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试行)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6 07:56 2

摘要: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

学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的教育行为。教育惩戒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育人为本。以关爱学生为宗旨,符合教育规律,本着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目的实施,注重育人效果。

(二)合法合规。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客观公正,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

(三)措施适当。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体特征、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因素,选择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第四条 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健全学校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完善相关校规校纪,及时公布并进行宣传讲解。

(二)加强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相关培训,提高教师教育管理和育人能力。

(三)支持和监督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四)健全学生申诉等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依法处理因教育惩戒引发的家校纠纷。

(五)建立家校协作机制,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第五条 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将教育惩戒与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注重育人效果。教师应当重视家校沟通与合作,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六条 家长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子女的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家长应当尊重学校、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学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学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依法进行权利救济。

第二章 校规校纪

第七条 仪容仪表

(一)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入校着校服,运动鞋,佩戴校徽。校园内不得穿拖鞋(宿舍除外)、高跟鞋。

(二)不染发、不烫发、不剪怪异发型。男生头发不盖眉毛、耳朵、脖子,女生刘海不遮眉,鬓角不盖耳朵,长发要求扎好头发;不穿奇装异服(如破洞裤、马褂等),不佩戴首饰,不化妆,不纹身、不美甲。

(三)指甲勤剪,鞋袜勤换,不带配饰,整洁干净、神清气爽。

第八条 文明礼貌

(一)做到言行有礼貌,会使用文明用语,任何场合都不讲污言秽语,不说脏话,不给别人起绰号。

(二)诚实守信,不撒谎,做错事情能承认错误并努力改正。

(三)尊敬师长,主动帮助教师做力所能及的事;见到老师或来宾应主动问好。

(四)尊重同学、互帮互助。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冷静解决,不打架;在场同学应调节、平息矛盾,不起哄、不挑拨,敢于制止其他同学不良行为。

(五)品行儒雅,交谈站直或坐端正,眼睛注视对方。聆听或观看他人发言态度认真。

(六)禁止通过言语、暴力、社交、曝光隐私等方式欺凌同学。

(七)不得私自进入教师办公室,如有事需要进入,必须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在老师办公室不得有喧哗等影响其他老师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升旗仪式

(一)各班按时整队参加升旗仪式,集合做到快、静、齐。按学校制定的路线走,不拥挤、乱跑和插队。

(二)每个学生都要穿好校服,佩戴校徽,少先队员佩戴好红领巾。

(三)参加升旗仪式时,尊重国旗,要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或队礼,高唱国歌,不随意讲话、不交头接耳。

第十条 清洁卫生

(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二)不在墙壁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保持整洁。

(三)按时值日,清扫分包区域。

(四)使用卫生间后要及时冲水,关紧水龙头;不浪费公用洗手液;不允许将水瓶、易拉罐(盒)等垃圾扔进卫生间下水道。

(五)吃饭有序排队,保持安静,光盘行动,桌面整洁。

第十一条 课间常规

(一)课间不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在走廊拥挤逗留,轻声慢步靠右走。

(二)课间不在楼内打球、踢球,不进行剧烈活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三)未经允许不能出校门。

(四)不进入学校的绿化带和草坪玩耍,不登高攀爬,不破坏学校公物。

(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多媒体,不得随意进出其他班教室。

(六)上下楼靠右走,不跨级上下楼梯,不滑楼梯扶手。

(七)下课摆好下节课用品,对齐桌椅,捡拾周围垃圾。

(八)打水、取饭、上厕所等要排队并保持安静,不在厕所逗留。

(九)进办公室、教室喊报告,接递物品用双手。

(十)预备铃声响快进班,安静坐好等候上课。

第十二条 两操要求

(一)安静认真做眼保健操,做到穴位准、手法对,用力适当,坐姿端正,不做其它事情。

(二)集队做到快、静、齐;跑步时要保持整齐队形,掌握正确的姿势,控制呼吸,保持呼吸与步伐的协调;做操时要精神饱满,动作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三)认真做两操,不无故迟到、缺席,课间操未请假不得留在教室。

