某种行为存在着危险状态,也不能构成该罪。如企业经营者购买的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尚未进入生产作业运行中,则不能认定为该罪。
另外邱县硒东家庭农场是经过政府批准建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政府在实施拆除之前是有一系列前置程序的,应先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载明拆除理由、依据、期限并告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救济权利。而本案中是直接强拆,显然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农户买柴油自用被罚并非个例 有村民买500升柴油被罚3万
胡贵诚(化名)缴纳3万元罚款的发票
胡贵诚(化名)在安徽省望江县太慈镇红庙村承包了一块地种粮食。2024年1月28日,因收割机、拖拉机柴油不足无法使用,他和同村人开着货车前往望江县香茗山路与家池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中石化加油站,购买了2大桶6小桶共计449.54升的0号柴油。
“我之前也是这样买柴油的,村里很多农户都是自己去加油站买柴油,买的时候加油站工作人员也没提醒我们要办手续之类的。”胡贵诚说,当他们开车回家时被望江县交通运输局稽查人员拦下了,“他们说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我们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就把我们的车给扣押了,要交3万元罚款才能赎回车。”
据澎湃新闻了解,按照2022年11月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柴油由原本的“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意味着所有柴油都被纳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买柴油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是农田自用,之前也从来没有人给我们宣讲过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个处罚太不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了。”胡贵诚告诉澎湃新闻,农地到加油站大概有10多公里,而且农用机械没有车牌,所以身边的农户都是自己打柴油回家加油。
被处罚3万元让胡贵诚难以接受,“3万块钱的罚款对农民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经济负担,我也知道合法合规的重要性,但这件事是由于法律法规宣讲不足导致的,能不能考虑一下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减免?”
事后胡贵诚曾向望江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对处罚提出复议,但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赎回被扣押的货车,2024年12月20日,他只能缴纳3万元罚款。
事实上,胡贵诚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极目新闻报道,2024年12月,因农忙时拖拉机和收割机柴油不够,安徽淮南寿县农民顾某某开着小货车自行前往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500元柴油。回程路上,顾某某被当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扣车,并要求一个月内缴纳罚款3万元。被罚款的顾某某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成功。2025年初,当地交管部门已变更处罚决定为“不予处罚,给予教育”,其缴纳的3万元罚款也已原路退回。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有评论认为,农忙时节,大型农机器械确实很耗油,农村地区也不可能到处都是加油站,农民自行采购柴油并运输到田间地头加油,在农村是刚需也是普遍现象。此事件反映出纸上的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需求之间的“脱节”之处,纠正这类违法行为,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而应首先做好普法工作,让农民知晓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要解决农机加油的问题,给出替代方案,让农民能好好种地。
此外,还有律师指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虽然规定了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措施,但也提到了“危险货物豁免”的相关内容,农户拉载柴油的数量和使用性质应当适用怎样的处罚,还需根据当地更为具体的规定进行细化,并在处罚时兼顾比例和适当等原则。
来源:搜狐新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