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有网红博主违反禁令标志进入上海新华路隧道拍照,引来不少网友追问位置、跟风打卡。这种“铤而走险”的拍照行为不仅不可取,还涉嫌违法。
近日,有网红博主违反禁令标志进入上海新华路隧道拍照,引来不少网友追问位置、跟风打卡。这种“铤而走险”的拍照行为不仅不可取,还涉嫌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禁止行人进入的隧道内的步行道并非供行人日常通行,而是当隧道内发生事故、车辆抛锚等情况下供交通参与者避险使用,以免二次事故发生。打卡者在隧道两侧应急人行道上拍照显然属于“非交通活动”,若踏入机动车道内滞留、构图、拍摄,已构成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干扰,应认定为违法行为。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九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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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