第十三条 大型集会规范

(一)上下楼分班级列队行进,不跑跳,集合站队做到快、静、齐。

(二)大型集会听从指挥,统一着装,按指挥快速行动,活动结束整齐有序离场。

(三)活动前了解活动要求,活动中安静、认真、专注,活动后整理场地。

(四)集会活动遵守纪律,不擅自离班,不无故缺席。

第十四条 课堂常规

(一)上课预备铃声响,学生应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就座,摆放好学习用品,静候老师,值日班干部要督促检查。

(二)上课正式铃声响,教师宣布“上课”时,班长要喊“起立”,全班学生应迅速起立,向老师齐呼 “老师好!”,待老师呼“同学们好,请坐下!”,方可坐下。下课铃声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呼“起立”,教师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齐呼 “老师再见!”学生方可出教室。

(三)迟到的同学应在门口立正喊“报告”,经老师示意后才进教室;上课期间,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四)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

(五)回答教师提问应先举手,教师示意后方可起立回答,回答完毕再坐下,未经允许不随意发言。

(六)上课不讲话,不扰乱课堂纪律,不顶撞老师,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七)尊重教师,不随便插话打断教师授课。不随意离开座位和自行调换座位。

(八)按要求完成课业,书写工整,态度认真。

(九)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 出勤管理

(一)教师对学生上课、两操、班会等集体活动都要实行考勤,严格落实考勤登记制度。

(二)有事或生病必须请假。

(三)学生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正常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需提供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病假3天(含)以上需提供医院(诊所)的病历、票据或疾病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学生因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到校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需提供由家长签字的书面请假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家长需将学生带出校园,学生家长应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门卫履行出门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在校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门卫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事后补书面假条。

(五)需请假的学生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提交书面请假条,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提交书面请假条的,须由家长电话请假(电话后还要有微信或短信等形式告知请假原因和时间),学生返校当天应补齐书面请假手续。

(六)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请假的,班主任需跟学生家长核实请假原因后方可批假,并按照准假权限,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或上报相关部门(人员)审批。

(七)学生连续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班主任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至一周(含)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提交政教(教务)处审批。连续请假一周以上不达15天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政教(教务)处复核,再提交分管副校长审批。连续请假15天(含)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至学校政教(教务)主任初核,再提交分管副校长复核,最后由校长审批。连续请假1个月以上的,须按上述要求逐级审批后,同时报XX区教科局基教股备案。

(八)请假期满返校当日,班主任须在该生书面请假条上做好销假记录。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的,家长要有微信或短信等形式告知不能按时销假的原因和时间,获批后方可续假,并按流程办好续假手续。

第十六条 后勤管理

(一)不碰墙面开关和安全阀门。

(二)借阅图书要及时归还,保证图书的整洁,不乱写乱画。

(三)爱护公物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做到不乱涂墙壁、桌、凳等,不踩踏桌凳,不翻越窗户,不践踏花坛,不攀摘花木,自觉维护公物,看到损坏的公物及时报告。

(四)班内的清洁工具要爱护,使用后放回原处,不乱拿别班的清洁工具。

(五)随手关灯、关电、关水龙头。

(六)借用公物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使用后及时归还,放回原处,凡损坏公物的必须修补或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 安全管理

(一)不在楼内奔跑追逐、嬉戏打闹,不与校外学生、社会人员交往过密。

(二)不喝酒、不抽烟,不去酒吧、KTV、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做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危险性游戏。

(四)不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子、棍棒、打火机、激光笔等)器械到校。

(五)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充电宝、低音炮、管制刀具、扑克牌、香烟、化妆品、言情小说、恐怖小说、宠物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学校。

(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严禁翻越防护栏、横穿马路到对面人行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酒驾、超载、飙车、逆行。12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乘坐非营运、超载、已报废等车辆。乘坐摩托车及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七)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特别要防范刷单返利诈骗、冒充类诈骗(熟人、客服等)、游戏装备、游戏交易诈骗、虚假购物等几大类。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要核实;不贪小便宜、不惧怕恐吓、不轻信网络上各种信息、不轻易转账;不要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本人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支付二维码、QQ及微信等社交工具账号等。

(八)始终做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外出时要告知家长“四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掌握“两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九)不打架、不以多欺少、不以大欺小、不侮辱、讽刺他人不给他人取外号。尊重他人,友善待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不做欺凌者,不协助欺凌者,不做欺凌旁观者。学会保护自己,遇到欺凌时学会寻求帮助,勇敢说“不”。

