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18日是我国第35个全国助残日。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0-14岁残障儿童约817万人,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15.8%。自201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各地积极探索相关制度并创新服务。山东省济宁市连续
2025年第13期 | 总第13期 | 儿童福利专题
山东省济宁市加强制度衔接和服务融合建立残障儿童康教医综合服务体系
2025年5月18日是我国第35个全国助残日。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0-14岁残障儿童约817万人,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15.8%。自201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各地积极探索相关制度并创新服务。山东省济宁市连续多年将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列入市民政实事。2024年全市共为5894名残障儿童提供了免费康复救助,救助数量位居山东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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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通过政策整合、部门协同、服务创新形成了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以下为具体措施:
不断扩大残障儿童救助范围并优化申请流程。济宁市残联联合六部门制定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国家规定的0至6岁基础上,将救助年龄范围扩大至0至17岁并不再有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将仅持居住证无本地户籍,以及未满7周岁怀疑残障但不持《残疾证》的残障儿童也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对0至9岁在定点康复机构集中训练的残障儿童家庭,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送训生活补贴,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康复服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济宁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不仅在乡镇设立残障人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办理一次办好制度,还运用多个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实现持证残障儿童康复救助申请“线上线下同质服务”“即时办理并转介”。
打通部门间政策性保障资金壁垒,实现政策叠加减轻残障儿童家庭负担。济宁市相继实施《济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医治医疗保险和康复救助综合保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残障儿童机构集中康复训练1.5万元/年的补贴标准;将残障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基金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最高每年可报销15万元;将残障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设立的特殊教育班(部)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按710元/人/月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有效发挥医保、教育、康复救助等各类政策性资金叠加保障作用减轻家庭负担。
创新探索“3+1+N”康教医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残障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特殊教育班(部),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构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设置的特殊教育班(部或学校)与本地特殊教育学校统一学籍管理并执行相同师生公用经费标准。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部(班)积极开展定点康复服务。特教学校或班级按照定点康复机构的要求配备设施和人员,符合标准的给予康复救助补贴。鼓励医院康复中心与幼儿园合作成立康教结合班。通过康复机构、特教及普通学校、医院康复中心的融合设置为不同需求的残障儿童家庭提供更便利和个性化的服务,形成优势融合互补的残障儿童康教医综合服务体系。
打通各类机构的评定督导及培训机制,促进机构共融发展。第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医疗、福利、康复等机构申办特殊教育的审批认定工作,并协同各部门进行统一抽查监督保证服务质量;第二,实行结对帮扶,每家规范机构与周边至少1家定点机构建立指导关系,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及培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第三,打通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相关培训通道,鼓励支持特教教师和康复师跨专业进修学习。
济宁市以政策驱动为核心,通过资源融合、机构融合、服务专业化等构建了残障儿童康教医综合服务体系。其经验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和资源整合可有效提升残障儿童康复救助的质量。
1.济宁市以“3+1+N”康教医融合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2.济宁市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零限制”和“三个全覆盖”
3.济宁市为5894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关于社会政策观察
社会政策观察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研发的服务政府和社会的产品,由关注热点、热点微评、相关链接三个模块组成,侧重关注公益慈善、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四个领域,旨在倡导从实践中求破解热点难点之道,传播典范案例,推动实践与政策创新。
关于儿童中心
儿童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和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长期开展儿童福利和保护领域政策和行动研究、政策倡导、公益项目评估、公益项目咨询、公益项目运作、专业培训等,为政府、慈善组织、学术机构提供儿童福利与保护、医疗与健康、教育与发展等领域咨询和评估服务,推动多方参与和通力合作,促成社会慈善资源与儿童需求有效对接,推动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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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