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民法典会怎样保护我们?”“如果你发现你的照片被商家拿去打广告你该如何维权?”5月27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法治宣教中心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到访的岐山县蔡家坡初级中学50余名师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民法典
“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民法典会怎样保护我们?”“如果你发现你的照片被商家拿去打广告你该如何维权?”5月27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法治宣教中心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到访的岐山县蔡家坡初级中学50余名师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民法典知识。
01
让法律知识“活起来”
活动现场,检察官组织同学们观看了该院拍摄的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微短剧《泄露》,引导青少年树立互联网正确使用的理念以及如何在网络上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检察官结合短剧进行现场指导,引导同学们学习民法典关于人身权利的规定。同学们在互动后感慨地说道:“原来民法典不仅是书本上的条文,更是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典!”。
02
以案释法强化维权意识
检察官以校园生活、网络侵权行为等场景为切入点,通过“校园侵权责任”、“惩治校园欺凌”等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条款。活动现场,针对同学们关注的“游戏充值、打赏主播能否追回钱款”问题,检察官结合民法典第1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明确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超额打赏属可撤销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意识。
03
构建“法治+教育”共同体
活动后,检察官向同学们赠送了《民法典青少年普法读本》等法治宣传资料,鼓励同学们将法律知识带回家,作学法用法守法的“小能手”。学校老师表示:“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学生们认识到民法典对生活的重要意义,也为学校法治教育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校检合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依托“1+2+3”家庭教育工作模式,持续擦亮“检护青苗”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下一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来源:三月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