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集中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集中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集中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
二、整治重点
1.城区道路不按规定停车(包括夜间占用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中小学生违规骑行、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3.驾乘二轮车、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非法加装遮阳(雨)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1.涉及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一律对将机动车交给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
2.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实行严管严控,严查严治。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实行抄告和媒体曝光制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行曝光;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3.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9日
来源:聪慧光束S1tOU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