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赵女士的孩子高中在读,计划申请国外的大学。去年7月15日,孩子高一暑假期间,赵女士为其报名了新航道培训机构B段与C段共144节雅思课程,原价为8980元,折后价7633元,其中B段与C段课程各占一半课时。
近日,福州的赵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她为孩子报名了鼓楼新航道外语培训学校的雅思课程,因对教学质量不满要求退费,但双方就退费金额产生分歧。
赵女士的孩子高中在读,计划申请国外的大学。去年7月15日,孩子高一暑假期间,赵女士为其报名了新航道培训机构B段与C段共144节雅思课程,原价为8980元,折后价7633元,其中B段与C段课程各占一半课时。
赵女士:“雅思分为ABCD四个段,基础也是由低到高。有些孩子英语基础比较差,就要从A段开始学。那我孩子英语基础算比较好,他进去测试完后,就说他可以从b段开始学。”
双方签署的合同
但孩子上完B段课程后,反馈教学效果不佳,上课没有帮助。赵女士原先还想让孩子坚持学完,但其明确表示“去上课是浪费时间”,拒绝继续上课。于是今年1月份,赵女士向机构提出退还剩余一半3800多元的费用,但机构表示只能退还2253元。
赵女士:“当初我们报名是7633元,退费的时候他说这是折扣价,上过的b段要按原价扣掉5000多,只能退2000多回来,将近差了快1600。我觉得这不合理,我上了一半的课程,你就要退一半钱给我才对呀。”
双方聊天记录
从赵女士与机构客服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对方称“B段雅思原价为5380,当时处于暑期,折扣低,现在再买已经没有这个价格了。”而在双方合同中“退费申请”的条款约定“学员学习过程中申请退费的:退费金额=实缴学费-已读课时×课程原价。”但赵女士认为这样的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学员如果想上课就必须签这个合同,该条款单方面维护了机构利益。
不可退费情形
期间,双方多次协商,机构给出了不同的协商方案,例如将剩余课程保留至孩子高三毕业,或是将大班课转为“一对六”小班课,甚至提出改为“一对一”课程。但赵女士因对教学质量失去信任,坚持退费。
接到报料后,987《维权超给力》记者联系了新航道机构工作人员,对方称后续将会回电记者,但记者始终未接到回电。不久后,赵女士称,机构已经联系她,经向领导申请特批,同意按照一半金额退费。
新航道同意退费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若未按约定提供,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并需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合理费用。《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或加重责任的,该条款无效。若合同中关于“优惠价退款按原价计算”的条款未明确告知且显失公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林律师:“若合同中明确约定退费规则,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优惠价课程退费需按原价扣除已上课时费用’,且消费者签字确认,则此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需注意条款是否以显著方式提示,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林律师表示,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条款显失公平:例如原价虚高、优惠价与实际课时费用不成比例,则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按实际支付金额(优惠价)扣除已消费部分后退还剩余费用。
目前,赵女士已收到机构退回的款项,并向《维权超给力》表达了感谢。
来源:987私家车广播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