(十)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通过网络接触不明身份的人并私下交往,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在网络上攻击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在网上宣传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的内容。

(十一)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内焚烧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电器、私接乱拉电线。实验课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实验室设备,使用设备前要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等设备情况。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活动,认识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

(十二)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建立正确的法治观,要懂得明辨是非,坚决杜绝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懂得缓解精神压力,疏导心理问题。多理解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微笑。懂得感恩,管理好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

(十四)严禁携带泡面、辣条、瓜子等气味强烈或不健康的食物、零食进入校园。

第十八条 宿舍管理规范

(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回校、起床和就寝。午睡铃声后、晚睡熄灯后不能在走廊走动、聚集或谈话;休息时间不能去别的宿舍。不准两人或两人以上睡一个铺。

(二)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睡觉前要把门关好并保持宿舍通风透气,离开宿舍时要把门、窗关好,上课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严禁湿手触摸电器;严禁私接电源;严禁趴在阳台上、翻爬阳台;严禁擅自修理电风扇等电器设施;严禁进入异性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不准带危险物品、腐蚀性物品或管制刀具、玩具回校,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

(三)爱护公物。爱护宿舍楼的一切设施,无消防需要,不得擅自启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搬动床架或调动床位,不准在墙上打钉、贴纸或涂花墙壁。寝室的公物由本室同学负责保管。损坏公物要及时赔偿。

(四)不准在宿舍区追逐打闹、打扑克、玩智力牌、玩泡泡、打水仗和进行体育运动(包括玩篮球、足球、乒乓球和踢毽子、踩滑板等),不能在宿舍区内吵闹起哄,玩扫帚、拖把。

(五)服从生活老师(教官)和舍长的管理。舍长负责本室全面工作,配合生活老师(教官)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同学之间应互相监督执行纪律情况,对宿舍管理工作的建议或批评可向老师或学校反映。

(六)不允许在寝室内用餐,不允许在寝室内搞生日聚会。睡觉时间不准吃东西。

(七)宿舍因特殊情况遇到突然停电、停水等突发性事故,应保持冷静,严禁喧哗,并及时向生活老师(教官)报告,协助老师解决问题。

(八)个人的行李、用具必须简单。多余的物品应及时清理回家,不带贵重物品到校,严禁携带游戏机、手机、吹风筒等到校,要保管好私人财物,个人校服等要做好自己独特的记号。

(九)起床后要晾挂好蚊帐,按要求叠好被子,床上不得堆放衣服、书籍等杂物。

(十)放床底的鞋每人不得超过三双(含拖鞋),宿舍的鞋在床底地板上成一字摆放(鞋尖向外)。

(十一)洗了的衣物不论雨天、晴天,一律不准晾挂在室内及门窗,须按要求晾挂。

(十二)及时清洁被褥、衣物、枕巾,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洁地面、窗门、卫生间和走廊及空床。

(十三)清洁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和通风。

第十九条 训练常规

(一)走:个人走时,脚步快慢适当,离墙壁有一定距离,手和衣服不得擦墙壁;两人走时,不搭肩挽臂,不追打跑跳。

(二)站:按“立正”或“稍息”姿势站立,双眼平视前方,脚不在地面乱点乱擦或抖动大腿。

(三)坐:背靠椅子背或坐端正,双脚不交叉,要抬头、要挺胸、平肩,两眼正视黑板,双手放在桌上交手正坐,双脚不在地面乱点乱擦。

(四)立:在上下课向教师致敬时都要严格做到立正,眼睛正视教师,然后行队礼或鞠躬礼,在上课回答问题或下课回答老师问话时要做到立正并眼睛正视老师回答。

(五)听:老师上课和同学的朗读、发言时,都要集中注意力专心正坐视听,并积极地分析思考。

(六)读:朗读时要做到挺胸坐正,放手把书捧起来与桌面成45度角,眼离书本一尺,然后用富有感情色彩的腔调抑扬顿挫朗读,并做到吐字准确清楚,不拖腔,停顿规范适宜。

(七)说:上课回答问题要先立正再说,说时要充满自信心,并做到声音宏亮,吐词清晰,语句通顺完整,眼正视前方,平时对话时要做到眼正视对话者,带有温和的神态,想好后再说,并做到不放肆,不拘束紧张,不吞吞吐吐,自然大方。

