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踢裆”事件,踢的是大腿根部,不存在“偏袒”女性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8 07:28 3

摘要:引发全网热议的上海地铁2号线踢裆事件中,女子马某刚满18岁,她是来沪旅游的外地游客。5月24日上午,马某将双脚搁在地铁拉杆箱上,影响他人通行,乘客男子史某善意提醒,却遭马某辱骂并多次踢踹“裆部”。最终,马某被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予以行政处罚。

引发全网热议的上海地铁2号线踢裆事件中,女子马某刚满18岁,她是来沪旅游的外地游客。5月24日上午,马某将双脚搁在地铁拉杆箱上,影响他人通行,乘客男子史某善意提醒,却遭马某辱骂并多次踢踹“裆部”。最终,马某被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予以行政处罚。

网友质疑的问题之一,刚满十八岁就减轻处罚吗?

刚满18岁通常不会因为年龄而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刚满18岁已不属于“不满18周岁”的范围,所以不能基于刚满18岁的年龄因素而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网友质疑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踢裆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会有什么样后果?

如果在上海地铁这类场景中,将踢裆事件的性别对调,即踢裆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在不同情形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后果:

○ 若男性踢裆行为情节较轻,没有对女性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但已对其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造成滋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种情况下男性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 如果男性踢裆行为导致女性身体受到较严重伤害,如造成重伤、影响生殖功能等,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社会舆论可能会更加愤怒和谴责。在社会普遍认知中,男性在力量上相对女性具有优势,男性对女性实施如此暴力行为往往会引发公众更强烈的愤慨和关注。网络上可能会形成大规模的声讨,要求严惩涉事男性,相关话题也可能会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广泛的社会讨论。

不过从视频来看,女子只是踢对方的大腿根部,没有很明显触及裆部,网友不要带节奏。

理性客观地看待事件细节对于准确评判非常关键。在网络信息传播中,部分网友可能因为情绪化或未仔细甄别细节而出现“带节奏”的现象。

视频中女子只是踢了对方大腿根部而非明显触及裆部,这与一些网络传播的描述可能存在差异。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去看待事件全貌,避免被片面的信息引导而产生不恰当的判断和过激的言论。

来源:风闻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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