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团长拼邮费走私小黄漫获刑三年半,网友惊呼真相!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8 15:56 1

摘要:原来是个二次元爱好者!2021年的时候,李小美刷社交媒体,偶然看到一本国外漫画,画风特别戳她,立马心动想买。她在评论区问了一句“这书哪儿能买啊?”,很快就有网友回复:“某某代购网站(现在已经被封了)有卖!”

二次元爱好者打着"拼邮费"旗号走私小黄漫!女团长疯狂开团狂捞2万被判三年半,网友吵翻:这算轻了还是重了?(案件来源:新京报)

原来是个二次元爱好者!2021年的时候,李小美刷社交媒体,偶然看到一本国外漫画,画风特别戳她,立马心动想买。她在评论区问了一句“这书哪儿能买啊?”,很快就有网友回复:“某某代购网站(现在已经被封了)有卖!”

巧的是,那网站正好在搞周年庆活动,李小美没多想,直接下单了几本。但结账时,国际运费贵得让她直皱眉。正犹豫呢,她发现网站有个“拼团”功能,可以找人分摊邮费,于是试着加入了一个团。

拼了几次后,李小美发现团长做事拖拖拉拉,包裹总出问题。她心想:“还不如我自己来当团长,反正书寄到我这更方便。”于是,她主动接手,开始定期开团,每周固定搞一次,每团30到50本。

书从国外寄到她家,她再按订单分好,用国内快递发给全国各地的团员。运费这块,她稍微加了一点差价,赚点辛苦钱。就这么干了快两年,她经手的书超过2000本,赚了2万多。

结果,2024年4月,北京海关的警察直接上门,在她家把人带走了。

有网友就纳闷,代买漫画书也违法吗?原来,北京海关在李小美的家里搜出的并不是普通的漫画书,而是淫秽漫画,李小美帮助别人代买的也是这样的漫画书。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李小美帮助别人代买淫秽漫画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释案说法

李小美的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现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分析:

一、行为本质符合走私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

李小美明知所购漫画包含大量淫秽内容,仍通过境外代购网站批量订购,并在拼团管理中主动接任团长职务,充分体现其主观上具有走私及传播的故意。

李小美在客观方面采用了“国际邮寄+国内分拣”的走私链条:书籍先从国外寄至其国内住所,再由其分发给全国各地的团员。两年累计走私2000余本。

二、犯罪数量已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核心情节

《刑法》第152条规定走私淫秽物品罪达到“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为100册以上,李小美走私数量已达2000册,且通过运费差价获利2万余元,符合“以牟利为目的”的法定要件。

三、司法鉴定与证据链支撑

警察将涉案的淫秽漫画进行了鉴定,涉案书籍被鉴定为淫秽出版物,其内容包含露骨性描写且无艺术价值,符合《刑法》对淫秽物品的定义。

李小美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退缴了违法所得2万元,李小美及其辩护人提出了适用缓刑的意见。

北京四中院最终判决李小美犯走私淫秽物品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李小美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的淫秽物品予以没收并销毁。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那么,为什么没有对李小美适用缓刑呢?走私淫秽物品罪虽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但李小美所传播的淫秽漫画,容易诱发犯罪,传播量大面广,尤其是向在青少年传递时,容易造成青少年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动摇社会道德根基。

判决出来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这量刑算轻了吧?2000本得祸害多少人,还让二次元背锅?明明是自己打擦边球。

也有网友认为,李小美邮费差价也算非法获利?代购网站早该封!这些平台监管去哪了。

更有网友表示海关是怎么精准定位的?细思极恐。

现在网上各种"拼邮费""代购周边"的群多如牛毛,很多二次元爱好者觉得就是省个运费。但本案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只要涉及违禁品,哪怕只是当个中间人转发快递,都可能构成走私犯罪!特别提醒学生党和刚入坑的新人,看到"成人向""限制级"字样的商品,赶紧跑别犹豫!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来源: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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