(八)写:在用硬笔书写时要做到挺胸正坐,胸离桌一拳,眼离字一尺,手执笔一寸,并要做到纸正,字迹清楚,端正并规范。写毛笔字时要做到写硬笔字时同样的正坐姿势,并有规范的握笔姿势,认真临贴,不潦草。

第二十条 说话常规

(一)在任何地方,不高声喧哗。远距离叫人,尽可能不惊扰他人,对方在对面时以手势示意,在前面时以快步上前告知,在后面时靠右慢行或等待告知。

(二)课堂问答问题,声音宏亮;全班齐答,声音宜小。

(三)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一 礼仪常规

(一)上学离家时,主动与家长招呼:“爸爸或…,我上学去了!”

(二)放学回家,主动热情与家长招呼:“爸爸或…,我放学回来了!”

(三)遇见老师和同学,主动热情招呼:“×××老师或同学,您好!”

(四)放学时招呼“老师再见!”,与同学分别时也互道“再见!”

(五)进办公室要呼“报告”,并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六)请求他人帮助时先说“请”,得到别人帮助时必须说“谢谢!”

(七)给他人带来不便时,必须主动说“对不起”,并虚心听取意见。

第三章 教育惩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课上或课后学习任务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作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学习任务。

(四)适当增加额外的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五)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六)课后教导。

(七)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二十四条 实施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教师应向学生说明实施惩戒的原因,当场实施。在实施惩戒措施后,教师可以根据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五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

(一)由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人员予以训导。

(二)安排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二十六条 教师认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应当给予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决定实施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七条 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第二十八条 教师认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应当给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对学生违规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并作出结论。学校决定实施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在实施教育惩戒措施前要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拟实施的教育惩戒措施、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参与训诫的,提前向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出邀请。
学校应当听取学生家长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应当根据陈述和申辩,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教育惩戒。

第二十九条 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学生实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携带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班干部等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学生实施本细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的,应当将教育惩戒的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和留存。实施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相关信息材料,应于每学期末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提前解除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由实施教育惩戒的教师决定。提前解除本细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教育惩戒的,由学校决定,学校作出提前解除教育惩戒的决定后应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增加对学生的关爱与帮扶,及时与学生进行谈话、沟通,尽可能了解学生的身心状态,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指导、鼓励班级学生之间建立同伴互助制度,鼓励同学之间通过多种方式对受到教育惩戒的学生进行帮扶。
学校可以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组建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第四章 教育惩戒的保障

(未完)

好消息!

《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规则材料汇编》(精编版)新鲜出炉!新品上架!汇编主要包括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工作的惩戒规则、实施细则、校规校纪、实施方案、整治方案和附件等内容,共6项33篇,具体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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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戒规则

01.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规则

02.学校校纪校规及惩戒规范(试行)

03.学校教育惩戒规则

04.学校教育惩戒规则

05.学校学生教育惩戒办法

(二)实施细则

01.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02.学校教育惩戒及校规校纪实施细则

03.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

04.学校校规校纪实施细则(试行)

05.《学校学生教育惩戒校规校纪实施细则》

06.《学校校规校纪及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

07.学校学生教育惩戒(校规校纪)细则

08.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09.学校校纪校规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10.学校校纪校规及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三)校规校纪

01.学校校规校纪

02.学校校规校纪

03.学校校规校纪

04.学校校规校纪

05.学校学生校规校纪(试行)

06.学校学生校规校纪(试行)

07.学校校规校纪

(四)实施方案

01.学校《教育惩戒规则》实施方案

02.学校教育惩戒实施方案(试行)

03.学校学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

(五)整治方案

01.学校校风校纪整治实施方案

02学校校风校纪整治活动方案

03.学校“整顿校风校纪”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六)附件

01.中小学如何科学制定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02.《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解读

03.学校校规校纪及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制定纪实

04.《学校校规校纪及惩戒规范(试行)》听证会纪实

05.学校教育惩戒听证规则(试行)

06.学校日常行为规范及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07.学校校纪校规及奖惩制度(试行)

08.学校教育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及机构执行职责

09.关于《XX学校学生教育惩戒规定》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学校工作材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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