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瑞士洛桑时间5月22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发布裁决声明,维持对中国举重运动员吕小军的四年禁赛处罚,禁赛期提前至2022年10月30日开始,将于2026年10月29日解禁。
瑞士洛桑时间5月22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发布裁决声明,维持对中国举重运动员吕小军的四年禁赛处罚,禁赛期提前至2022年10月30日开始,将于2026年10月29日解禁。
国际体育仲裁院声明原文
吕小军今年41岁,曾三次获得奥运会金牌,分别是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和2016年里约奥运会男子77公斤级,以及2020年东京奥运会男子81公斤级比赛中夺冠。
根据国际体育仲裁院公布的信息,吕小军于2022年10月30日接受的赛外兴奋剂检测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重组促红细胞生成素(rEPO)。该物质属于2022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禁用清单中的S2类禁用物质。2022年12月20日,国际检测机构代表国际举重联合会(IWF)正式通知吕小军检测异常,并对其实施临时禁赛。
吕小军。新华社资料图
2022年12月23日,吕小军和中国举重协会发表声明,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期待国际检查机构和国际举重联合会尽快查清事实。
吕小军当时在个人声明中称,“我非常震惊,作为一名老运动员,我一直严格遵守国际举重联合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中国反兴奋剂机构有关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我认为体育的价值就在于公平竞争,我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等各类作弊行为,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给自己设置的底线,使用兴奋剂完全违背我的价值观,也和我受到的反兴奋剂教育背道而驰。”
2024年5月,国际举重联合会向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提起仲裁,请求认定吕小军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并处以自裁决之日起四年的禁赛处罚。
2025年4月2日,仲裁院通过视频方式举行听证会。仲裁员最终认定,吕小军使用rEPO的行为构成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的行为。根据规定,除非运动员能够证明违规行为非故意,否则通常应适用四年禁赛。仲裁员指出,吕小军在听证过程中未就“非故意”使用提出任何论据,也未提供减轻处罚的合理说明。
鉴于案件提交仲裁院的延迟不属于运动员责任,仲裁员决定将禁赛期追溯至2022年10月30日,即样本采集日。此外,吕小军自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临时禁赛生效期间的所有比赛成绩均被取消,涉及奖牌、积分及奖金的将一并收回。
据北京日报、南都报道
来源:合肥交通广播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