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定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8 18:15 2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助力实施省人民政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广泛凝聚合力,不断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现作出如下决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定

(2025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助力实施省人民政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广泛凝聚合力,不断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决扛起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

牢记领袖嘱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甘肃视察指导,反复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全省上下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贯彻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创新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与分区管控体系改革,稳步实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系统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框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美丽甘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扛牢生态责任。甘肃省作为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的核心承载区域,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是阻挡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等沙漠汇合南移的防风固沙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省政府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加快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美丽甘肃建设的时代篇章。

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系统保护综合施策。统筹考虑生态环境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着力提升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甘肃段及祁连山区域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快构建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的流域生态协同治理体系。

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大力提高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推动退牧还林还草、湿地修复、水源地保护,健全未退化草原保护机制,加强退化草原综合修复治理,强化轮牧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不断提升黄河流域径流调控与水源涵养综合能力。持续推进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淤地坝建设等工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全面实施“绿满陇原”行动。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绿,统筹推进扩绿、兴绿、护绿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绿满陇原”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秀美乡村、绿美城市、绿色廊道、农田林网、绿化沙荒地,提升生态系统修复能力和屏障功能稳定性。

提升防沙治沙整体效能。全力推动“三北”工程建设,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科学运用工程治沙、光伏治沙、生物治沙等综合治理模式,统筹推进退牧还草、灌草结合、荒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通过覆绿固沙、沙漠锁边、绿洲提质等综合治理措施,系统修复退化生态系统,筑牢北方防沙带。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保护网络体系,深入实施重大工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

三、主动打好治水兴水战

落实治水兴水战略。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引水、调水和节水相向而行、同步发力。聚焦资源性、工程性、区域性、结构性缺水问题,统筹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细化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举措,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格局。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纵深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生态节水控水行动,着力健全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地下水水位管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

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立足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客观条件,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构建全域覆盖的水资源智能调控系统,推进数字孪生水网、流域、工程建设,推进“四横一纵、九河连通、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省级水网主骨架建设,推动白龙江引水、引大延伸增效、景电灌区现代化改造等水利项目落地见效,推动引洮供水、引大入秦、景电提灌等骨干工程发挥效益,增强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着力破解水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

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空间格局。聚焦“四屏一廊”,强化主体功能区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规划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多污染物、区域协同防治,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

推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协同机制,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全面提升应对气候风险变化能力。

五、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增长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深化双碳战略落实。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培育乡村绿色发展产业。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推动节能降碳提效、绿色低碳循环、绿色生活创建。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能源、水资源、粮食安全、土地及矿产资源一体化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消费理念,全面提升公民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与生态文明素养,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新风尚。

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标准化建设。培育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型生态产业,推动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利益共享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分区补偿制度,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增加资金支持力度。规范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创新生态文化传承,讲好甘肃生态文化故事,促进生态文旅融合,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加强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着力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深化河西走廊文化遗产廊道保护利用,全面强化中华文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

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以改革破解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领域的制度性障碍,系统构建并严格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荒漠化综合防治等机制,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强化法治保障。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湿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流域区域立法协同与执法协作机制。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综合执法体系、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及生态检察制度架构,深化推进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司法裁判、行政督察等领域的全链条协同。

健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系统推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定期组织实施生态本底调查与动态监测评估,构建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八、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过程,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生态文明领域重大制度安排、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工程项目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切实把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转化为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省人大常委会、市(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方式,开展正确有效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各级人大代表应依法履行职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组织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有序参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践。

全力保障依法行政。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高效促进跨部门事项整体推进。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健全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察,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制度化保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从严惩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范化建设,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质效。

凝聚全社会共建合力。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应依法履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义务,主动承担相应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建言献策、监督评议等方式行使合法权利。新闻媒体应深化生态文明理念传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强化舆论引导与公共监督效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风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甘肃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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