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网络主播拒绝,到底谁构成违约?网络主播虚构悲情故事,诱导消费者同情、消费,构成欺诈,平台是否共同担责如何判断?最高人民法院5月25日对此类案件如何判给出了指引。
近年来,涉及“网络主播”的诉讼呈上升趋势。网络主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欺诈,经纪公司、网络平台是否要担责往往是诉讼的争议焦点。
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网络主播拒绝,到底谁构成违约?网络主播虚构悲情故事,诱导消费者同情、消费,构成欺诈,平台是否共同担责如何判断?最高人民法院5月25日对此类案件如何判给出了指引。
“网络主播”拒绝暧昧话术被经纪公司诉违约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3年2月,小段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了《主播艺人经纪合同》,成为这家公司旗下主播艺人,依据双方约定,小段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其人格、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和工作,并不得擅自解约,否则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双方约定的年收入的3倍。
最高法研究室民事处法官助理 邓楠:小段签约后,根据公司的安排,在某视频平台上进行直播或发布影音视频。在直播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对她的直播活动进行指导,要求她隐瞒已婚事实,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小段明确拒绝这样的指导意见,并要求解除合同。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小段就停播了。某传媒公司以小段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小段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及律师费。
民法典: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官司打到了法院,原被告均同意解除双方合同,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原告公司要求小段赔偿10万违约金及律师费,法院怎么判呢?最高法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蒋家棣强调,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蒋家棣:法院认为,原告传媒公司要求小段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也违反了双方约定,属于违约在先。小段明确拒绝某传媒公司的指导意见并要求解除合同,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停播,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原告公司要求小段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部分网络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通过低俗表演吸引流量、诱导打赏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网络主播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公序良俗,阻碍网络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说到此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司艳丽对此进行了分析。
司艳丽:网络经纪公司要求主播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的行为有损主播人格尊严,有害网络文明,有悖公序良俗。法院判决鲜明表达了依法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助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的司法立场,有力弘扬了民法典关于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
“网络主播”虚构解救“受困母女”故事卖货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近年来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新型销售模式,以直观的产品功能展示、优惠的市场价格、主播口碑支撑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销售效率,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随着这种模式的普及,某些主播欺骗消费者、恶意炒作营销等现象也时有出现,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交易秩序。网络主播焦某就多次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直播间虚构他带人解救“受困母女”的故事。
邓楠:在这个故事里,小女孩“玲玲”因每天吃继母喂食的不明药片,浑身无力,病情不断恶化,急需手术治疗。焦某等人在山上找到长期与世隔绝的“玲玲的生母”,通过她画的三幅画,找到“玲玲的继母”堆放大量玉石的屋子,“玲玲继母”说,因为钱都压在这些玉石上,所以无力给“玲玲”治病。经周旋,“玲玲的继母”委托焦某代为卖玉,所得货款用以支付“玲玲”医疗费用。
直播间有人称愿意无偿捐款给“玲玲”治病,焦某不同意,宣称“玲玲继母”家有玉器,愿以低价将玉器出售回馈粉丝的爱心来筹集“玲玲”的医疗费。消费者谢某出于同情,2021年7月,在焦某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链、玉戒指、玉吊坠等33件商品,支付价款合计10328元。
蒋家棣:后来,谢某发现焦某与故事涉及人员共同就餐庆祝,于是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平台与焦某共同返还购物款10328.1元,共同赔偿购物款三倍金额。
法院:构成欺诈退款退货惩罚性赔偿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焦某在直播过程中,虚构解救受困母女的故事,以此获取消费者的同情和爱心,从而达到通过网络销售其产品的目的,构成欺诈,有违诚信原则,有悖公序良俗,应依法退还购物价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是否要担责呢?
司艳丽:平台要不要担责,关键是要看平台是不是尽到了法律规定的责任。法院查明,平台公司在收到原告谢某等消费者的投诉后,即关闭了焦某注册账号的商家功能,并且按照要求提供了涉案违规直播间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配合查清案情,所以对原告主张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焦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已尽法律义务的平台不承担责任,退款及惩罚性赔偿全部由焦某承担。说到此案的典型意义。
司艳丽:这个案件中,法院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主播虚构事实“卖惨”带货的行为构成欺诈,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决惩罚性赔偿,依法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整治网络直播中编造虚假悲情故事、博取流量和同情卖货等乱象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