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7日,在城区重点路口,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过往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针对轻微违法者以现场普法代替简单处罚,引导驾驶员深刻认识交通陋习的安全隐患。

近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 “小微车辆” 文明劝导整治行动,通过执法与宣传深度融合的方式,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5月27日,在城区重点路口,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过往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针对轻微违法者以现场普法代替简单处罚,引导驾驶员深刻认识交通陋习的安全隐患。
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 李建平:在城区20个重要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车载大喇叭播放宣传提示、面对面宣传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小微车辆驾驶员,驾乘摩托车佩戴好安全头盔、拒绝非法安装遮阳伞,不闯红灯、不逆行,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在强化执法管理的同时,文明劝导力量也同步下沉至一线。各路口均安排了身着红马甲的志愿者,他们与交警形成协同治理合力。
志愿者 徐新红:我们主要负责在路口协助交警开展宣传,通过发放资料和讲解案例,让大家直观地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很多市民一开始不理解,但听完真实事故案例后,都表示会自觉遵守交规。

据统计,自行动开展以来,执勤民辅警和志愿者已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现场拆除遮阳伞(篷)1420余个,累计开展宣传教育达2万余人次,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 周兴兴: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按照"宣教为先、惩教结合"的原则,推进小微车辆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持续扩大"荧光行动"、为群众免费粘贴反光标识、发放安全头盔、配发反光背心,同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对遮阳伞篷依法拆除并收缴,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予以警示教育并登记备案;再次违规依法处以20至50元的罚款。通过"柔性宣教+刚性执法"的组合措施,切实巩固道路安全防线。
来 源: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程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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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秀美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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